这本书是北大哲学系教授,伦理学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何怀宏先生的作品。提起何怀宏先生会让我想到了曾经在图书馆找见的一本书《良心论》,当时的那本书非常的破旧,看起来好像已经没有人去翻阅了,但是我自己去简单看了本书的目录以及一些内容之后,我就觉得这本书是我将来读书的书目当中必备的一本,也因此对何先生有了一定的基础认识,那么正好我最近在读这个人文社会科学是什么系列书籍,其中有一本就是何怀宏先生写的伦理学是什么?在此缘由之下,我就迫不及待地读完了何先生的这部作品。
我本以为阅读伦理学的著作会比较的容易,但是在深入阅读这本书之后,我发现他在学理的层面非常的抽象与晦涩,就是你几乎可能会被概念绕得云里雾里,还不知道它在具体表达什么?这一方面可能源自于自己在所阅读的书籍当中,似乎很少有意识的去关注这方面的知识和著作,缺乏知识积累。
另外一方面,何先生毕竟是一个这方面的学术大家,所以写出来的文章,自然有些时候,由于学术研究的惯性,可能不会太考虑到一个普通读者,他的认知程度和认知深度,但是这对于我们普通读者而言也未必是件坏事,因为至少你得花点心思,花脑力,仔细的琢磨,才能琢磨的,稍微明白一些,那么这么一番思辨的功夫,是非常有利于提升自己的理解能力的。
话不多说,我们直接进入到这本书的文本世界,那么这本书的内容结构框架也是非常的清晰明朗的,你看本书的章节目录设计就会发现组织了整个的思想大纲,可以分为9个部分,然后针对这每个部分在具体的细分讨论一个具体而为的小问题并展开表述,那我们也跟随着作者的这个思维路径,走进作者的伦理学世界。
我们先来看第1部分内容伦理学的对象和问题,对于这一部分,我们首先需要认识的是为什么我们会关注伦理学?一方面可能来自于我们的实践焦虑,比方说我们在社会人际关系当中遇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我们该怎么办,另外一方面可能来自于我们本身对知识的兴趣,由这两方面可能构成了我们去了解伦理学的动力之因。
接下来,我们来看这一部分的第1个维度,第1个维度,是面对伦理学的两个基本态度,一种态度是在社会人际交往过程当中遭遇到道德问题的时候会自我反省,另外一种态度是不自我反省,就是对伦理道德的问题视而不见或者采取漠视的态度,那么作者分析这种态度的原因呢,可能一方面来自于他是一个享乐主义者,另外一方面呢,它可能是基于某种群体所设定的教条,也就是说他只遵循这一组织所设定的教条,而不去在日常生活当中去反省这种伦理道德问题。
第2个维度,伦理与道德的概念。对于伦理学而言,它是研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门学问,更更具体而言,他的研究对象是道德,那么这二者有什么区别呢?确实有很多细微的区别,但是经过多次的学术考究,发现它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它都是同义词,用法差不多,因此,在这里就不详细的加以辨析了,个人比较喜欢合用这个概念。
第3个维度,道德现象的实例。关于这个例子不展开表述,只拈出其中的思想要点,所谓道德现象,大体上可以理解为一个行为实施了,并且对他人生命或者社会利益造成的影响,那么这个主体行为的过程,行为的动机,行为的思想活动,行为所造成的结果,行为所对他人社会的影响,以及主体和旁观者对这一行为的认识和反省等等,这一系列的现象,可以称之为道德现象。
第4个维度,道德现象与非道德现象的区别。 如果简单而言的话,可以用两个问题来区分,就是这个人的行为符不符合德性以及这个人的行为本身正不正当?更具体而言,道德判断是对主体行为的一种关于善恶正邪内容的判断,从规范伦理学的角度而言,它包含两个要件,第1个要件,就是它是贯彻到他人社会的,第2个要件,就是他是以外在的,实际可见的,会对他人以及社会造成实际影响的行为。
对于这里的规范伦理学,简单的解释下,所谓的规范伦理学,指的就是他关注的不是道德概念,道德方法,而是关注于实质性的道德问题,更进一步说,它是要确定其道德的原则与规范,并且按照这种道德原则规范,去指导我们生发出正当的行为,它也能提供解决现存伦理分歧的方法。
我们再来看第2部分的内容,伦理学的性质与关联。第1个维度,伦理学科的诞生。从西方来看,系统的伦理学产生的背景是在古希腊公元五世纪至四世纪,主要开辟者是那三位大哲,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尤其是亚里士多德,他是真正的使得伦理学成了一门系统的科学,他对于伦理学研究有三本著作,即《尼各马可伦理学》、《优代莫伦理学》和《大伦理学》。
他认为有两种德行,一种是基于哲学沉思所获得的理智的德性,一种是在种种过渡与不及,也就是处在中间的行为品质所获得的伦理的德性,他认为人在实践这些德性的过程当中就能够去获得至善以及最大的幸福。后边就很多西方的大哲学家,大思想家不断推动,像康德,洛克,斯宾诺莎,尼采等等。
