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所有未成年人,才是法律的初衷
李总理在4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李克强要求,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涉及校园和学生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暴力犯罪。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要给全社会尤其是家长们一颗“定心丸”。(中国政府网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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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越来越多,并且,手段也越来越恶劣,学生家长对此越来越不放心,校园本应是个最安全的地方,但欺凌案件的高频出现,已使最安全的地方成为了最令人担心的地方。对此,社会各方面也表达了极度的堪忧,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相反,在一些校园还出现了类似于成年人特征的欺凌团伙,这些学生虽然还属于未成年人,但他们手段的恶劣程度,已绝非“熊孩子”所能涵盖。
然而,对这类学生的行为,却很难给予有效的遏制,因为,从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说,他们都属于被保护之列,这使得无论是学校方面,还是家长方面都很难从法律途径得到令人放心的处理结果。虽然学校方面也会给予一定程度的处理,但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个处分而已,但是,现实情况却并未因这样的不痛不痒的处理方式而发生改变,而且,这样的“熊孩子”反而会因为得到了学校的处分而显行高人一等,从而更加变本加厉地制造欺凌事件。
这似乎已经成为了校园欺凌事件的恶性循环,并打上了解不开的死结。然而就一个社会来讲,无论什么样的难题,终归都要找到解开难题的突破口。欺凌其他们孩子,这是一种校霸的行径,但在现实中,这样的校霸却无所畏惧,他们知道,大不了就是背个处分之类帖子,但这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离法律的处罚还很远,因此,从法律层面讲,这是一道存在了很长时间的难解之题。
然而,被欺凌的孩子同样也是未成年人,可在现实层面,这些孩子根本无法得到未成年人法的保护,这造成的后果就是老实孩子永远被欺凌,而那些校霸们却永远得不到应有的教训,同样都是未成年人,但这样的结查,显然是一种不公平。而对于家长们来说,自己的孩了受到了欺凌,但守法的家长反而陷入了心理的纠结,那就是在无奈与无助中,只能让孩子在委屈地生活在无尽的阴影中。
但这两种情况都不应是未成年人的常态,因为他们正处在人生必须的学习之中,而同时,也都处于人生心理发育的不可逆时期。人格的形成,本身就是在校接受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决定着将来走入社会时心态的健康程度,而无论是那些经常欺凌同学的校霸,还是经常受到欺凌的学生,他们其实都不会健康地走向社会,而这对社会来说,就是一种潜在的硬伤,这样的危害,则会慢慢积蓄成积重难返的社会问题。
这次,李克强要求,“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涉及校园和学生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暴力犯罪”。从根本上说,这是一个解决现实问题的突破口,它指明了大方向,那就是将问题的解决寄予在了依法治理上,从长远来说,这就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只有在依法治理上做足功课,全社会尤其是家长们才能得到那颗期盼已久的“定心丸”。
因此,依法治理,也意味着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条款的搭配组合,要使所有的关于未成年人法律的边缘重新融合,让所有的未成年人无一例外地都受到同样的保护,这才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根本初衷。但让社会和家长们得到“定心丸”,还需要法律工作者们的努力与落实,因为依法治理也意味着法律先行,只有在更加完善的法律矩阵形后,社会和家长们才能真正得到“定心丸”。
因此,不管是从立法方面还是修法方面,法律专家们都应给出适宜的可供操作的法律矩阵,这是现实法治落脚点的需要,也是社会和家长们心理依托的需要,更是法律层面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如果要问这颗“定心丸”到底是什么,其实就是这些需要的合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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