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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此醉中趣,传醒者

得此醉中趣,传醒者

作者: 三月薇凉 | 来源:发表于2020-05-20 10:33 被阅读0次

           在尼采开启古希腊悲剧艺术的钥匙中,除了日神之外,还有一个就是酒神,狄奥尼索斯(Das Dionysische),狄奥尼索斯也是奥林匹斯众神之一员,但是把他作为艺术力量的象征却是尼采的首创,其实在古希腊的神话中,掌管艺术的神是阿波罗,而尼采之所以能够理论,是因为从民间的传说入手的,从中引出了酒神冲动,然后把这个视为更深刻的另一种艺术力量,这样就形成了他的二元艺术冲动学说。

           酒神崇拜的源头是在原始时代的农民巫术,也是人们对于生殖、谷物的崇拜,狄奥尼索斯首先诞生在色雷斯,最早是麦酒之神,但是到了古希腊却成为了葡萄酒之神,在俄耳甫斯秘仪教派的版本中,狄奥尼索斯是宙斯与他的女儿冥后珀耳塞福涅所生,名字叫做查格留斯(Zagreus),幼年的时候特别的受到宙斯的喜欢,这就招来了赫拉的嫉妒,于是她便鼓动泰坦去杀他,宙斯为了救他,就把他变成了山羊还有公牛,但是还是被泰坦捕获了,并且把他肢解煮乱了,美丽的雅典娜女神救出了他的心脏,宙斯把这颗心脏交给了地母塞墨勒,地母吞食后怀孕了,生下的孩子就是狄奥尼索斯。

    狄奥尼索斯(雕像)

           尼采从这一传说中,认为他所受的肢解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受难的过程,这个也就是尼采的哲学中所要表达的“个体化”的痛苦,他暗示了个体化的状态,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和始因”,而后来的酒神的新生便是这“个体化的终结”。

           俄耳甫斯据说是一个诗歌与音乐的天才,他所生活的时代应该在荷马之前,据说他是因为琴声与歌声之美,而被当做为神的,他应该是一个酒神改革派的祭司,应该是实有其人的,但是在古希腊的实话中,他成为了太阳之神与艺术之神的结合,是阿波罗与缪斯女神结合的产物,在古希腊的很多故事中,都可以见到他的身影,比如在金羊毛的故事中,就会有他的身影出现,他的的爱情比较的坎坷,他的妻子是欧律狄克,被毒蛇咬死了,后来他便住在了色雷斯的山洞里,据说当地的女人因为他不跟他们交欢,把他给撕碎了。俄耳甫斯留下了许多的圣歌,其大多的内容被记录的是通过象征性的表演来纪念酒神的痛苦、死亡和复活,最后的结果必定是群情亢奋,狂欢与纵欲。

           这种思潮大约是在公元前6世纪传入到了希腊,在春季的时候,古希腊人,每到春季葡萄花开的时候,妇女们会排着长队去等待着复活的酒神,一边听其受苦、死亡还有复活的故事,一遍纵饮狂舞,早期的时候只有妇女出现,举着阴茎像狂欢,后来变发展成为了性的放纵,这种思潮到了公元前的186年,被元老院取缔了。

    俄尔普斯与欧律狄刻

           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表现出了这样的一种思想,认为“深沉的希腊人在其秘仪中有一种牢不可破的形而上学思想基础,他们的全部情绪会对着奥林匹斯突然爆发。”尼采根据大量的古语言学的研究发现,在公元前的8到7世纪,是抒情诗歌和民歌繁荣的时代,所以这就历史性的证明了民歌的产生是受到了酒神思想的强烈的撞击,所以尼采根据这个推测,说在希腊的本土以前也出现过这种秘仪,而后来传入的这种秘仪,不过是对以前秘仪的激活,而在后来的这个激活过程中,就诞生了悲剧,从而导致了5世纪悲剧的繁荣。后来即使抒情诗歌与悲剧都衰亡了,但是酒神的真理也没有随之死去,而是在某处找到了另外的一个避难所,隐藏了起来。

           在尼采的《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所提及的关于酒神的崇拜与酒神崇拜所产生的节日有很多,古希腊、小亚细亚、罗马、巴比伦、德国的中世纪,而在这里面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纵欲,还有性放纵,他认为这是人性的最为凶猛的野兽脱开了缰绳,打破了家庭的一切日常的束缚,而达到了酒神的世界观,其实也就是他所认为的“个性化的终结”,达到了人与自然的融合,他说,“在酒神的魔力之下,不但人与人重新团结了,而且疏远、敌对、被奴役的大自然也重新庆祝她同她的浪子人类和解的节日。”

           而尼采认为他对于艺术的作用却主要是在于,醉或者是醉境之中,在《偶像的黄昏》论艺术家的心理中,尼采认为,为了艺术的存在,为了任何一种审美行为和审美观,一种心理不可或缺,一种心理不可或缺,那就是醉。尼采认为,“在酒神的状态中,是整个情绪系统激动亢奋,于是情绪系统一下子调动了他的全部表现手段和扮演、模仿、变容、变化的能力,所有各种表情和做戏本领一起动员。”

    李寻欢(小李飞刀剧照)

