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是以第一人称写的,讲的是“我”的一位老朋友爱德华·海德·伯顿,伯顿给“我”讲诉的他的一个故事。
伯顿有一个同姓的朋友,玩牌玩的很好,也赢了过伯顿不少钱,人穿的体面,长的漂亮,常常喝酒,放荡生活,靠着家人给他寄钱生活。
有天这个同姓的朋友来到事务所找伯顿,希望能给他一份工作,因为家里不在寄钱给他。他已经身无分文,如果没有工作就只能去自杀了。伯顿问他除了打牌还会什么,他说他会游泳。于是伯顿和他约定,如果他能从盐谷俱乐部出发,绕过灯塔游到垂水湾上岸,就给他一份工作。这段路程三英里多一点儿的距离,由于灯塔周围有急流,游起来会很吃力。他们约定时间在垂水湾见面。他的这位朋友同意了。当伯顿到垂水湾时,他并没有看到这位朋友。这位朋友“他没打退堂鼓。他的确开始游了。但他的身子骨是让饮酒和放浪生活给毁了。灯塔周围的急流完全超出了他的能力。”
当我震惊的问,“当你提出要给他一份工作的时候,你知道他会淹死吗?”
伯顿温和地轻轻笑了几声,那双友善而坦诚的蓝眼睛看着我。“不过,我的办事处当时并没有空缺啊。”
伯顿早想到那个朋友做不到,而且他并没有工作要给这个朋友。对此,他并没有任何不安和后悔。
在小说的开头,“我”因为看到伯顿的死讯,感慨人性的复杂。“我”对伯顿做了详细的描述,“我觉得伯顿最打动我的是他的仁慈之心。他那双温和的蓝眼睛里有一种很讨人喜欢的东西。他的声音十分轻柔;你很难想象他会气愤之下抬高嗓门;他的笑容也很亲切。这个人吸引你的注意,因为你在他身上感受到他对身边的人真正的爱。他确有魅力,但他身上没有任何虚情假意:他喜欢他的牌戏、他的鸡尾酒,他能意有所指地讲一则粗俗故事,年轻时还曾是个运动员。他是富人,而且是靠自己挣下每一分钱。我认为让你喜欢他的一个原因是他矮小而又脆弱;他激发了你保护他人的本能。你会觉得他连一只苍蝇都不忍伤害。”
然后又通过伯顿向“我”讲述他与同性朋友的故事,谈话中一步一步展示出伯顿的冷漠无情表里不一。
前后形成强烈的反差,让人更加深刻体会到人性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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