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这都是命!不信命!
大街上呼呼啦啦的人,都出来看曾经鼎鼎大名的仙姑,在送葬的队伍里,哭的最心痛的是狗蛋,哭的稀里哗啦,有时候还会撕心裂肺的朝着天空呐喊。其实大家不是没有见过家里有人走了亲人悲痛欲绝的,可是像是狗蛋这样的真的是头一次见到,再加上这几天传的,狗蛋的准媳妇跟了大顺,所以人们一直推测狗蛋已经疯了,不过他们还是错了。
这可把大顺和他妈给看呆了,两人哑口无言对视一眼后,只能再像来的时候一样离开了,回到家的时候已经黄昏了,说实话,大顺的老妈心里没底,不过有一个办法可以取消她的顾虑,就是让大顺赶紧结婚,然后努力努力再努力,给自己生一个大孙子。
不行,说干就干,明天就去提亲,这就是大顺他妈心里想的,于是当天就和大顺他爸还有大顺商量了,开了一个简单的家庭会议后,大家一致同意去提亲。
兰花和狗蛋是一个村的,这就是为什么当时狗蛋追到了她,但是大顺却没有追到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地缘优势。
第二天三个人就带着礼金礼品上路了,一路上他们又说有笑,三口人仿佛从来都没有这么高兴过,大顺的腿也不瘸了,太阳刚升起就走了一大半的路,前面就是那条河了,就是那条兰花跳进去的河,现在河岸上似乎也有一个影子,一个蠢蠢欲动的影子,大顺一看不对劲,有了上次的经验他知道这个人可能是要跳河。他一下子竟然忘记了自己还没有好的腿跑了起来,疯了一样的朝着河边跑去,这一路真的是很神奇,大顺从走路一瘸一拐,变成正常走路,最后甚至奔跑起来只用了不到一上午的时间。话说回来,大顺跑过去的时候,那个人正好也跳了下去,他连看也不看就也跳了下去,可是他又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两个人就在水里互相拼命地毫无作用的扑通着。这个时候大顺还临危不乱看一眼水里的另一个人是谁,竟然是狗蛋!看清楚以后,大顺也没有了力气,他才感觉到小腿的剧烈疼痛,之后他就渐渐失去了知觉。
很快大顺吐了几口水就又醒了过来,原来是他爸会水,所以就把他救了上来,当然了,除了他,就上来的还有狗蛋,狗蛋坐在那里泪流满面,不停地拍打着地面,嘴里嘀咕着“这都是命!这都是命!”大顺知道他刚死了家人,而且兰花也离开了他,发自内心的感觉他可怜,于是就一瘸一拐走过去,拍着他的肩膀,“狗蛋,我已经不怪你了,是个男人就别认命,别认命!”
狗蛋看了大顺一眼,面无表情,像个白痴一样,什么也没说连个谢谢都没有,站起来就走了。
大顺一家人看着狗蛋湿漉漉离开的身影,再看看自己湿漉漉的身影,不过他们依旧决定去提亲,一个是因为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头顶的太阳贼大,特别热,另一个是因为按照大顺的走路速度,还要走很长时间,所以到的时候身上早就干了。
最后他们一行人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来到了兰花的家里,兰花的爸妈都是明事理的人,知道眼前这个小伙子不仅为人厚道,备受好评,吃苦肯干而且还勇于牺牲自己来救家的女儿,所以他们高兴的把大顺一家人迎进门,很高兴的接受了微薄的聘礼,很高兴的答应了这门婚事。
那一天晚上大顺一家就在兰花家住下了,他们两家人都特别开心,特别高兴,还喝多了,不过喝多的不是大顺,也不是大顺他爸,也不是兰花她爸,而是大顺他妈,他妈从来不喝酒,但是就在今天晚上喝多了,因为她心里高兴,因为就在今晚上,他从一个迷信封建的落后农村老大妈变成了一个崇尚科学的先进农村老大妈,因为她不信命!
没用一个星期结婚所有的东西就都准备好了,不出两个星期婚礼就举办完了,可以说是当时的“闪电结婚”,而且这一次结婚让两家人都倍有面子,因为他们去了县里唯一的大饭店,鑫鑫大酒店进行宴请。
除了这个,婚礼当天还发生了一件事儿,那就是那一天狗蛋竟然拿着贺礼来了,而且还满面红光,仿佛当天的新郎不是大顺而是狗蛋一样。不出意外,那天狗蛋喝多了,喝到很晚都不走,最后他握着大顺的手说:“大顺,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小时候我和兰花说那糖都是我送给她的,所以我们才会好的,不过现在看到你们结婚了,我心里是真的高兴,更何况你还救了我的命,你就是我的兄弟了,兄弟结婚我怎么能不高兴呢!”
说完狗蛋就晃晃悠悠的走了,留下了原地发呆的大顺,现在他确实有些懵了,一个是因为他明白了为什么当年自己没有和兰花在一起,另一个是因为自己忽然多了一个兄弟,这让他感受到了见义勇为的好处,虽然两次都差点死掉,但是一次换来一个丰满贤惠的妻子,一次换来了一个偷奸耍滑的兄弟。
不过让大顺万万没想到的是从那天起狗蛋对自己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虽然他还是他,依旧喜欢偷奸耍滑,但是对自己却忠厚的不得了。他回到厂子里以后,狗蛋总是帮他干活,不仅在厂子里这样,歇班的时候狗蛋还主动到大顺家替大顺他爸妈种地,所以他可以在厂子里吃到兰花做的好吃饭菜,也可以在农活以后理直气壮的去大顺家吃饭,长此以往,大顺家都对狗蛋产生了好感,甚至承认了狗蛋为大顺的兄弟。
文: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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