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代以前,对于“百家”并没有明确的分类。最开始对“百家”进行分类的是司马谈(司马迁的父亲)。他在《论六家要旨》这篇文章中,把他以前几个世纪的哲学分为六个主要学派。即,阴阳家(宇宙生成论)、儒家、墨家、名家(名、实之辩)、法家(起源于一群政治家)、道德家(与道教有区别)。
而刘歆《七略》在司马谈的基础上,增加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而将“百家”分为“十家”。但并没有比刘歆的分类前进多少,不过他是第一个试图系统地追溯各家起源的人。
秦以前采用的是“封邦建国”制度,周朝前期官、师不分。这种封土建国制度被秦朝始皇帝于公元前221 年正式废除。但是在正式废除以前的几百年,它已经开始解体了;而在几千年后,封建的经济残余仍以地主阶级权力的形式保存着。随着这种封土封建制度的解体,有些贵族或官员,由于战争或其他原因,逐渐丧失了土地和爵位。流落民间,遍及全国。他们就以私人身份靠专门的才能及技艺为生。而那些专门向另外的私人传授学术的人便成为职业教师。于是出现了官、师分离。
上面所说的“各家”的“家”字,就暗示着个人或者私人有关的意思。随着私人传授即教师的出现,他们有不同的学问及技艺。于是就有了各种不同的“家”。那么,司马谈所说的“六家”思想,就是从六种不同的人产生的。而按照刘歆的话,冯友兰先生总结道:
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墨家者流盖出于武士。道家者流盖出于隐者。名家者流盖出于辩者。阴阳家者流盖出于方士。法家者流盖出于法述之士”
这就是有关各家的起源。之后的学者便是用某家来称呼不同的思想。“百家争鸣”并不是具体指一百家。而是说当时的学术思想比较兴盛。各家都可以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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