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转文科班那天晚上,她正在主持新学期的开学班会。不是那种自信满满、挥斥方遒的班长样子,事实上她正在跟大家解释辞去班长一职的苦衷,表情无奈又躲闪。我大概便是从这一刻开始注意到这个身型瘦削、皮肤白皙的女孩子的。
我猜想她做班长的时候应该是那种条理清晰、做事有分寸且喜欢亲力亲为的女孩子。班级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值日和班规都细致有章法。干练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她是我初入这个新班级时唯一感兴趣且想要一探究竟的新同学。还在住校时我见过她,是在简陋的宿舍楼水房里。穿着浅绿色的睡裙,因为瘦削所以显得睡裙特别宽大。随意的短发,白皙的脖颈,很认真地洗衣服,走路的时候拖鞋会和地面撞击出清脆的响声。
并未放在心上。后来怎样慢慢走近的也已画不出清晰细致的路线。大概身上有某种相通的气质,人群中她的存在便已是异常响亮的信号,如同广场上突然惊飞的鸽子,她的存在惊醒了我所有的知觉。
并非简单的一起吃饭去洗手间说悄悄话的女伴关系,有一种微妙的竞争性存在于我俩之间,而她总是走在我前面的那一个。我不知这种强烈的征服欲来自何处,只是在她走在我前面的那一刻,心情会变得很糟糕。
语文课上,老师问她如果战争打响,是选择舍小家还是舍大家?她的回答毫不犹豫,舍小家为大家。老师又问你觉得这世上谁最了解你,你的羁绊是什么?是亲情吗?她说我自己最了解我自己,羁绊从来不是亲情。我的目光一直钉在她脸上,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有种危险但却悲壮的气息。我读得并不真切,只知道这次她又走在了我的前面。
那时候我的世界尚未展开,很多事并不自知。许多年以后我方惊觉,那种汹涌而至几近淹没我的感情叫做爱。她的到来,仿佛带着必然的使命,为了打开我的世界,逼着我凛冽成长。
必然伴随着痛苦,冷战大概是最消耗人心力的东西。想到当时为了她心烦意乱精神崩溃的时刻,总有在寂静压抑的晚自习上大声尖叫的冲动,仿佛躲进深不见底的叫喊声中才会觉得安全。
就如宋冬野在《董小姐》里唱的: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家里没有草原。”
彼时她的目光辽远,总是掠过我看向远方,大概远方有她更为向往的东西。我不知她来自哪片草原,也不知她将要去往何处,她的笑与我无关,在她的故事里,我只是个过客。
这让我觉得恐慌,战战兢兢犹如在悬崖边行走,稍不留神便会跌入万丈深渊。
却又是我最亲密的人,亲密得甚至超越了朋友的界限。有时觉得她是另外一个自己。洒脱不羁、遗世独立、踌躇满志的样子让我着迷,而我当时只是父母身边的乖乖女,老土又傻叉。奇怪的是,现在的我越来越像高中时的她,棱角分明,充满叛逆又危险的气息。而她却早已过了那个动荡的年岁,目光中的凌厉逐渐退去,温柔如水,充满了闪动的灵气。
有句俗话怎么说,深爱不过是在你离开后我逐渐活成了你的样子。打出这句话我自己都羞红了脸,然而却击中要害。不同的是,我是往回走了,而她一直走在我前面,左不过这一生,都是在追赶她的脚步罢。
记得高三寒冬的某个深夜,我正在泡脚,她打来电话,哭得很伤心,说自己心里很难受,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我很担心,要去找她,但她不许。彼时她一个人住在校外的小出租屋里,没有暖气,夜里是真冷,没有人在她身边陪伴她、温暖她。那些年她过得很不快乐,学业压力大,一直在跟莫名的东西做着抗争,某天夜里毅然决然去理发店把头发剃了个精光。也是在那天深夜她告诉我,等有天想明白了,把那些困扰当成笑话讲给我听。
时隔多年,我方才明白那天深夜她为何打电话跟我哭诉,她觉得孤独冷清,家人疏离,朋友不在,陌生的城市里没有人可以依傍,唯独我是愿意听她流泪能给她安慰的人。然而当时的我年少无知,只沉浸在自己的心事里,却忽略了她对温暖的索求。那些年我一直觉得自己被她忽略,在她心里没有地位。殊不知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正是对这种自大又狭隘的想法的有力反驳,她愿意深夜打电话给我已是对我最深的信任和爱意。
这些年她身边有个知冷知热的男孩子照顾,即使觉得孤单心里亦有安慰。男孩是个好男孩儿,事事将她放在心上,我都看得到。她活得也越来越通透豁达,浑身散发的明媚女人味便是一大明证,想必当年困扰她的问题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而我却选择了一所离家千万里的大学,颇有种自我放逐的意味在。这些年我在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过着自由散漫的大学生活,对她不管不问,大概心中一直有种隐隐的怨气在,放不下过去的怨怼却又不敢迈出步伐寻求和解。看似自由快乐,实则内心越来越乱、越来越狭隘。
直到临近毕业,我才发觉这又是一个可以让我们俩重新靠近彼此的机会,于是准备考研想考到他们俩所在的城市。但对于结果一直持有一种可有可无的敌意,一边期待一边抗拒。然而天不遂人愿,复试中我以0.4分之差无缘心仪的院校。哭了很久,她将我抱在怀里,拍打着哄我入睡,像母亲对孩子一般温柔。夜里我突然惊醒,她握紧我的手,嘴里喃喃不要怕我在,又轻轻拭去我眼角的泪,我心里渐渐平静,复又沉沉睡去。
那段时间,仿佛对“宿命”一词有了更深的感悟。人啊,口口声声埋怨命运,却还是一门心思往上撞,这不是傻又是什么?
下面的故事我想不必赘述,也许很多年以后方知这段混乱的生活在自己生命中的意义。正在经历的生活不值一提,因为它等待着被启发。
她跟男友的感情很好,四年异地恋,平平淡淡却真实笃定。大概她身上一直有种能让人甘愿稳定下来的神奇能力。毕业后她去男友所在的江城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渐渐安定下来。两人也搬到一起住,大概过不了两年就要结婚了。
我是有私心的,希望他俩尽早结婚,这样便不会再给自己退路,尘埃落定远比悬而未决来得痛快。还有就是,我想提早送祝福,趁着自己心志尚坚,这份祝福还盈满笃定的爱意,热气腾腾,不会掺杂自私,放久了大概会凉的。我只是怕自己改变主意,做了什么错误的决定,将来悔不当初。
最近很火的电影《七月与安生》仿若让我看到了我们俩的影子,因此去看首映时差点在电影院里放声大哭,这么多年的迷茫似乎有所托付,实则又什么都不会改变。
安妮宝贝在书中说:
“认识你愈久愈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几次想相忘于世,却总在山穷水尽处悄然相见,想来,算是种不舍。”
不舍归不舍,该离别的时候总归要离开的。而且要一个人静悄悄地离开,不要相送,相送会让人意志软弱。
之所以提笔重提旧事,是因为我发现自己正在遗忘那些细节,我想让它们在我笔下一一呈现,即使过程伴随着自我解剖的痛楚。于我而言,她有特别的意义。
我知道,她是懂我的,也是爱我的。足矣。
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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