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终究是生活在各自的围城里,外人看其潇洒自在欢乐多,但其实内心烦恼思愁许悲伤,说到底,还是在一个围城中进进出出,出出进进,目的就是为了找寻一个舒适的环境好好生活着,一直到老。
说实话,读到中间部分的时候,(五人去学校任教路上所发生的事情)我是有所失望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完全不符合我的初心,我读这本书的初衷就是意识到自己本来就是个恋爱小白,对这本书的认识也是关于如何谈恋爱,如何和一个人保持良好的亲密关系,一开始我想书会给我答案,但中间发现并没有,但幸好最后面有所悟。
对比赵方俩人,我更喜欢赵,他身上虽然有些缺点,但他的高情商,良好的人际关系以及对感情的专一,是我觉得这个人充满了魅力。他对苏文纨爱了二十年,伺候了二十年。即使离开,也要去苏文纨的婚礼上观礼,送别曾经的爱人。旅途之中还问方鸿渐,苏文纨会不会想起他。喜欢上汪太太,因为觉得她的神情长得像苏文纨。苏文纨再次来,依旧温和体贴地接待她,给她搬东西。
方的话,从一开始假冒学历时,便让我失去了好感,因为我本身就不喜欢撒谎,不真实的人,无论后面如何抬高他的形象,也会让我增添多些厌恶罢了。不过方和孙的相处模式,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内心的想法就是继续坚定和对方不吵架的原则,有事说事,克制情绪,好好解决问题。(当然除个别特殊情况以外)
最后,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杨绛先生花了大量的时间为其深爱的痴痴的钱钟书先生写了后续,文笔之间流露出他俩之间的感情,一个人能陪着一个人静静去做他喜欢且热爱的事情,令人羡慕,且感动。
还有,钱老先生坚持对写作的习惯,也在激励着我对阅读的热爱,无论怎样,阅书会是我一生所热爱和学习的事情。这大概也是属于我的围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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