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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理解《道德经》(六)

自我理解《道德经》(六)

作者: 一块钢 | 来源:发表于2018-05-07 12:12 被阅读0次
老子:「道德经」:第十六章

致 虚 极 , 守 静 笃。
万 物 并 作 , 吾 以 观 复。
夫 物 芸 芸 , 各 复 归 其 根 。
归 根 曰 静 , 静 曰 复 命 。
复 命 曰 常 , 知 常 曰 明 。
不 知 常 , 妄 作 凶 。
知 常 容 , 容 乃 公 ,
公 乃 全 , 全 乃 天 ,
天 乃 道 , 道 乃 久 , 没 身 不 殆 。

个人理解:

老子:「道德经」:第十七章
太 上 , 不 知 有 之 ﹔
其 次 , 亲 而 誉 之 ﹔
其 次 , 畏 之 ﹔
其 次 , 侮 之 。
信 不 足 焉 , 有 不 信 焉 。
悠 兮 其 贵 言 。
功 成 事 遂 , 百 姓 皆 谓 : 「 我 自 然 」 。

个人理解:

老子:「道德经」:第十八章
大 道 废 , 有 仁 义 ﹔ 智 慧 出 , 有 大 伪 ﹔
六 亲 不 和 , 有 孝 慈 ﹔ 国 家 昏 乱 , 有 忠 臣 。

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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