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快乐心
#读《季羡林选集》#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注说:与自然无所违。《庄子·齐物论》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中外治中国哲学史的学者,哪一个也回避不开。但是,对这个命题的理解、解释和阐述,却有相当多的分歧。学者间理解的深度和广度、理解的角度,也不尽相同。这是很自然的,几乎没有哪一个哲学史上的命题的解释是完全一致的。
孔子对天的看法有点矛盾。他时而认为天是自然的,天不言而四时行,而万物生。他时而又认为,人之生死富贵皆决定于天。他不把天视作有意志的人格神。
子思对于天人的看法,可以《中庸》为代表。《中庸》说:“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孟子对天人的看法基本上继承了子思的衣钵。《孟子·万章上》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天命是人力做不到达不到而最后又能使其成功的力量,是人力之外的决定的力量。孟子并不认为天是神;人们只要能尽心养性,就能够认识天。《孟子·尽心上》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中国思想,则认为天地中有万物,万物中有人类,人类中有我。由我而言,我不啻为人类中心,人类不啻为天地万物之中心,而我又为其中心之中心。而我之与人群与物与天,寻本而言,则浑然一体,既非相对,亦非绝对。
即如孔子的一生,便全由天命,细读《论语》便知。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天生德于予”。又曰:“知我者,其天乎!”“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倘孔子一生全可由孔子自己一人做主宰,不关天命,则孔子的天命和他的人生便分为二。离开天命,专论孔子个人的私生活,则孔子一生的意义与价值就减少了。就此而言,孔子的人生即是天命,天命也即是人生,双方意义价值无穷。
中国人是把“天”与“人”和合起来看。中国人认为“天命”就表露在“人生”上。离开“人生”,也就无从来讲“天命”。离开“天命”,也就无从来讲“人生”。所以中国古人认为“人生”与“天命”最高贵最伟大之处,便在能把他们两者和合为一。离开了人,又从何处来证明有天。所以中国古人,认为一切人文演进都顺从天道来。违背了天命,即无人文可言。“天命”“人生”和合为一,这一观念,中国古人早有认识。我以为“天人合一”观,是中国古代文化最古老最有贡献的一种主张。
在西方文化风靡世界的几百年中,在尖刻的分析思维模式指导下,西方人贯彻了征服自然的方针。结果怎样呢?有目共睹,后果严重。对人类的得寸进尺永不餍足的需求,大自然的忍耐程度并非无限,而是有限度的。在限度以内,它能够满足人类的某些索取。过了这个限度,则会对人类加以惩罚,有时候是残酷的惩罚。即使是中国,在我们冲昏了头脑的时候,大量毁林造田,产生的后果,人所共知:长江变成了黄河,洪水猖獗肆虐。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在西方文化主宰下,生态平衡遭到破坏,酸雨到处横行,淡水资源匮乏,大气受到污染,臭氧层遭到破坏,海、洋、湖、河、江遭到污染,一些生物灭种,新的疾病冒出,等等,威胁着人类未来的发展,甚至人类的生存。这些灾害如果不能克制,则用不到一百年,人类势将无法生存下去。这些弊害目前已经清清楚楚地摆在我们眼前,哪一个人敢说这是危言耸听呢?
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是迥乎不同的,夸大一点简直可以说是根本对立的。西方的指导思想是征服自然;东方的主导思想,由于其基础是综合的模式,主张与自然万物浑然一体。西方向大自然穷追猛打,暴烈索取。在一段时间以内,看来似乎是成功的:大自然被迫勉强满足了他们生活的物质需求,他们的日子越过越红火。他们有点忘乎所以,飘飘然昏昏然自命为“天之骄子”、“地球的主宰”了。
有没有挽救的办法呢?办法就是以东方文化的综合思维模式济西方的分析思维模式之穷。人们首先要按照中国人、东方人的哲学思维,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同大自然交朋友,彻底改恶向善,彻底改弦更张。只有这样,人类才能继续幸福地生存下去。并不是要铲除或消灭西方文化。不是的,完全不是的。那样做,是绝对愚蠢的,完全做不到的。西方文化迄今所获得的光辉成就,绝不能抹杀。在西方文化已经达到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把人类文化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这个人类社会进化的规律能达到的目标,就是这样。
东方人对大自然的态度是同自然交朋友,了解自然,认识自然;在这个基础上再向自然有所索取。
“天人合一”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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