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之中看人性
常言道:人心难测。凡万事万物都有规律可循,无论如何变化,都离不开规律二字。而人心的变化,往往捕捉不到规律的轨迹,因为环境、情绪、心态、喜好、欲望等,都可能是变化的诱因,所呈现的形状让人摸不到头脑,如何防止,则为世人所头痛。
变化的奥妙在于 “变” 字上,然宇宙世界没有不变的东西,物种和人都含其中。变化莫测、万变不离其中,都是变化的作用;永恒、亘古不变,则是意志、毅力的体现。当一事物向好的方向转化时,所呈现的是欣欣向荣、皆大欢喜;当一事物向坏的方向转化时,所呈现的是灰头土脸、气极败坏。对待事物变化的态度,仍应以客观规律评价,不要大惊小怪、措手不及。而事物的变化,是人类可以预防、控制、终结的,没有什么了不得。人定胜天,则是制胜法宝。
人性的变化,从严格意义上探究,或多或少还是有征兆,其征兆体现于言语和行为,但也不排除另外一种情形,没有征兆。性格不同的人,行事风格各异。胸怀坦荡之人,将一切置于阳光之下,哪怕一点小小的变化,都会以不同的方式表现于众,因为性格使然。这样的人,不是他们藏不住事,而是他们不愿意藏事。胸怀阴暗之人,将一切置于隐秘之中,他们的行为方式多表现为诡秘,哪怕日常生活之小事也不愿意他人知道,如遇大事、险事则更是秘而不宣。这样的人,因为他们的心中始终有一堵墙,要防自己也要防别人,一切的源头都是不信任。然而,这类人即便有变化,外人很难捕捉到。
孔子在其著作中经常提到君子和小人,并有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有人认为孔子用君子和小人之说,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其实不然,孔子眼中的君子和小人,以品德划分并无其他。品德高尚的人为君子,阴暗无耻之辈为小人。本文以变化之中的人性为题,意旨十分明确,什么样的人容易起变化,则为小人也。小人行事的特征就是这样,在考虑利益时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会顾念任何情谊。人是可以变化的,不然与时俱进就没有现代气息。诚然,我们要相信和肯定变化的存在和作用,但不可忽视变化的异端。
近一段时间以来,通过媒介转播的一些信息,当然是负面影响的信息,有如下几类:诈骗、杀人、复仇、偷税、围猎等等,这些案例,不仅仅体现在金钱财富上,重要的是影响和败坏了社会风气,内卷躺平让人看不到希望所在。贪婪,是人的本性。为了贪婪而贪婪,完全丧失人性则是人类的灾难。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人不能只有一个目的,赤裸裸地追求财富,人生之义还有其他。
人性的变化,有由内向外,也有由外向内。主因很重要,但环境也不可忽视。我们要承认,变化的存在和作用,特别是人性的变化。人性变化可以分为积极和消极,积极变化应为主流社会所提倡,积极变化的根本,就是没有改变初心初念,仍然保持一个人应有的品德和价值观。消极变化,则有别于积极变化,大而言之,背立法律和道德;小而言之,自私自利。弘扬积极变化的人性,鄙视消极变化的人性。贪婪、自私自利,都是阴暗的人性,他们的变化都只停留在物欲占有的层面上。当他们达到极致时,不择手段、杀人越货在所不惜。
人可以变,也需要去变,但有一点是不能变的,那就是良心良知。如果把良心良知变成只有享乐的物欲,这个人就极其危险,极端之为就会随时呈现,其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不要小看人性变化的作用,因为深受其害者不在少数,前几年的非法集资,近几年的网络诈骗,无不彰显人性变化的危害。诚实守信,相互信任,对于现代人来说,没有更多的鲜活力。由于负面影响,外力节奏加剧,人和人之间的坦诚似乎逊色。一切的一切,都是人性消极变化导致,重塑人性积极变化,应为当下之重点。除法律打击外,还应彰显道德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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