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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乱华 (十四)刘聪杀太弟乂

五胡乱华 (十四)刘聪杀太弟乂

作者: 南邻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22-07-01 00:00 被阅读0次

    怀帝永嘉四年 310年

    十月,漢主聰自以越次而立,忌其嫡兄恭;因恭寢,穴其壁間,刺而殺之。

    漢太后單氏卒,漢主聰尊母張氏為皇太后。單氏年少美色,聰烝焉。太弟乂屢以為言,單氏慚恚而死。乂寵由是漸衰,然以單氏故,尚未之廢也。呼延後言於聰曰:「父死子繼,古今常道。陛下承高祖之業,太弟何為者哉!陛下百年後,粲兄弟必無種矣。」聰曰:「然,吾當徐思之。」呼延氏曰:「事留變生,太弟見粲兄弟浸長,必有不安之志,萬一有小人交構其間,未必不禍發於今日也。」聰心然之。乂舅光祿大夫單沖泣謂乂曰:「疏不間親。主上有意於河內王矣,殿下何不避之!」乂曰:「河瑞之末,主上自惟嫡庶之分,以大位讓乂。乂以主上齒長,故相推奉。天下者,高祖之天下,兄終弟及,何為不可!粲兄弟既壯,猶今日也。且子弟之間,親疏詎幾,主上寧可有此意乎!

    愍帝建興二年 314年

    春正月,聰置丞相等七公,又置輔漢十六大將軍,各配兵二千,以諸子為之。又置左右司隸,各領戶二千餘萬,萬戶置一內史。單于左右輔各主六夷十萬落,萬落置一都尉。左右選曹尚書,並典選舉。事自司隸以下,六官皆位亞僕射。以其子粲為丞相,領大將軍,錄尚書事,進封晉王。江都王延年錄尚書六條事,汝陰王景為太師,王育為太傅,任顗為太保,馬景為大司徒,朱紀為大司空,中山王曜為大司馬。

    十一月,漢主聰以晉王粲為相國、大單于,總百揆。粲少有俊才,自為宰相,驕奢專恣,遠賢親佞,嚴刻愎諫,國人始惡之。

    建兴三年 315年

    三月,雨血於漢東宮延明殿。太弟義惡之,以問太傅崔瑋、太保許遐。瑋、遐說義曰:「主上往日以殿下為太弟者,欲以安眾心耳。其志在晉王久矣,王公已下莫不希旨附之。今復以晉王為相國,羽儀威重,逾於東宮,萬機之事,無不由之。諸王皆置營兵以為羽翼。事勢已去,殿下非徒不得立也,朝夕且有不測之危,不如早為之計。今四衛精兵不減五千,相國輕佻,正煩一刺客耳。大將軍無日不出其營,可襲而取。餘王並幼,固易奪也。苟殿下有意,二萬精兵指顧可得,鼓行入雲龍門,宿衛之士孰不倒戈以迎殿下者。大司馬不慮其為異也。」義弗從。東宮舍人荀裕告瑋、遐勸義謀反,漢主聰收瑋、遐於詔獄,假以他事殺之。使冠威將軍卜抽將兵監守東宮,禁義不聽朝會。義憂懼不知所為,上表乞為庶人,併除諸子之封,褒美晉王,請以為嗣。抽抑而弗通。

    建兴四年 316年

    漢中常侍王沈、宣懷、中宮僕射郭猗等皆寵幸用事。漢主聰遊宴後宮,或三日不醒,或百日不出,自去冬不視朝,政事一委相國粲,唯殺生、除拜乃使沈等入白之。沈等多不白,而自以其私意決之,故勳舊或不敘,而奸佞小人有數日至二千石者。軍旅歲起,將士無錢帛之賞,而後宮之家賜及僮僕,動至數千萬。沈等車服、第舍逾於諸王,子弟中表為守令者三十餘人,皆貪殘為民害。靳備闔宗諂事之。

    郭猗與備皆有怨於太弟義。猗謂相國粲曰:「殿下,光文帝之世孫,主上之嫡子,四海莫不屬心,奈何欲以天下與太弟乎。且臣聞太弟與大將軍謀,因三月上已大宴作亂,事成許以主上為太上皇,大將軍為皇太子,又許衛將軍為大單于。二王處不疑之地,並握重兵,以此舉事,無不成者。然二王貪一時之利,不顧父兄,事成之後,主上豈有全理。殿下兄弟固不待言。東宮、相國、單于,當在武陵兄弟,何肯與人也。今禍期甚迫,宜早圖之。臣屢言於主上,主上篤於友愛,以臣刀鋸之餘,終不之信。願殿下勿泄,密表其狀。殿下儻不信臣言,可召大將軍從事中郎王皮、衛軍司馬劉惇,假之恩意,許其歸首以問之,必可知也。」粲許之。猗密謂皮、惇曰:「二王逆狀,主上及相國具知之矣,卿同之乎?」二人驚曰:「無之」猗曰:「茲事已決,吾憐親舊並見族耳。」因欷歔流涕。二人大懼,叩頭求哀,猗曰:「吾為卿計,卿能用之乎。相國問卿,卿但云有之。若責卿不先啓,卿即雲臣誠負死罪,然仰惟主上寬仁,殿下敦睦,苟言不見信,則陷於誣譖不測之誅,故不敢言也。」皮、惇許諾。粲召問之,二人至不同時,而其辭若一,粲以為信然。

