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在一则中国好声音关闭的通知评论下,有这样一条评论,感觉还是挺有意思的,而且也确实值得分析讨论下,就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下,并说说笔者的一些观点,当然,说实话笔者也不是经济学家,也不是什么研究学者,只是对于感兴趣的话题,大家一起探讨下,以获得进一步的正确与发展
评论原话是这么说的,“我觉得应该思考和研究一个14亿的人口大国就业和电商的关系,电商应该发达到什么程度在我国比较合适?电商不是什么非常高端的高科技,它的合理利润率在多少,是否应该被国家管控?电商兴起后就业数据的变化?还有,就是我国到底有多少人在劳动却没有劳动关系,这个问题关系到社会根基和稳定。”
与其说是评论,应该说是诸多问题,而产生在好声音的文章评论下,主要原因还是让大家不要再过多的纠结于娱乐,着眼于什么所谓的精神文明,说实话,这样的娱乐节目,某种程度上而言,和精神文明真的没有多少关系,充其量可以缓和下忙碌的生活,缓解下工作的压力,而绝对不能够上升到主体,或者是所谓的追求之上。当然,今天不讨论好声音的是是非非,就目前来看,是显然没有非之多,静待调查,坐等结果。
回归上面评论的话题,事实上信息量很大,范围较广,笔者今天就挑选其中的2个问题,来进行相应的解读和分析,以期抛砖引玉的获得大家的讨论与思考,当然也希望当权者,执政人能更多的去思考,去分析,去结合自身重要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工作来进行后续的努力。
思考和研究一个14亿的人口大国就业和电商的关系,电商应该发达到什么程度在我国比较合适?
这个问题,说实话笔者之前好像从来没有想过,当然也不会有什么思考,尤其是第二个问题,电商应该发达到什么程度,尤其是对于我们国家目前的状况,发展到什么程度是合适的,如果需要进一步引申的话,可以想到,该如何发展,该如何监控,更应该如何让电商促进社会的发展而有序进行。
毋庸置疑,电商的发展,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小指一点,货物到手,你根本就不需要去挑三拣四,不需要去挤商场,不需要走多远的路去购买,尤其对于那些标准产品,电子产品,亦或是大众认可的“垄断”产品,完全可以通过电商渠道进行购买,和到商场,到专卖店购买,没有什么差别,既然这么简单方便,自然会挑选电商购买咯。
而对于电商对于就业来说,就呈现出2种不同的,可以说是两端的声音了
首先,14亿大国是造就电商蓬勃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你可以理解为人口红利,人口流量带来的电商商机,但凡那些人口不多的国家,说实话电商发展就未必能有多大,未必需要电商有多大的发展,只是在销售的手段上多了一种方式,多了一个渠道,供客户选择。
至于说到2种声音,一则是说电商的发展创造了很多的再就业岗位,尤其是所谓的灵活就业的人士,或者是那么多电商店铺的老板,让人人仿佛都能在网络上当个老板,卖卖东西,同时,也极大的丰富了物流运送行业的人员就业,最直接的就是外卖行业的就业增加,连硕士,博士都有送外卖的,你说这不是增加了许多就业的机会了么?
另一则声音是由于电商的广阔发展,从而压缩了销售的原有渠道,从而对于实体销售端的就业造成了严重的打击,那么多商场,那么多百年老店都不得不转行或者关闭,同样在销售中间环节的各个渠道商,因为电商的发展而慢慢的消亡,这些人,这些就业的人员也同样无法再从事这些因为电商的冲击而消亡的工作了。
笔者没有实际的数据来统计电商的发展和就业的关系,而事实上评论中也有这个问题的体现,“电商兴起后就业数据的变化?”,这个可能只能期待权威部门,或者是有关社会研究部门的准确数据了。
但,可以通过这样来分析就业数据的变化。无可否认的是,电商压缩了中间渠道,按照专业术语来说,就是渠道扁平化了,从产地,生产商之间通过电商平台直接到用户,客户手中,所以财富的价值是集中了,当然这里姑且不论这个财富价值到底是集中在谁手中,而财富,或者说社会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是基本不变的,或者是增长有限的,那么当财富被集中后,自然其实就代表了就业的减少,或者说无法通过这些来就业了,由此可以看出,其实电商的发展,确实在一定程度减少了就业的机会。
那么承接上述,我们再来看看电商应该发达到什么程度在我国比较合适?其实现在都在卷,越卷越卷,而这种卷到最后发展到极致,就自然回归到卷的最终伤害,无端的浪费与不合时宜,或者说是不适合社会,人类的发展,所以,这是个好问题,电商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到底需要电商做出多大的贡献,或者这么说吧,电商到底是否要发展到完全的寡头平台才停止,还是说作为社会销售渠道的合理补充就可以。
同样承接上面关于电商的发展程度而言,又延续到下面这个问题,电商不是什么非常高端的高科技,它的合理利润率在多少,是否应该被国家管控?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其利润率,毕竟是个敏感而又私密的问题,我们就看看电商是否应该要被国家管控,而正如上两节所述,为了防止电商的卷而又卷,为了防止电商寡头垄断的出现,国家显然是必须要管控,必须监督,必须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管控,不然,任其发展,真的有点不明所以的害怕。
电商其实是互联网的产物,同样,笔者之前也有描述过,互联网其实是一个工具,是一种手段,可能一种不够,多种手段,那么互联网自然就有其双刃剑的属性,所以,国家必须要对于电商进行管控,进行监督,当然,作为新兴事物的互联网,电商,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但我们心里必须要有一根弦,一根绷紧的意识之网,哪怕再是摸着石头过河,也需要本着社会,民生,人民的利益,尤其是大众的利益去思考,去分析,去决策,从而保证互联网,保证电商的合理,有序的发展。
写了这么多,尽管对于电商的发展,电商的利弊,就业的影响几乎没有什么作用,但还是希望有人能看到,能感受到,从而能让星星之火,也可以成燎原之势,进而保证我们人民的生活能越来越富足,越来越美好。
而这,就完全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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