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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弢: 在德国做老板不容易 三则 之二

金 弢: 在德国做老板不容易 三则 之二

作者: 乾坤二爻 | 来源:发表于2019-01-10 07:41 被阅读0次

                                                  在德国做老板不容易  三则    之二

                                                                                                                        金  弢

    之二:三百羹叉 

    德国税制要求,中餐馆每隔三、五年必须新建一次货物库存的清单。在彻查仓库时,不经意发现了320个不锈钢羹叉。仓库的这个死角,就因为少垮了一步,一直没彻底翻腾到位,整整两箱羹叉,还是原装原封的。至于是哪一年进的货,现在已全然想不起来了。自己接手饭店二十年有奇,只能估摸是开张后不久所添置,起码有十多个年头了,账当时就做了,账单么,一过十年用不着怕查税而保存,早就销毁了。依稀记得象是欧元启动那年,单价净价象是2.29欧左右。至于是哪家公司的货,记忆空白了。做生意本来就订货繁杂,加之积年累月,公司的广告又是层出不穷,一浪推过一浪,而且广告又是阅之弃之,不会存留。现在,这批羹叉成了多余的家什,只好作处理了,可是处理东西是一件很头痛的事。忙乎数月无果。

    新年伊始,年度新广告又铺天盖地袭来,信箱每每满满的,尤其是饮食这一行业,餐具用品更新快。公司为了生意,发广告更是不厌其烦,隔三差五地反复投递。既有零星的、也有专题的、更有全年度的。既然同胞、同行间推销不出去,就自然想到了公司是否有回收的可能。

    德国向来有非常良好的售后服务传统,这种优质的商业规程始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时值西德经济的持续鼎盛阶段,原因之一是经济奇迹带来了绝大多数企业的空前效益,商品售后投资在所不惜;二是德企多具长期规划意识,拉住老客,做回头客生意,在德国不兴一锤子买卖,所以买货退货成了理所应当的事。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甚至还专门为退货立法。尽管三十年来德国经济走低,好时光不再,但这一传统并没因此而丧失。既然知道这种行规,我试图通过这一途径解决问题,也合乎情理。于是乎寻找销售公司,查阅广告图案,成了每天的当务之急。功夫不负有心人,​结果是,虽然时隔十几年,不但原家公司还在,而且产品依旧在出售,价格不但没跌,反而还略有涨幅,让人喜出望外。我抱着侥幸心理试着退货,自己的底线不高,能退回70%价算是走了大运,实在不行,就给个半价也认了。​

    我开始交涉飞达公司(名已改)。上次我曾在文中提到,中餐老板处理生意事宜不善于信件往来,因时间、精力上不现实,光打电话,口说无凭。中餐老板,日常工作更是亲力而为,全身投入,一周七天,日日长达15小时,除开门营业,还要订货、买货、做月账、处理各类信件,解决税务、银行问题,还要跟房东、官方打交道,等等、等等,真是日理万机,每周上百个小时的工作量,不在话下。加之,一年到头不放假,圣诞新年不关门,终年无休,舍不得嘛,欲求生意极大值,真是苦干加死干。不知有多少老板干得英年早逝!这种苦头恐怕只有做了老板才知道。而且全世界只要有中国人的地方都是这样,据说上一辈或者上一辈的上一辈,中餐老板干的还要更苦:传说慕尼黑以前有家中华楼,香港老板娘,一干就是30 年,从来没有回过一趟家。恐怕这种人间奇迹也只有中国人才能创造。想想人都做到这个份儿上了,下了班都半夜三更的了,还要再进办公室码字写信,这无疑超越了人的承受;再加之语言上的困难。德语之难,对于一个不是科班或没有外语基础 的老板,如能口语表达得清楚,已是大功告成,姑且不追究语法,但要落成文字,德语语法就不那么好对付了。我有糟糠就忒讨厌德语语法,来德30年,一直竭力呼吁德国得来一次彻底的语言革命,彻底废除德语语法的阴阳中、单复数、四个格,变时态,向祖国语言看齐———国语学者一家之见。

    这一问题对所有的中餐馆来说都很棘手。做生意,商务纠纷在劫难逃,一旦出现争执上了法庭,手无证据,轻则被动,重则吃大亏,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其实太多的老板只一味知道拼死挣钱,但没想过怎么同时去杜绝漏洞。谈及生意经,提倡 “开源节流”,当中  “谨养其和” 的辩证道理不能不说。荀子曾戒曰:开其源,节其流,而时斟酌;论及经营、理财时,荀子在《天論》篇中又推崇:君者应  “思物而物之 , ...... 理物而勿失之也”。我自然也面临这样的问题,当然我利用自己的语言优势避免了很多吃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得出招,一开始我就采用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既然样样事都要信件往来不现实,但又怕手中没有证据吃大亏,那就设法每件事宜都立档作电话记录。虽然当时可能多了几分钟的麻烦,但日后却省去了一大块心病。每次电话的年月日、几点几分、对方电话号码、姓名,事由、谈话内容、谈话结果,尤其重要的是对方的承诺。这种记录虽然没有对方的签字,但只要是事实,合乎常理,有说服力,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没想到,这种办法让我这次避免了近千欧元的财产损失。算个生意账,按增值差价(Aufschlag)算,这就意味着否则老板将白白多做五千上下的生意,又何苦来也!

