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南方周末》刷屏的新闻让无数网友愤怒,这里面涉及的不仅是法律问题,还有伦理和中国数亿网民的愤慨。
一个年仅22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于欢,在母亲遭受一系列凌辱之后,奋起反抗,拿起水果刀刺向催债人,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看到这篇报道,我没有感觉到场面血腥,反倒有一种解气的感觉。
虽然这一个结果让读者读之振奋,但是杀人还是要付出代价的。于欢随后被捕,并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结果让人咋舌。
随之网络上的更贴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网友纷纷指责,判决太重。暂且不论判决结果,我们先回忆一下这个逼债事件是如何升级为一桩杀人案的。
1.讨债人手段恶劣
讨债人手段是令网友愤怒的根源,面对母子二人,讨债人吴学占和手下是这么做的:
2016年4月13日,于欢母亲苏银霞说,吴学占让手下拉屎,并将她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2016年4月14日,催债人员杜志浩(吴学占手下)将苏银霞母子带到公司接待室,接待室有苏银霞母子和职工刘晓兰,11名催债人员把三人围住。
期间,杜志浩用难听脏话辱骂:
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
学着唤狗的样子喊于欢,让于欢喊他爹。
杜志浩采取了行动:
杜志浩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
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耳光。
杜志浩还故意将烟灰弹在苏银霞的胸口。
恶劣手段升级:
杜志浩浩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
在这一系列辱骂行为后,苏银霞母子二人不知道杜还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待他们。警察离去之后,于欢拿起刀刺向恶人。
作为人,就算是柔弱的女子,也有勇气拿起利器与恶人搏斗,保护母亲,更何况是一个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呢?
2.预知危险,提前防卫错在哪?
11名讨债人都是身强体壮的大汉,母子和一名女员工被困在接待室,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都能预测到更坏的结果,怎么能不让人恐惧。
面对预知的危险,我们有理由采取措施保护自己,而不是在遭受了一系列的凌辱之后,才奋起反抗。于欢母子二人是在一个封闭的空间,被限制了人身自由,这样的境况本来就令人恐惧,再加上恶人的行为,已经践踏了人类的底线,于欢的行为根本不算是防卫过当,而是正常防卫好吗?
3.造成悲剧,谁的责任?
文中多次提到,苏银霞面对讨债人的逼迫,采取报警措施:
当日(2016年4月13日)下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
民警过来了解完情况,准备离开时,苏银霞试图跟着警察一起离开,被吴学占拦住。
2016年4月14日,催债手段升级。
22时13分(在案发前4分钟),一辆警车抵达源大工贸,民警下车进入办公楼。
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可以说,警察是母子二人唯一的希望。正是在警察走后,于欢的情绪才激动起来,此时他才意识到警察帮助不了他们,将希望寄托在桌上的水果刀,并导致了惨祸的发生。这一行为是于欢历经绝望之后才采取的措施。
我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警察的离去催化了这一杀人惨案的发生?
警察的出现不仅没有缓和了紧张的气氛,反而刺激了于欢的杀人情绪,这一结果让我们不得不质问当地民警的行为是否合法。明知道可能发生的悲剧,却仅用三言两语打发离开,这符合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职责吗?
另外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了解到,吴学占以房地产公司名义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这样祸国殃民的人为何还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还一直逍遥法外?
而吴学占的手下,杜志浩在2015年9月30日,将一名14岁女学生撞死,并且驾车逃逸,交警的理由却是抓不到人。就这样,这个犯罪分子双手沾血,继续为祸一方。
当地政府和黑势力勾结没有,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这样的判决让我们面对危险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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