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由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下称“新版定价目录”)正式实施。新版定价目录保留原有12大类框架体例不变,并结合实际,放开了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22项,具体定价事项较2015年版定价目录减少40%。其中,公办养老院“伙食费”标准、“骨灰盒销售价格”等项目,不再由政府定价。
严禁擅自增加定价项目
新版定价目录显示,今后政府列管定价项目仅有12类39项,政府定价范围将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三大领域。
省发改委在通知中要求,《定价目录》是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法定依据,全省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定价目录》实施价格管理,严禁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超越权限定价等违规行为。
“重要专业服务”定价项目大减
记者对比发现,相比2015年版的定价目录,新版定价目录中涉及教育、养老服务、殡葬用品服务等民生项目的定价项目均有调整。其中,教育方面,原来的“强制性培训(法律、法规、规章有明文规定,或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举办的强制性培训班)收费标准”被取消;养老服务方面,省内各级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仅限“护理费、床位费”两项,原来的“伙食费”标准没有纳入新版定价目录;殡葬服务方面,今后政府定价范围仅限于“殡葬服务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租用花圈价格,公墓价格”,“普通标准骨灰盒销售价格”没有纳入新版定价目录的范围。
作为本次调整幅度最大的定价项目,“重要专业服务”中原有的22项大幅减少至目前的3项,包括“司法服务”“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生猪等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3项。其中,联网结算服务收费及粤通卡、岭南通卡销售价格、高校毕业生就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项目等不再纳入定价内容。
此外,新版定价目录在“说明”中进一步明确,今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将整体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继续按照现行办法管理。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快速通关系统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在有效期内若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立,应立即取消收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政府制定,2020年后如国家无新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部分政府列管定价项目
●电力(1项),包括电价
●燃气(2项),包括“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教育(4项),包括“公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基本医疗服务(1项)
●养老服务(1项),即“省内各级政府部门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殡葬服务(1项),即“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租用花圈价格,公墓价格”
●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3项),包括“限价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销售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文字来源:信息时报,记者:吴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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