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有一种愿望,希望自己能写点什么,这种愿望牵涉到了物欲上面,就很容易理解我为什么喜欢钢笔,后来我发现用笔电速度会快得多,而且智能拼音打字能让相当一部分消极词汇有了成为积极词汇的可能,从而更有利于表达,我就放弃了对钢笔的绝对倚重,又开始用笔电。我说的是,我总是想写点什么。对于这种动机,我没有反省过内心深层的潜意识里的原因。也许是基于雄性动物“想留下点什么”的本能,但女人也爱写。可能是生活里的不确定太多了,我们害怕一回头连自己过去的影子都看不见,好留下一些线索吧。又或者是跟手淫一样,的确是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了。
对于写字,个人的目的不同,决定了写出来的东西不同(故而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要有一个界定,以免浪费时间)。有人如我是为了排遣寂寞无病呻吟,既如此不读也罢。有人是为了分享交流,注重思维想法的表达,辞藻修饰并不在意。我个人喜欢这样的文字。我不否认文字的产生对人类的思维能力的极大促进,但论及表达思维的结果,纯文字还是比不上文字加上图表全面而直观。写就是一种表达,所以尽管文学将普普通通的写字说事搞得脱离一般人的理解范畴,但其仍然是“你说我听”的本质。至于怎么说,文学界各路神仙有各种看法种种辩论,那是玩到最后只有他们懂的小圈子游戏,与我们无关。
我自己也写一些东西,但这仅仅是想法的表达,算不上文学。我想到什么就写下来,只求文句通顺而不再有其他加工。在以后我和别人聊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可能说的就是曾经写过的原话。我认为这不是文学,当然您认为是杂文我也没意见。但我要是写一篇小说,把以上想法塞进主人公的脑袋,再把他放到一个恰当的场景让他吐出这些话来,这就勉强算是文学了。当然文字的玩法远远不止这些花样。直接说出来多没劲,至少也要有个比喻,影射,联想,通感啥的。再来个欲说还羞,七分吐,任君端详揣摩;三分咽下肚,打死不说。这才算是稍微窥见些门道。
我还是喜欢文学的,虽然我不觉得阅读和写作是高尚的。很明显,现在很多人对于文字的读写都是各怀鬼胎的。我甚至不清楚我自己。
我们默认书是“成系统的经典”,但它所描述的本体本身是不是系统我们尚且不知道。文字一旦成了书,字迹仿佛都坚固了许多,赫然在目,不可辩驳。我相信书可以做得很精美,但我怀疑它在人精神和情感上所占的地位。书是绝好的道具,对于某些人。尽管如此,一本书若写着自己的名字,人人还是愿意的。要成一本书,首先要有很多字。本来写几个就不容易,哪里舍得做减字删段乃至整篇否定的艺术加工呢?也许在大家都看不懂的情况下,能写出字来就很不容易呢。如此一来,书就越来越只剩下精美了。
既然写的不认真,读也就不必太过专注。高兴的时候,花前灯下,一卷陶然;不高兴的时候,将书扯作纸片,看完包大饼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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