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我的发小死了,在我奔驰900公里火急火燎参加完他婚礼之后。
到他家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冬日的夕阳一晃而过,我只瞥见了他新婚妻子模糊的整体,身材臃肿,看起来要比他大上好几岁,给她递上红包的时候笑得很大声,跟公鸡打鸣似的。我忽然想起那个站在元旦晚会上对着发小安静地唱那些花儿的女孩,想起我发小退学那天跟她挥手告别说赚钱娶她的场景,不禁愣了下神。
随便扒拉了几口饭后,闹洞房就开始了,妇女们嗑着瓜子剥着喜糖哄笑,真像个小丑啊。我站在一旁尬笑,无所适从。幸好有高中的同学叫我打牌,我顺势开溜,挤到人群之外依旧听见我发小在闹,他曾经跟我说对这种恶俗深恶痛绝的时候,肯定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天自己成了恶俗的主角吧。
打了大概一个小时的牌后,发小进来给大家发烟,到我边上的时候说,哥,你开一天车累了,我送你去休息。我自然知道他的意思,把位置让给了别人,跟他出了门。
他偷偷拿了几瓶二锅头,我跟着他用手机闪光灯照亮,摸上山顶的废弃破屋子顶,小时候这里是我们的秘密基地,很多年没来,依旧没有坍塌,比这世间的大部分东西都要坚固。
喝了几口酒后,我们就聊开了。
“怎么这么急着结婚呢?”我咧着嘴问他,二锅头的酒太辣,咽不下。
“你没在家里不懂,那些臭八婆天天叨叨,说我这么大还没结婚,肯定娶不到老婆!”
“你什么时候这么在乎别人的看法了?”我问道。
“没办法啊”他叹了口气,继续说道:“毕竟要在这里生活,人言可畏,也不想我爸妈跟着没面子。”
“那你爱她吗?”我终于问出了这个俗得不能再俗的问题。
“哈哈哈哈哈……”他笑了好一阵,拿着酒瓶子要和我干杯,手却抖得不行。
“爱个屁,别人介绍的,在学校教书,过日子不错就行了。”他一口喝完了瓶子里的酒,把瓶子甩向了夜空。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也喝了一大口酒,觉得头晕,撑着水泥地板,躺了下来,忽然想起曾经刻在上面的字,问他道:“还记得你刻在这里的理想吗?”
“走遍世界,做个地理学家。”他回答道。
“可现在你连走出这里的勇气都没有。”我讥讽他说。
“嘿,那你呢,你不是说你要做个作家吗?那几十万字的草稿不一样躺在硬盘里不敢示人?。”他阴阳怪气地回应着,过了会儿接着说道:“你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怕也是上了别人床了吧?哈哈哈哈”
我听罢举着酒瓶子的手忽然僵在空中,胃里开始翻滚起来,想吐却吐不出来,抿着嘴说不出话,他说了声对不起,也沉默起来。忽然起了风,吹着光秃秃的树枝丫,嘎吱嘎吱响,一瞬间觉得人间可怕。我一直以为故乡封存着年少的过往,那一刻惊觉,故乡也能吞噬奢求的未来。或许从他选择退学那天起,我们就走上了两条不一样的路吧。我望着夜空想起那句台词:你看前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也不是,天亮以后会很美的。
但我没等天亮我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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