    我的第一次退货电话,结果没想到非常让人满意,远远出乎意料。我按惯例随即将电话内容记录下来。当然开始时对方总先例行公事,让我提供账单,用来证明是他们公司的货。但是在我耐心的解释下,说年头已久了,账单已无处查找,但东西保证是他们的,跟本年度广告里的图案一模一样,连产品的名称都没变;两箱羹叉不仅原封未动,而箱子上还能隐约看到公司的标识。这里,对方的处理决定就有很大伸缩的空间。如碰上一个固执死板、照章办事、没有账单拒不退货的,那只好自认不走运了。就是查电脑储存,账单一般也就保存五年。如遇上企业易主,存底更是销毁殆尽。我尽量地说服对方,还举例店堂、厨房里的某些、某些用具都是他们的,公司标识依在。而且声称我们对他们的产品质量一直很满意。我心想这个时候夸上几句会有良好的效果,因为对方会觉得客户的满意则意味着将来还会继续买他们的东西,会很有助于退货的成功。公司当时果真同意退货,并按现行正价,连法定增值税额也退回。怕到时有误差,我请求对方给一个邮件,作为书面认证,对方如是做了。我马上发了复函,声明退货的产品名称及数量,分别说明多少调羹、多少钢叉,写明净价、税额、总价,擅先拟好一张账单。这回可算是一次皆大欢喜的事儿。双方约定,由对方委托快递公司 DHL,一周之内登门取货,待退货到位,验收无误,对方以邮件形式出具正式账单,经收款人核实,继而汇款;款项一到位,收款人书面确认,此事就算了结。实在是一次顺理成章的快事。

    我把什么都准备得好好的,就等人把东西取走。担心取货时正撞上下午停业休息或赶巧出门在外,还专门强调了我们的开业时间。通电话的那一周过去了,没有人来;我又从头等了整整一个礼拜,还是没见到快递公司的影子。我只好再去电话,接电话的换了一个人。这种大公司每次去电话,人都不一样。他查了电脑,说是有记录,至于为什么没来,他无法解释,说去问问,让我第二天再去电话。我询问了对方的姓名,作了详细的笔录;第二天听电话的又换了人。她说也许生意太忙,无暇兼顾,连委托单都还没做,让我再耐点性子,事情有了结果会主动联系我的。几天后我又一次去电话,对方也觉得奇怪,这反常啊,不是他们公司历来的风格,答应会把查询结果主动电话告语我。我心里犯嘀咕,是不是对方反悔了,不同意退货了。那人言之有信,真回了电话,说已经给 DHL 发了委托单,还强调了取货前会来电话预约........... 真不错,这才是德国人的做事方法!我想。

    两个纸箱取走了,我收好签了字的收据。三天过后,我去电话证实退货是否已收到。消息是:没这么快。货到、进库、上电脑起码一个礼拜。过了一个礼拜,我再次去电话,解释说我只想知道一下,退货是否已经收到,没有别的。对方一查电脑,说已有记录,我问是哪一天到的,对方都说了,他不知道我是在取证。这叫言者无心,问者有意。这就是我需要的证据,证明他们已收到退货。我还打听了直到退款,整个过程大致所需的时间。心想,货到了就跑不掉了,我可以高枕无忧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中国人学好的比学坏的快。德国人的耐心我们用不了多久都学会了,就耐心等吧。我一声不吭地等了半多个月,然后去电话小心翼翼地试探是否有了结果,我请求接电话的帮我查一下电脑,看看有没有汇款或账单的记录。没有!他说,最后的记录只是收到羹叉三百二十个。这正是新信息。上次只说收到羹叉两箱,这回看来已开箱验了货。心想,只要退款成了,多等一时,无怨无悔。

    又过了十天,我不得不再去电话。接电话的声音听上去熟悉,但报来的名字是陌生的。这位女士说话生硬,一开口就问我公司的客户账号,退货的账单。我解释今天已不是第一次来电话了,我这里已经有九次的电话记录,三次的电邮往返,请她查一下记录,冗长的故事我就不必从头再讲述一遍了。她说她查了,没看到什么记录,可能退货还没到,让我耐心等待,收货到电脑记录怎么也要一周十天的时间。我尻,我说都两多月了!您再查查。对方就是咬定什么都没有。我说您别搞错呵!我这里可是都有记录的!某月某日某某某说了什么,我这里都写得清清楚楚。我让她打开邮箱,邮件不会消失吧!“ 您公司给我的邮件,没必要我给您发回去吧?”  我心想,那么多人都看到了记录,而且说得那么详细、具体,怎么就单单你看不见,你是什么人?想干什么?是想赖账不成?我急了,失控地大着嗓门嚷起来:你们也太让人失望了,我们买了你们那么多东西,不就是因为相信你们吗?这回是你们同意我们退货,我们才把东西寄回给你们,不就也是因为相信你们吗?但你们强奸了客户的信任,不过我告诉您,我每次电话可都有记录的,我快速地把记录单通读了一遍  ,接着说:您今天突然破天荒地矢口否认,是什么意思?。我喊到:我跟你们没完!!她看我大光其火,沉默许久。或许这一切都出乎她的意料。她说,她不想说了,再去问问,明天再给我电话。我说明天几点。她说,您说吧!我说,明天中午12点到14点我等您的电话。

