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的教师观:
1.教师的作用应从传统的向学生传递知识的权威角色转变为学生学习的辅导者,成为学生学习的高级合作者。在建构主义学习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呈现者和知识权威的象征,而是学生学习的高级伙伴或合作者。教学应在教师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强调学习者的主体作用,教师应该重视学生自己对各种现象的理解,倾听他们时下的看法,思考他们这些想法的由来,并以此为据,引导学生丰富或调整自己的解释。
2.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而不是知识的提供者和灌输者。学生是学习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建构的主动者,而不是知识的被动接收者和被灌输的对象。在建构主义学习中教师必须认识到教学目标不仅包括认知目标,也包括情感目标。教师要重视学生的情感领域,使教学与学习者个人相关联。教学要逐渐减少外部控制,逐渐增加学生自我控制学习的过程。教师不仅需要在学习内容方面辅导学生,而且更需要在新的学习技能和技术方面指导学生,并将监控学习和探索的责任也由教师为主转向学生为主,最终要使学生达到独立学习的程度。
3.教师应在可能的条件下组织协作学习(开展讨论与交流),并对协作学习过程进行引导使之朝有利于意义建构的方向发展。教师必须创设一种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符合教学内容要求的情境及提示新旧知识之间联系的线索,让学生在其中可以通过实验、独立探究、合作等方式进行学习,以引导学生建构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引导的方法包括:(1)适当的问题以引起学生的思考和讨论;(2)讨论中设法把问题一步步引向深入以加深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3)要启发诱导学生自己去发现规律、自己去纠正和补充错误的或片面的认识。
4.教师必须为学生设置真实、复杂的问题。因而,他们不仅必须开发或发现这些问题,而且必须愿意放弃这种“知道条件严密的问题的确切答案”的观点。教师必须认识到真实世界的复杂问题可能有多种答案,鼓励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多种观点。当然这就需要改变传统的评价策略,为此,教师应该向提供学生元认知工具和心理测量工具,培养学生联系的、批判的认知加工策略,以及自己建构知识和理解的心理模式。
因为这样的观点,这就要求教师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引导学生主动
发现问题、主动收集、分析有关信息和资料,主动构建知识概念和意义。这正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核心,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可以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
(一)建构课堂教学新模式
在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教师和学生的地位、作用和传统教学相比已发生很大变化。因而首先教师必须改变陈旧的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以现代教育思想和学习理论为指导,利用现代人工信息技术和媒体技术的优势,探索最优的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教学中应进一步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去,做到:教学思路要清晰,过程流畅、自然,问题设计恰当可行,切合学生实际,提问要有技巧,因人设疑,灵活多变,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不断诱导学生建立新的学习目标
因为只有学生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目标并形成与希望的成果相应的预期目标时,学习才可能成功。但这一目标,它形成于学习过程,由学生自己设定。应鼓励学生确立自己的目标,通过不同的途径达到目标,并评定自己在此过程中获得的进步。同时也应诱导学生形成新的目标,应贯穿于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课堂教学中应做到:(1)课题引入——设置悬念情景,(2)概念形成——设置判断情景,(3)难点化解——设置阶梯情景,(4)规律获得——设置探究情景,(5)知识深化——设置应用情景。这样使学生在每个教学环节中都有新目标,使之成为主动的建构者。
(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各种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都强调了学习者在建构性学习中的积极作用,这就要求课堂教学中善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学生主动积极的学习。教学中应根据内容和学生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灵活运用适当的教学手段,引起悬念,使学生产生好奇心和强烈的求知欲。特别注意的是,教师的教学语言也要准确生动形象,善于设疑,启发学生思维,活跃课堂气氛。
(四)促进新、旧知识的交互作用
建构主义学习认为,一切新的学习都是建立在以前学习的基础上或在某种程度上利用以前的学习。例如,在解决问题的学习中,总要有一个原有的知识激活阶段,然后通过同化或顺应过程重建新知识与原有知识结构之间的联系,使认知从一个平衡状态进入另一个更高的发展平衡状态。但这不是知识的简单量变,而是对原有知识的深化、突破、超越或质变。这就要求在教学中,促进新、旧知识交互作用,这对于完善认识结构,使认识结构综合化、整体化、系统化,具有重要作用。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积极地把新概念或规律与自己认识结构中原有的适当概念相联系,把新概念、规律与原有的有关概念、规律进一步分化和融会贯通,形成一个整体结构。要引导学生积极地唤起头脑中已有的有关概念,与新感知的概念一起,进行进一步的概括和深化,总结出共同因素,上升到更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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