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与恶人作对是正常的,是公平合理的。然而主耶稣教导我们:“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马太福音 5:39)我们对主耶稣的这句话很难接受:恶人恶待我,是不公平的事,怎能不气愤、不报复、不找回公平来呢?下面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供大家参考。
一 与恶人作对,就被恶所胜。
因为欺负我们的人的势力比我们强大,做事不择手段,比我们更恶,报复他们不那么容易。所以,我们心里就很憋气,接着会产生咒诅、幸灾乐祸、宣扬他的恶事、败坏他的名声等等与他作对的负面情绪和破坏性行为。如此我们的心就在他那里了。他的丑恶形象,他的恶言恶语,他做的恶事,就充满了我们的心,这恶人就进到我们心里来住在里面了。恶人成了我们的生活重心,我们就把自己与恶人捆绑在一起了。我们成了被恶挟制的人,成了受人挟制的人,处在被动状态,被恶人的恶和自己的恶败坏了。所以与恶人作对就会被恶所胜。
就算我们能够以恶胜恶,也不过是增加一个更加敌对我们的人。他们不再惹我们,不是因为佩服我们的人格,而是怕我们的力量,一旦有了机会他们还会加害于我们,所以这样的胜利是虚假的。
二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罗马书 12:21 和合本)
不与恶人作对,就不会与恶人在同一水平上。与恶人作对就降低了自己的身份。我们既是神的儿女,就应当以神对待人的态度来对待人。主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马太福音 5:44-45 和合本) 我们从前与神为敌的时候,基督为救我们而舍命,没有与我们为敌,我们也不该与人为敌。我们是传递神爱的管道,当我们以爱对待人的时候,想的是:我应该怎样对待别人,而不是别人应该怎样对待我,是站在主动的地位上。这样心里就有力量、有平安、有喜乐。对方也会因我们的爱心受感动,悔改归正。这样就化敌为友了,就得胜了。与人作对只能增加敌意,不能化敌为友;只能败坏自己,不能建立自己;只能失败,不能得胜。 彼得前书 3:9 “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 我们爱人、祝福人是站在神儿女、神仆人的地位上,与神的关系是正确的,所以蒙福。与人作对的时候,就从有福的地位堕落与恶人同等了,怎么能蒙福呢? 我们不该做有失身份的事情。 罗马书 12:14 “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
三 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
箴言 19:11 “ 人有见识就不轻易发怒;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 ”
宽恕人不只显明自己大度容人、人格高尚。其实,能够宽恕人自己就不生气了,不恨人了,不被负面的情绪控制了,心里就平静了,自己首先得到好处。箴言 14:30“ 心中安静是肉体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烂。” 再者人无完人,对人不能要求过高,我们自己也是不完全,也会犯很多错误,如果别人不原谅我们,我们也会很难过。如果没有宽容饶恕,就不可能与人和平共处,就不可能有朋友。
马太福音 7:3 “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
马太福音 6:14 -15“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 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四 自以为义的人会常常认为自己是受害者
不饶恕人说明我们是自以为义的人,自以为义的人总是感到自己被伤害。自以为义的人以自己为标准,所以会认为自己做的事都是有理的、都是对的。因此,坏结果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别人造成的,甚至是神对他不公。他不会反省自己犯了什么罪,更不会为自己的罪忧伤,而是为自己遭的罪忧伤、忿恨、怨天尤人。以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只看结果,不看原因。他不会在痛苦中成长,而是被痛苦败坏。
罗马书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五 以神为主的人是有福的
以神为主,就突破了自我的限制,不再自以为义。因为被神的真理引导,所以能够超越自己。以神为主,就能够脱离邪情私欲的辖制,因为神赐给人的新生命使人愿意过合乎真理的生活。以神为主,就能够战胜罪恶得到自由,因为神的恩典使人有能力过得胜有余的生活。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约翰福音 8:31-32 和合本)
腓立比书 4:13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六 要对自己负责 而不是被环境左右
要对自己负责,要有主动性,人是治理环境的,而不是被环境左右。有了这种态度,对环境的反应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消极被动的。这样无论我们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够得到锻炼和成长。“你使人坐车轧我们的头;我们经过水火,你却使我们到丰富之地。”(诗篇 66:12 和合本) 诗篇 119:71 “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 ”
我们何时处在消极被动的状态下,何时就错了。
七 不要以恶报恶
每个人都要自己面对神的审判,谁犯罪谁承当。
启示录 22:12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神是审判官,我们不是,不要做出越位的事来。
罗马书 12: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或译: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神的审判是公平的,不用我们担心。我们心平气和地认真做好分内的事,尽自己的本分,就很好了。这样不是很轻松愉快吗?
箴言 24:19“ 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也不要嫉妒恶人; ”
与恶人作对,就出卖了自己的自由,就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性,就容易受别人操控。自己的反应、自己的情绪要自己做主。人是向神负责的,不用向坏人负责,不要照着坏人的坏道走,不钻恶人的圈套。要留心分清什么是对我们有利的,什么是对我们有害的。该放下的放下,该拿起来的拿起来。做应该做的,不做不应该做的。不要用那些负面的情绪害自己,照着圣经上神的话去做吧,那是真理,神爱我们!
能这样做的时候,我们的心灵就从负面情绪中解放了,这样才是一个自由的人。信靠神做一个独立自由的人,是有福的,是平安喜乐的。主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约翰福音 14:27 )
箴言 20:22“ 你不要说,我要以恶报恶;要等候耶和华,他必拯救你。 ”
约翰福音 14:23 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
我们把自己献给爱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呢,还是作罪与恶人的奴仆呢?
罗马书 6:13“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 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 神。”
罗马书 6:16 “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
思考问题:
1、与恶人作对的结果是什么?
2、怎样以善胜恶?
3、谁是施行审判和报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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