    靳準復說粲曰:「殿下宜自居東宮以領相國,使天下早有所繫。今道路之言,皆云大將軍、衛將軍欲奉太弟為變,期以季春。若使太弟得天下,殿下無容足之地矣。」粲曰:「為之奈何?」準曰:「人告太弟為變,主上必不信。宜緩東宮之禁,使賓客得往來。太弟雅好待士,必不以此為嫌,輕薄小人不能無迎合太弟之意為之謀者。然後下官為殿下露表其罪,殿下收其賓客與太弟交通者考問之,獄辭既具,則主上無不信之理也。」粲乃命卜抽引兵去東宮。

    少府陳休、左衛將軍卜崇,為人清直,素惡沈等,雖在公座,未嘗與語,沈等深疾之。侍中卜幹謂休、崇曰:「王沈等勢力足以迴天地,卿輩自料親賢孰與竇武、陳蕃」休、崇曰:「吾輩年逾五十,職位已崇,唯欠一死耳。死於忠義,乃為得所,安能俛首低眉以事閹豎乎。去矣卜公,勿復有言。」

    二月,漢主聰出臨上秋閣,命收陳休、卜崇及特進綦毋達、太中大夫公師彧、尚書王琰、田歆、大司農朱諧,並誅之,皆宦官所惡也。卜幹泣諫曰:「陛下方側席求賢,而一旦戮卿大夫七人,皆國之忠良,無乃不可乎。藉使休等有罪,陛下不下之有司,暴明其狀,天下何從知之。詔尚在臣所,未敢宣露,願陛下熟思之。」因叩頭流血。王沈叱幹曰:「卜侍中欲拒詔乎?」聰拂衣而入,免幹為庶人。

    太宰河間王易、大將軍渤海王敷、御史大夫陳元達、金紫光祿大夫西河王延等皆詣闕表諫曰:「王沈等矯弄詔旨,欺誣日月,內諂陛下,外佞相國,威權之重,侔於人主,多樹奸黨,毒流海內。知休等忠臣,為國盡節,恐發其奸狀,故巧為誣陷。陛下不察,遽加極刑,痛徹天地,賢愚傷懼。今遺晉未殄,巴、蜀不賓,石勒謀據趙、魏,曹嶷欲王全齊,陛下心腹四支,何處無患。乃復以沈等助亂,誅巫咸,戮扁鵲,臣恐遂成膏肓之疾,後雖救之,不可及已。請免沈等官,付有司治罪。」聰以表示沈等,笑曰:「羣兒為元達所引,遂成癡也。」沈等頓首泣曰:「臣等小人,過蒙陛下識拔,得灑掃閨閣,而王公朝士疾臣等如讎,又深恨陛下。願以臣等膏鼎鑊,則朝廷自然雍穆矣。」聰曰:「此等狂言常然,卿何足恨乎?」聰問沈等於相國粲,粲盛稱沈等忠清,聰悅,封沈等為列侯。

    太宰易又詣闕上疏極諫,聰大怒,手壞其疏。三月,易忿恚而卒。易素忠直,陳元達倚之為援,得盡諫爭。及卒,元達哭之慟,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吾既不復能言,安用默默苟生乎?」歸而自殺。

    九月,漢主宴羣臣於光極殿,引見太弟義。義容貌憔悴,鬢髮蒼然,涕泣陳謝。聰亦為之慟哭。乃縱酒極歡,待之如初。

    元帝建武元年 317年

    春三月,漢相國粲使其黨王平謂太弟義曰:「適奉中詔,雲京師將有變,宜衷甲以備非常。」義信之,命宮臣皆衷甲以居。粲馳遣告靳準、王沈,准以白漢主聰曰:「太弟將為亂,已衷甲矣。」聰大驚曰:「寧有是耶?」王沈等皆曰:「臣等言之久矣,屢言之而陛下不之信也。」聰使粲以兵圍東宮,粲使準、沈收氏、羌酋長十餘人窮問之,皆懸首高格,燒鐵灼目,酋長自誣與義謀反。聰謂沈等曰:「吾今而後知卿等之忠也。當念知無不言,勿恨往日言而不用也。」於是誅東宮官屬及義素所親厚,準、沈等素所憎怨者大臣數十人,坑士卒萬五千餘人。夏四月,廢義為北部王,粲尋使準賊殺之。義形神秀爽,寬仁有器度,故士心多附之。聰聞其死,哭之慟,曰:「吾兄弟止餘二人,而不相容,安得使天下知吾心邪?」氐、羌叛者甚眾,以靳准行車騎大將軍,討平之。

    秋七月,漢主聰立晉王粲為皇太子,領相國、大單于,總攝朝政如故同,大赦。

    ——《通鉴 晋纪九&十一&十二 怀帝中&慜帝下 中宗元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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