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想再飘来荡去,不想再被房东赶东赶西,2015年9月份和老妈娘两个开始了看房之旅。屋子不用大,小小地承载得下我们两个人就行,毕竟苏州这块的房价也不便宜。然后在9月末通过中介签下房屋买卖合同,谁知就这样开始了一年半的等待,煎熬,打官司之旅,真是彻底给自己普了法,还好最后等来的是光明。
因为对居住了三年多的这块地方比较熟悉,也觉得相当便利,没多远就是欧尚,附近就是地铁,离上了4年学的母校也近,离我喜欢的古城区苏州园林也不远,有老妈觉得便利的小商品市场和菜又便宜又好的葑门横街,所以也几乎是毫不犹豫就在这片老小区找房子了。通过一家小中介陆陆续续地看了几家,曾经有一家让我们两个很是行的,户型可以,价格优惠,就是屋内老旧得很,要全部扒了重新装修的,而且因为一些原因,元旦后才能交易,因为那时房产证才满2年。回去电话咨询了下领导,她说没封阳台的房子不能要,卫生间没有窗户的也不能要。听了确实有道理,于是我们作罢。其实就是那家定了,元旦后交易大概也会问题多多,毕竟大家都知道的后来房价涨得很厉害。
然后就看到了这个让我们爱恨交织的小房子,不到半百的小房子,出门没几步就是地铁,当时是由一对当老师的夫妻租住的,里面比较整洁,还放着不少书,顿时好感倍增。面积合适,价格合适,地理位置合适,不需要怎么多弄装修就能入住,于是我们就兴冲冲去签合同了。
但是房子的情况却是有点复杂,是房主的儿子签字来卖房子的,房主是个老年痴呆的老人,八十好几,儿子也是五六十的人,儿子全权代理来办手续。毫无经验的我们,听着中介说办过这种案例,没问题之类的话语下就莽莽撞撞签了合同,付了定金。全然未料到之后的波折。放在如今,通彻了解办理这种房屋过户手续之复杂漫长的情况下,自然绝不会签这个合同的了,但是世上难买早知道。
然后就开始了四个多月的电话追踪的过程,因为中介并不靠谱,不能清除告诉我们买方要具体怎么操作,才能儿子卖老子的房子,也并不积极地推进追踪。所有需要的手续,流程,都是自个一步步网上查询,打电话给问出来的。老人是老年痴呆,通过法院立案宣判他为无人事行为能力,儿子作为他的监护人才可以出卖房产。而宣判老人无人事行为能力,就需要做司法鉴定,而苏州总共有三家可以做鉴定的机构。通过和对方联系,知道已经去做鉴定了之后,就一家家打电话,问“谁谁谁的报告出来了吗,法院有没有拿走了?”还真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找对了那家司法鉴定机构,知道法院已经领走报告。接着一边在微博的法院官微私信留言咨询,一边不停地刷法律文书判决网,终于2016年1月份在法院结案后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判决才在网上搜索到。但与此同时卖家的不配合,以及中介透露出来的语气,让我们仍然心中大石不能落地。
2月底,我们还在西山看梅花的时候,突然接到通知要和房主碰面,他们的手续以及完成,完成房产证是老人和已经过世的妻子的名字,也通过继承公证在2月中下旬更换为老人一人的名字。这时候他们仍然信誓旦旦地跟我们说,他们是讲诚信的人,即使房价上涨也不会毁约。于是三月初我和老妈,以及中介,房主去房屋交易中心咨询办手续,知悉需要他们出一个声明:是为了老人的利益买房,不做他用。然后,画风就一下子变掉了,这个凶巴巴的儿子口口声声说不能搞欺骗,不能写这个声明,是民法十八条规定他不能卖的,正式毁约,而且认为自己没有半点错的,也不经常任何赔偿。
在咨询了一个司法局工作过的亲戚介绍的公证处处长之后,知道这样的房子完全可以买卖,而且被那样颐指气使对待后,胸口一口气怎么都下不来,几乎也没有怎么犹豫,就决定了打官司。电话交涉,不同意买卖,录好音作为证据。当晚先是微信咨询了所有能用到的途经,了解了个大概,然后开始找靠谱的律师资源。