    第二天我从11点30开始守着电话,一直等到14点30,三个钟头没有来电话。等到下午三点半我主动出击,电话一拨通,我自报完家门就大声叫骂。心想你们德国人不是不隐晦吗!老把我们中国人的含蓄当理亏;再说德国人一般不会当人大发雷霆,要是这么做了,一定是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我要让对方明白,他们欺人太甚、太过份、太离谱了,我已忍无可忍!我威胁道:“你们敢赖账,我这里可是人证物证齐全,DHL 的收据安然无恙,你们敢这么做,就等着我律师的信吧!另外我温馨提示您,在德国我们可有五、六家华文报刊,而我是出了名的写手,这些刊物发行整个欧洲,你们胆敢诈取豪夺(unterschlagen),我敢保证一定会把你们的劣迹爆料媒体。你们不是号称全欧的大佬吗?我倒想看看,读了我的披露,全欧洲还有哪家中餐馆还会再买你们的东西。“

    今天接电话的又是另一个人,这位女声话音柔美,三四十岁,给人印象不错。听我嚷嚷完了,她一开口就连声道歉。我心想,有门了,退款有戏了,因为德国人不认识到自己的错是不会道歉的,一旦道歉便意味着在承认错误。果真!美声作了一长通解释,说因为没有账单,所以造成了这么多麻烦,本来没有账单是不给退的。我说我一开始就申明找不到**了,如果你们不愿意,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明说,我们可以另谋出路。美声连连说是的是的,但昨天那位女士已下班了,她需再核实一下情况,明天给我电话再具体谈。我们约好了通话时间。我突然想起,我去的电话是有号码显示的,而每次接电话总是会换一个人,看来此事在他们的公司里已是众所周知的了。

    我当时以为,美声还在忽悠我,明天我又会空等半天,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我心里已有了底线,如果再次事不如愿,那剩下就是打官司、写文章骂人了。到了第二天,事情的结果出人意表,美声信守诺言,一分钟不差地打来电话,非但同意如数退款,还主动提出额外多给一百欧作为时间损失和精神赔偿费,还又再三道歉。这种天上掉馅儿饼的事,恐怕只有在德国才能碰的上。德国人的这种德性,让人百思不解,是什么敦促了这家公司决定忍痛出手这近千欧元?是良心发现?是法律意识的觉醒?还是想拉住老客,做更多的生意?抑或是我这个自诩的写手对他们的威胁触动了神经?我满腹疑问,百思不解。但我似乎突然豁然开朗,明白了“德性”的涵义。从《廣雅疏正》考得注释: 德性,讽语也,不肖他人之仪表、行作、举止也。  你说退货一事,一开始不是好好的吗?善始善终,好说好散,又做君子又省钱,非要等人骂了三门,才赔礼道歉又补钱,这不叫“德行”叫什么?难怪国语里我们说人 “德性”,用的是同一个德字。巧合乎?抑或自有个中道理。                                                                       ​

    此文看点:

    事毕,我不免 “三省吾身”,觉得事情最终没吃亏,而且也避免了一场额外的法律诉讼,省了很多精力时间,是我勤快的电话记录起了作用。但是现在想来,整个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个隐患,只是对方没有识破,没有利用罢了:因为DHL 来取退货,虽然给了取货的收据,但此收据只能证明快递公司替对方收了邮包,但包裹里是什么、数量多大、都没有记录,如果售货公司想作弊,完全可以声称只收到了一半数量的退货,我将丝毫没有反驳的证据。一开始,对这两箱羹叉的运送,公司提出两种方案。除了 DHL 来取外,公司也可以先给我寄两张免费邮单,由我自己把包裹送到邮局去邮寄,这样做,虽然我会麻烦一些,但邮寄时通过称分量可以保证数量的完整,此外,通过填写邮包单,这亦足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但是我因为怕麻烦,苟且图安逸,嫌弃箱子沉,没这样做。兴许真是寄了邮包,则免去了​后来一连串的口舌战。前车之诫乎?

    ​2018年六月二十一日    於德国慕尼黑

    稿件来源 ——《在德国做老板不容易》 作者  金弢: 三百羹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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