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实现快乐和幸福,我们就要有自由。
什么是自由?这个问题恐怕是很多朋友都无法解释清楚的,很多人根本不明白自由的深层含义。那么,我就来具体解释一下,相信我们一定可以达成对自由的共识。
自由具有三层基本含义:第一是物质层面的含义,第二是精神层面的含义,第三是行为层面的含义。
物质层面的自由,具体是从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来体现,要尽可能让人们觉得方便,不因为缺乏而受限制。精神层面的自由,具体是从宗教、政治、文学、艺术等方面来体现,也是要尽可能让人们觉得方便,不因为缺乏而受限制。从物质层面的自由和精神层面的自由,才有我们追求各种兴趣爱好,包括爱情、婚姻、家庭、友谊、事业、旅游、娱乐等方方面面行为层面的自由。行为层面的自由,也叫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我们从对物质层面、精神层面、行为层面三大自由的追求,通过国家意志转化构成我们在法律上的各种生活自由权利。
我们通常理解的自由,就是我想要什么就可以有什么,这是指物质层面的自由;我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我不想干什么就可以不干什么,反映的则是精神层面和行为层面的自由。现在,我们应该明白了什么是自由!
我们主张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本就是为了实现物质层面的自由和精神层面的自由。我们反对的自由化,一般是指行为层面,针对的是生活方式。
全人类都是要追求物质自由和精神自由的,只是在行为层面各有保留,对生活方式各有选择。
自由是人人都想要有的,没有自由就没有快乐和幸福。然而,从现实社会来看,谁也不可能实现在自由上的绝对满足,不可能实现我们想要的一切。因为,所有的自由都是要以物质文明程度和精神文明程度为基础,还要面对他人的存在这样一个客观现实。并且,他人的存在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
社会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还有他人的存在。你想要的自由,他人也想要。譬如说从物质层面来看,你想要衣、食、住、行应有尽有的自由,他人也想要衣、食、住、行应有尽有的自由。事实上,社会财富的积累很难达到让人人实现衣、食、住、行应有尽有的自由,那就必然会产生争夺。争夺的结果,就是有人可以实现自由,有人不能实现自由,甚至谁也不能实现自由。为了避免争夺很可能导致谁也不能实现自由这样的混乱状态,保证人人可以实现相对的基本自由,就有了习惯、道德、法律、契约这些规则用来形成社会秩序。
我们有了规则和社会秩序作为自由的底线,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了。因为从规则和社会秩序,就要求我们在享有自由权利的同时,还必须为自由权利付出代价,要尽到应有的义务。我们只能在底线范围内实现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以确保能够实现人人都有相对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就是以不妨碍他人为底线,实现人人平等的自由。我们以平等为前提遵守社会秩序,尊重他人的自由,才可以实现我有相对的自由、你也有相对的自由!
以平等为前提,建立在习惯、道德、法律、契约上的规则和社会秩序,就是自由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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