中国来看的话,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这一系列都包含着诸多伦理学,具体而言,尤其从孔子开始,孟子,荀子,董仲舒,朱熹,王阳明这些的思想资源里面都蕴含着伦理学的思想。
第2个维度,伦理学的性质与任务。关于这方面作者列举了20世纪诸多伦理学思想家的观点,包尔森认为伦理学的职能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决定人生的目的或者至善(善论&价值论);另外一方面是通往目的或者至善的手段或者方式(德论&义务论)。而且这两方面有时候就是混淆在一块儿的,就是说,有时候这个手段本身就是目的。梯利认为伦理学就是关于善恶义务,道德原则,道德评价,道德行为的科学。
西季维克认为他对伦理学的研究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行为准则的研究,一方面是对人的终极目的,以及真正的善的研究,但是他更看重于对行为准则的研究,也就是更注重研究人行为的正当与不正当的问题。
摩尔也认为对伦理学的研究是有关于人的行为,人的品性,正当等问题,而且还得提出理由来,但是他更关注的是怎么去定义善的问题,他认为这是伦理学的所有问题的一个基础,而且他认为善认为就是我们一个不证自明的,能够自觉感知道的一个性质。
普里查德和罗尔斯认为伦理学关注的问题是正当与应当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自身所要履行的道德责任义务,它是不可推卸,也是不可推知的,是能够去直觉感知,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罗尔斯还对义务做了区分,它分为显著义务和实际义务。
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定义比较复杂,我们只用打比方的例子,先简单理解一下,比方说讲真话,就是一个显著义务,而你在某种情况之下,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那就是实际义务。从这个角度来看,实际义务需要道德判断的主体,结合具体的情况,作出优先级的具体的道德判断,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杀了善意的谎言,不能就不讲真话了。
弗兰克纳认为,伦理道德一方面是社会的产物,不仅仅是个人的发明与创造。另外一方面他的支配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当中,又是具备私人性质的。所以归根到底一句话,伦理道德是指在自己的社会成员当中促进理性的自我指导或决定的一种社会规范体系。
第三个维度,伦理学的内部划分与外部关联。第一,传统伦理学关注的是人成为那样的人,人的价值,人的德性等等,而现代人伦理学则更关注于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人日常生活当中的行为规范等等。
第二, 伦理学的分类,可以分为规范伦理学,非规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包括规范伦理学原理以及应用伦理学,他们关注所设定的道德原则与规范更多的是影响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的行为规范。而非规范伦理学,包括描述伦理学和元伦理学。
描述伦理学可以指的是历史的描述,现实的描述,外在的描述,内在的描述等等来描述伦理道德的情况。元伦理学,它指的是从真的角度,可靠性的角度,确实性的角度,对那些所使用的伦理道德概念以及语句进行推敲与验证。
它包含了直觉主义和情感主义,两种主意后面还会讨论,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对于直觉主义,就是我们能够自己直接感知得到我们所要去履行的义务。对于情感主义,就是我们去做主导的判断的背后有我们偏向的情感和态度,那么我们希望用这种情感和态度去打动影响别人,也这么去做。
对于伦理学的外部关联,他跟哲学的联系最密切,甚至可以视为哲学的一部分,他跟哲学中的形而上学本体论认识论等相关,他也可以跟那些伟大的文学作品所揭示出来的深刻伦理道德问题以及提供的丰富素材相关,他也可以跟历史文献当中提供的伦理文献素材相关,至于更具体的与其他的外部学科的关联在下面几个维度。
第4个维度,伦理道德与经济。这个维度其实作者表达的观点非常简单,就是这二者都得需要,但是如果说人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温饱之后,那么伦理道德原则就显得更加的重要了。
