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中起直到大学毕业,每个学期或者学年,我们都有惯例,给老师打分反馈教学质量及其他建议。在大学期间,身边不少朋友看到我打的分数后,诧异于我总是给一些讲课差劲的老师很高的分数。当然,我给好老师的分数绝对会比差老师高一些,但我也明白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给的 4.9 和 4.8(满分 5 分)还不足以区分出这两个老师真实水平的差异。
这个习惯源于初中的一次打分。当时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打分的权利,每个班选派五名代表,然后全校所有代表统一在一个大教室里打分。我当时算是为数不多的敢于长期与老师做斗争,同时学习成绩又好的几个人之一(如果不是唯一一个人的话),在班上既有不错的民意基础,有幸当选五代表之一。
在踏上打分征程之前,班主任老师把我们五代表拉到一个墙角做思想工作。下达的主要精神是给每个老师都打满分。理由当然也很简单,每个老师都不容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我当时就有充足的理由反驳这个狗屁不通的观点,但以长期与老师斗争的经验推测,一旦我反驳,势必会有另外一场半个小时左右的思想工作,何况还有连累其他四位队友的风险,想了想也就忍了。
思想工作做完,我问其余四位是什么意见。我先说了一下我的看法,首先,不给老师们一个实事求是的分数,这肯定是错的,但我们刚才也算是答应了班主任的要求,答应的事情做不到无疑也是有问题的。大家基本都同意我的看法,因此陷入了两难选择。现在想来这都是自找的,明知不对的事情就不该答应,哪怕迫于淫威答应了,由于不是自愿答应的,也不应该算数。但当时我们当中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这种情况下应该选择听班主任老师的,因为即便做了错事,我们也仅仅是在执行命令,要错也是发布命令的人错了。
最终我们打分的时候是怎么做的已经不重要了,相信你也可以从前文推断出来。但这人说的这句话却成为了我们以后做很多类似的事情时最为直接的想法。现在想来,这与「党的政策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保留意见依然要执行」「你不能改变这个社会,只有去适应它」是多么相似的逻辑啊!
前两天看到醉钢琴刘瑜老师的一篇博文《恶之平庸》,我惊起一身冷汗。这篇博文引用了著名学者汉娜‧阿伦特提到的一个概念「恶之平庸」,透过这个概念,阿伦特说的是一个叫阿克曼的纳粹分子,并非什么变态杀人狂,根据交待材料和心理医生的诊断来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甚至「可怕的正常」,而就是这样一个正常人,在特殊年代可以无动于衷的杀死成千上万人。而阿伦特给出的理由是「纯粹的不假思索让他成为了当时最大的罪犯之一」。所谓的不假思索就是指当上级命令传来时,下级就严格执行,当有一天追究罪责,下级就可以说:我只是在执行命令而已!
在这里我无意过多讲述恶之平庸的例子,刘瑜老师的博文给出的许多例子已经足够经典,足够触目惊心。我只是在想,到底什么东西造成了这样的恶?我能想到的是对责任的逃避,我们不愿意承担不给老师公正打分的后果,也不愿意承担被班主任思想工作的后果,于是我们选择执行班主任的命令,并用一句「我只是在执行命令而已」把造成最终后果的责任推给命令的下达者。
就这样,「逃避责任」让我们变成一个正常的恶人。但这怪谁呢?我想不出理由去谴责几个初中的孩子,毕竟他们当时是「受教育者」。
郝海龙
2011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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