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处景色,让你长久以来沉睡的心,感到从没有过的轻盈
春、秋是我喜欢的两个季节。尤其是经过一冬天毫无生机的天寒地冻之后,生机盎然的春天更让人觉得可贵。依然记得我初中时候写过的作文里面有句话:讨厌冬天,让人穿的臃肿的像个南瓜。喜欢春天的轻盈,和春天里最开始的嫩绿和鹅黄,跳跃鲜明的对比色撩拨人们的眼球。
一路上我看到了:
初初吐芽的垂柳,虽然今天没有明媚的阳光,但依旧很好看。呼啸而过的汽车带动着气流,推着柳条左右摇摆,它们相触在风里,仿佛相互致意,但没人听得懂它们的语言。临街而站的两个小孩儿,对着用身体做造型,一个做完一个学着做,扭来扭去的,尤其可爱。
路过一个公园,里面开满了花,有紫玉兰,白玉兰,迎春花,看着看着我说怎么我好像还看到菜花了?他说那不是菜花,描述半天我也不明白是什么,管它呢,爱是什么是什么吧。
春天就是很神奇,让人觉得浑身都有劲儿。赞美春天的再多也不为过。那天他说,三月人间美若画,十里春风不如你,我说糖醋里脊不如你,菠萝炒饭不如你,都不如你。对于一个吃货你把美食比下去了,很厉害了哈哈哈。
半路,看到一对儿老头老太太,一前一后散步。我们都在等红灯过马路,老头儿不耐烦地回头说:快点儿啊,一辈子磨磨蹭蹭的。虽然嘴上磨叨着,自己却往回走了几步,拉住老太太的手,说不跟上你被车碰到我都不知道。老太太笑着,紧走几步跟上老头儿的步伐。我觉得这样浓浓的爱瞬间能够碾压一切。
一路走一路看,满城春色关不住。但我觉得今天最美的风景就是那对朴实的老两口,碎碎叨叨又暖人心脾的。比起街头拥吻的年轻情侣,我更羡慕街头牵手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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