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有个姓邹的衙役,月夜经过西门大街,当时已经三更时分,路上没有行人。
小邹看到槐树下有座小房子开着房门,一个女子靠着门站着。小邹装作抽烟点火的样子靠近,那女子也不躲避。小邹非常高兴,就带着女子一起进了屋,坐在凳子上聊天,约定第二天再来。
第二天早上,小邹去槐树下等着,而树下并没有人居住,只看到一间停放着棺材的小屋。从窗外看去,凳子还在,凳子上的灰显示出两个人并坐的痕迹。小邹心里知道,这是被鬼迷住了,神情恍惚,郁郁不乐。
一天,小邹早起,对妻子说,有人欠我七两二钱,我要去追债。出门之后就没有再回来。第二天,听到街上有人喧哗,纷纷议论道,某茶馆有人喝茶暴毙了,店主报了官,检查之后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命令店主买棺材殓葬那人,招死者的亲人去认领。
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前去查看,果然是她的丈夫小邹。问店主棺材的价格,果然是七两二钱。
注解与思考:
小邹的死,和那个女鬼到底有没有关系呢?如果女鬼要害他,为什么要等到第二天、第三天呢?最有意思的地方是,小邹说有人欠他七两二钱,结果是店主给他买棺材的钱。那么,这笔钱算不算是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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