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74年7月高中毕业后,回农村务农。
那时家住海拔千米的山上,湖北115地质勘察钻井队,也在我们山上作业工作。山上没有公路,机械设备,全靠人力搬运。有钻井铁塔、钢管、柴油机等等。
我邻居的大哥,他是搬运工的其中一个,因他和115队的领导熟悉,推荐我给115队一号钻井队的食堂挑水。
那年我17岁,但个头不大,都说我只有15岁,大慨1米5的样子!
水井离食堂大慨两华里,挑水时基本上平路1500米,陡下坡(坡度60度上)400米。规定一天20担水,一担水90斤至100斤。开始是满桶,由于挑水走路,有颠簸,水桶的水会荡出!
每天相当于挑水走40里路,挑空桶走40里路,全天走80里路。
自备生活和住宿,每担水0.1元。每天完成20担水,可挣2元钱。
由于是8月份,天气炎热,我从来没有下过力,连续挑了7天,最后两天,每天只挑了15担。大哥们说回家放假,我也回家了。
回家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不爱起床了,人已无力了。父母说,耐不活,就不去了。
这是我第一次下力挣钱,一个星期挣了13元。(生产队劳动一天只有0.3元收入)
那时代,买了一个军用挎包用了5元多,很洋气!其余的钱交给了父母!
小时候的我,还是能吃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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