找熟人介绍,加入“苏州二手房维权群”,“深圳二手房维权群”,网上的帖子跟帖咨询,裁判文书网上找苏州类似的案例打赢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差不多总共见了4位律师。2位年轻的,2位老资格的,也大概了解了收费。年轻的律师不太有自信,一位年长的不论输赢要2万,最后确定下来的律师是走的风险代理,看起来最真诚专业,也毕竟放心,还是熟人介绍的,虽然钱一点没少给,还是立马确认下来了。过程也快,就一个礼拜左右。然后,付了定金,签了律师代理合同,3月初与律师去法院立了案。我们案子的法官是一位主要做行政工作的,不常判案子,算是个官的法官,律师说。
继续等待开庭的日期,5月初,其间安排了次调解,依旧房主凶巴巴地出现了,和他具有反差的妻子,当然没谈拢,看到我们请了律师,吼吼说“那我们也要请律师!”5月开庭之前本来满心觉得人生第一次要上法庭了,要见识一下了,谁知律师强烈建议我不出庭,因为我说的每句话都会被当做合同的补充的意思好像,怕我慌张言多必失,不如让他这个专业的来把控,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虽然不怎么愿意,也只能承认律师说得对,于是让自己同事和男朋友去了观战,自己在外面等。
后来听说,那儿子的律师是个年轻女律师,儿子自己是个猪队友,律师不让他说他还说,主要意思就是他不想卖了,不是因为不能卖,完全是给自己打板子了。后来法官传达的意思是能不能调解,就是 加钱了。当时想要是2,3万还能考虑考虑,多了绝对不行。谁知对方一下子就要10万,果断拒绝。
在打官司的间断,自己也不断地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相关的案例,越来越确定自己的信心,因为“无权处置的人,事后取得处置权,合同也是有效的。”
期间法官还喊了我爸见面,于是老爸专门开车从老家赶过来,中心思想还是调解加钱。虽然能理解法官也不容易,但是法律体系里这要调解的强大惯例惯性还是让人超级无语的,不是让守约的一方吃大亏嘛。继续拒。然后法官通知要判决,必需先把全款打到法院账户,于是2016年6月底我们一家子来回折腾地,还特地赶了回趟老家的把事情办好。虽然,因为是小面积小房子,本来就打算借点钱拼拼凑凑全款付的。但是付了全款,也没等来个判决。
当初,5月份的开庭是走的简易程序,一个法官三个月判决,减半收审理费。拖了不止3个月后,差不多6个月后,法官通知要重新开庭,变成普通程序,三个法官判决,于是我只能再去补缴手续费。好在,最后是输的那一方付全部的审讯费的。2016年年底的时候,法官通知我们去办房屋保全,也就是首先封住房子,防止对方偷偷卖掉,于是又和律师去办保全,付了几千保全费,好在,保全费最后也是输的那一方付的。
这样,2016年12月底终于盼来了朝思暮想的一审判决书,继续履行的结果,说一审因为对方不服气,很大可能性会上诉,就会有二审,而对方确实上诉了,付诉讼费。我们继续等待,但是却是很淡定的等待,因为除非是法律适用事实重大错误,一般情况下,二审会维持原判的。2017年2月份中级法院受理对方的上诉,我们继续等二审开庭日期下来。后来,竟然是在我生日那一天开庭也是巧合了。依旧没有出庭的我这一次是在正常上班,听说这一次他们没有请律师,只带着小纸条就上庭了。
二审判决出来的还是蛮快的,2017年5月初的二审判决出来,维持原判,一二审的诉讼费和保全费对方承担,让我心中大石落下。但是后面还有强制执行的手续要走,还是不能放松。好在后面的都还顺当,配合律师签了强制执行的单子,用不着缴额外的费用,除了过程中有个因为法院乌龙造成的1000块的小插曲。6月底拿到了房子的钥匙和水电气卡。7月初强制执行协助函到了房产局有中心后,去办手续,缴各种契税,终于在7月中旬拿到了房产证,也顺利提取了公积金。
8月份简单装修后入住,就此从2015年9月份到2017年7月份的打官司之旅终于落幕。
总结的经验是:了解法律知识很重要,遂关注了各种法院的微博和微信,连普法节目也喜欢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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