第五个维度,伦理道德与法律。这个维度,一言以蔽之就是法律是最低限度的伦理道德,或者说它是底线伦理。
第六个维度,伦理道德与宗教。可以说宗教为伦理道德提供了相应的伦理道德思想资源,可以相互支持,但是彼此也有自己的限度与边界。
我们再来看本书的第3部分内容,道德判断的根据,那么关于道德判断的根据作者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剖析。第1个维度,一个道德选择的例证。关于这个例证,我在自己的朋友圈QQ动态里面都发布过,而且也有一些朋友做了一些回答,所以具体的例子,我就不举了。
只是提出案例当中,我们可能涉及到伦理道德原则,但请注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则。1.生存平等原则;2.生存可能性原则;3.自我优先原则;4.妇女儿童优先的原则;5.最大功利和快乐原则或最少损失和最小痛苦原则;6.平均的功利或者公平的幸福快乐原则等,补偿原则;7.德性原则。在很多情况之下,我们这些原则是混合式的运用,而且还得排列一个优先级顺序。
第2个维度,道德判断的划分。他划分的类型有三类,第1类,从性质上看是道德的判断,还是非道德的判断?第2类,究竟在判断什么?是事实判断,价值判断,义务判断。第3类,判断的主体,是特殊个别的主体,还是普遍一般的主体。关于第1类前文已然表述,这里不再注意,重点表述一下,第2类价值判断和义务判断的区别。所谓价值判断就是判断一个人追求的目标,一个人内在的德性,品质等等,所谓义务判断,就是在判断一个人行为的正当与不正当。
第3个维度,义务论与价值论(目的论)。关于这两个论点的区别,作者取得很多的学者的思想,但是就是对于我们普通读者而言就是有点繁杂和枯燥,那么我们这里就打比方的方式来简单的区别一下,跟具体的我们可以以后读伦理学的著作再去把握。所谓的义务论,打个比方来说,我们要遵守诺言,那么遵守诺言这个行为本身是正当的,那么无论它是什么好的结果还是坏的结果,都无关紧要,这可以看为义务论的一种表现。
所谓的价值论或者说目的论,结果论,打个比方来说,我们要追求功利,那么我们所要是做的一系列行为都是要满足功利,由功利来定义我们的行为,正当与不正当,正当的行为,就是能够促进我们追求最大化功利的行为,不正当的行为就是不能促进我们追求最大化功利的行为。 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功利,所谓的功利,它指的是我们那些有用的好的并且能够带来快乐幸福的东西。
第4个维度,价值论当中思想代表之一-利己主义。所谓的利己主义,从事实与价值的角度来区分,可以分为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所谓的心理利己主义,那就指的是我们自己心里想的,所有人都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谓伦理利己主义,指的是我们不仅事实上,大家是在追求利己,而且应当是这样去追求利己。
从行为的主体角度来区分,可以分为特殊的利己主义和普遍的利己主义,所谓特殊的利己主义,指的就是说,所有人都要优先于为我服务,满足我的利益,我也只关心我的利益。作为普遍的利己主义,大体理解为就是大家都要去追求损人利己。
但实际上在作者看来,这两种思维都无法在现实当中落实。比方说大家都去追求损人利己,实际上无法普遍化的运行操作,因为利己与普遍它本身就是矛盾的。但是也不可否认,就是说人合理的自我关怀,自我关爱,这是应当的。
第五个维度,价值论当中的思想代表之一功利主义。所谓的功利主义简单的理解就是边沁的那一句话,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行为功利主义,一类是规则功利主义。所谓行为功利主义,就是看一个具体的行为,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是不是带来很好的效果,来确证这个行为本身正不正当。
所谓规则功利主义,他考虑的是根据某些规则来确证,而这些规则本身又要符合功利原则,比方说他符不符合追求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来确证。
第6个维度,价值论当中的思想代表之一完善论。对于完善论,他是希望借助于道德来实现人在人格上的尽善尽美。从广义上而言,比方说西方的那些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关注的,我们应该成为怎样的人,而不是人应该怎么怎么样?中国的那些思想家,比方说孔子说要成为圣贤,那么要成为圣贤的这样的一个目的本身来定义我们自身的行为本身是否正当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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