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8点就出门去赶9点半的庭审,结果因为有辆大车与另一辆车相撞,平时35分钟的车程,今早足足花了1个小时45分钟。
还好路上预感会迟到,提前给法官打了电话,向其说明了情况,并得到了允许。
这应该属于不可抗力吧。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对此也有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转念想想,做被告有时候还真是比做原告舒坦些,要是原告自己的原因导致其延迟出庭,法院可能就裁定按撤诉处理。
但被告就不一样,有时候预感会迟到,提前沟通,法官也只能等,因为出于查明事实的考虑,多少都会忍耐一下。
当然,我说的这个不代表所有法院、法官,大家还是尽量按时到达,即便是有像我上午这样的特殊情况,也要提前告知。
上午的庭审让我更加明白了律师存在的意义,起码他能不让你感受到自己那么无助。
上午的庭审,因为原告方估计是第一次自己起诉别人,对庭审的流程不熟悉,也没有委托律师参与。
从陈述起诉状时被法官多次要求明确诉讼请求时就有些慌张,再加上法官有些咄咄逼人的架势,我坐在被告席看着他翻资料手都有些抖。
法官又一直让他明确诉讼请求,后来他放弃了自己说不清楚的诉讼请求。
然后在举证时,对自己所要举示的证据,都有些理不清楚,一堆拿在手上翻来翻去,一股脑的说完,也没说明白自己想证明什么,又惹得法官不高兴,又被法官怼了几句。
后面的法庭辩论更是被法官怼的不知道说什么好,手足无措,我们被告方都替他着急。
可能是法官今早的心情不是那么美丽,脾气也是非常火爆,不管原告方还是被告方,一言不对就要挨训,甚至第三人坐着不说话也莫名被Q。
庭审后我便在想,法官对庭审的流程固然已是烂熟于心,但有的当事人真的是第一次开庭,他没有弄清楚整个庭审的流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儿,能不能多给些耐心?能不能多释明一下?
整个下午我都没能忘掉原告方在庭审中手足无措的样子,他媳妇儿坐在身旁不敢说话,他自己被法官怼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但自己还很希望在“对簿公堂”的这一刻,能够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不知道在法庭上的那一刻,他对自己能否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产生怀疑,但我知道的是,在那一刻,他会觉得自己很无助。
在此,我简单、大白话的说一下庭审的流程:
首先是法官会权利义务告知一下,核实到庭人员信息等,问申不申请回避、对到庭人员有无异议,照常答就行。
其次是原告方开始宣读起诉状,也可以简单的说一下自己的诉讼请求,然后被告方答辩。
再其次是原告方举证,被告方质证,然后被告方举证,原告方质证。
再再其次是法庭辩论,双方围绕着自己想主张的东西阐述一下。
再再再其次是问一下调不调解,调就再说一下调解方案,当庭能调就调,不能调就先结束庭审,后面有调解意向再说。
最后在庭审笔录上签个字,就可以走人。
当然,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法官都可以向你进行发问,你如实答就行,别紧张,都会记录进庭审笔录中。
以上就是大概的庭审流程,不清楚的可以私信我,我再跟你说详细一些。
记得自己第一次出庭时,法官不让实习律师发言,自己只能全程埋头做好文笔工作,默默的一边核对当前庭审的流程,一边给执业律师提示资料。
因为资料都是自己准备的,执业律师不是那么熟悉。
在法庭上不精简的发言也被法官粗暴的打断过,导致我现在在庭审中都有些不好组织语言,发言偶尔断断续续。
这些影响真的是深远的,会形成自己的心理阴影,在之后的生活中偶尔会浮现出来影响到自己。
但是没关系,慢慢来,总有一天能把这个阴影给抹掉。
同时,我也给自己去诉讼的朋友们一点小小的建议,那就是在准备起诉别人之前,还是咨询咨询专业人士,或者自己上网搜搜相关的程序和流程,自己记一记。
特别是在事关自己切身利益时,千万不要临时抱佛脚。
-end-
收录于合集 #梦想
55个
上一篇小陈在律所day206:这主打的就是风雨同舟啊。下一篇小陈在律所day208:减少群众诉累,节省司法资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