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皮是个怪物,第一次见他,是在一个闷热的夏天,头顶的风扇还在摇摆,他穿着一件长袖,红着眼睛,一步一脚印走到我面前,没有话讲,麻直坐下。像是秋风,在扫落叶,没有回头,一步带走,干干脆脆。
大华是我同桌,人称嘴炮,天天吹牛逼,不过这个人唯一的善良就是没有把牛皮吹爆,伤害到我,这一点比较中肯。
‘这个人是个怪人’这是大华对我讲的第一句话,我不以为然。有时候大华就是这样,一半神经一半天才,这两个性格能同时存在一个人的脑子里头,也是奇怪。
我没有在意他讲的什么,看着眼前这个人,我莫名的有一种熟悉感,就像认识多年的好友。
个子不高,身材匀称,穿着一件蓝色长袖,裤子很好,一看就是名牌。头不大,中正圆子脸,没有什么明显的特色,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是个黄种人。眼睛肿胀,眼珠发红,细看是血丝铺张。怪不着大华讲是个怪人,原来是有病,还是红眼病。
从他进门到现在,我们之间停顿了十分钟,没有言语,也没有接触,沉默成为我们之间的桥梁,谁也不认识,谁也不肯上船,后来才晓得,这个周怪人是后来的,是偷懒不上军训,心中有愧,故不敢与我等交流,恐我等侮辱羞耻他一番,让他颜面扫地,遗臭三年。
上课以后,大华开的口,我们三个人也是初步认识了一番,也了解怪人的一些往事,怪事,不过事出突然,在讲话的时候被班主任发现,被罚抄了其自信语录,甚是乏累。
经过几天的交流,我越发觉得此人可深交,可做拍虚马溜之辈。三人归宿舍,立马扬手开烟,火柴点草絮,扬了一手,入嘴,猛吸,云烟飘渺,三人成仙,这一手实在是妙哉。
此后,生活愈发快乐,更有甚处,雪茄安排,宿舍一片黑雾,所以怪人也怪,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