      酒神精神其实是尼采后来权力意志的发展,这里我们不做讨论,放到后面来说,在尼采的哲学中,尼采认为酒神精神所产生的便是音乐艺术,尼采认为悲剧只能被解释为酒神状态的客观化,被解释为酒神心境的表现的图解,是音乐的具体象征,为酒神陶醉中的日神世界。其实在尼采的心中,酒神已经不再是酒神了,而是能够产生艺术的动力与能力的一些因素,比如狂醉、激情、生命、本能、矛盾等,其实这些也是酒醉的状态,尼采所谓的醉,使得“原本遵守种种界限和恪守节制原则的个体,这时进入了狄奥尼索斯的忘我境界,忘记了阿波罗的规范。‘过度’显现为真理,矛盾、有痛苦而产生的狂喜,从自然心底进发出来。”

      醉是一种美,是一种喧嚣的美,是一种忘我的美,是一种解脱自己的美,在醉中,你可以找到最真的自己,你可以在醉中放声痛哭,也可以在醉中找到你最想要的东西,这就是醉的美,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的人,宁愿死也必须的在醉中求欢的原因。

      我突然想起了李寻欢。

      李寻欢有最快的飞刀,也有天地之间最为充沛的寂寞,所以他在醉中求欢,最快的刀,雕刻着他手中的木头,提示他永远不要忘记那个人,可是又怎么能忘记呢?所以当每次清醒的时候,他就突然的把没有刻好的木头埋下,最美的酒,可以让他在醉中忘记自己,幻想出自己与心爱的人在一起。所以他是爱酒的,而且他不能离开酒,李寻欢,他所寻找的欢,不过是他手中的酒壶而已,如此罢了。古龙又何尝不是呢?如果他不是那么爱酒,那么也不会早早的“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了。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就,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三杯通大道,一斗得自然。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这是李白《<月下独酌>其二》。

      其实说起酒,我想大概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比中国更有资格说这个东西了,中国上下五千年,我想大概无时无刻都有酒的伴随吧,在百度百科中,收入的酒的别称就有41中,而其实还有好多没有收入,中国是世界上最早造酒的国家之一,而中国的文化应该也是酒的文化,因此必须说说两个人,李白与刘伶。

    李白诗酒人生

      其实李白大家都知道的这个人,被称为“酒仙”,“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本是酒中仙”,李白好酒我想大家都是知道的,他的一生,大概没有几天与酒扯不上关系,在他的死亡传说中,就有两种与酒又关系,有的说他是醉死了,有的说他是溺水死的,还有一种说他是病死了,具体怎么回事儿,我不知道,其实有的时候,我想,他应该是喝醉了酒之后溺死的,这个我觉得比较靠谱,因为从他对于酒的偏爱程度来说,很有可能是这样。

      李白这个人,其实一生都没有与功利拉开过关系,这个大概也是他胸中的抱负所导致的,所以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人来说,我是不怎么欣赏的,他说,“天子呼来不上船”,可是真正当天子呼的时候,他却“仰天大笑出门去”,最后,也只不过是一个供奉翰林之职,当然这个怎么说也是皇上的人了,但是至于这个职位有多牛逼,却是你想不到的。

      唐玄宗这个人儿挺贪玩儿的,他给了李白这样的一个职务,其实不过是希望李白陪他玩玩儿,可是李白当真了,所以自然也就在唐玄宗的手下干不长,被放还是迟早的事儿,说白了,唐玄宗没有把李白当一个人物。当然这个话有点过了,他把李白当什么人物呢,其实不过是当做一个可以耍猴的人物而已。用乾隆皇帝骂纪晓岚的话说,“不过倡优蓄之”。

      我们都知道李白,当然是因为李白的诗歌写得好,这个不用多说,他的诗歌却是有仙气,道家的思想在他的某些诗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也许正是因为这点,唐玄宗觉得可以陪着他玩儿。其实唐玄宗手下陪他玩儿的人多的是,李白不是唯一的一个,供奉翰林也不止李白一个,比如还有一个叫贾昌的,这哥们儿也挺牛的,他擅长的是斗鸡,他斗鸡的技术其实也没有别的,那就是耍赖,而这主要有两个手段,第一个是在鸡的身上涂上狐狸油,第二个就是在鸡的脚爪上藏着锋利的刀片,然后斗鸡的场上就可以大显威风了,其实最厉害的不是刀片,而是狐狸油,因为这就好比,你现在去嫖,出钱找了一个小姐过来,结果发现是个人妖,于是什么兴趣都没有了,所以从这样的一个角度来说,与贾昌的鸡斗的那些鸡,不是斗不过他的鸡,而是不愿斗。所以在他的鸡面前,其他的鸡都变得瑟瑟发抖,失魂落魄。唐玄宗也是喜欢斗鸡走马的人,看到贾昌斗鸡技术如此之牛逼,自然也招到了宫中,同样给了一个李白一样的官儿,供奉翰林。而且在贾昌的父亲死了之后,唐玄宗还下令让上宾之礼接待,比李白风光多了。

    刘伶醉酒死后埋

      刘伶这个人儿,是我想说的。

      刘伶这个人,是竹林七贤之一,也就是你我所知道的,嵇康、王戎、阮籍、山涛、刘伶、向秀、阮咸之中的一个,这几个人,大概没有不好酒的,因为他们经常聚会唱歌。而这中,最好酒的,大概就是刘伶了。刘伶与他们其实又不一样,不仅是因为他出身是最低的,主要是因为,他经常都带着一坛子酒,而且还带着一把栽花的锄头,告诉别人说:“如果我喝酒喝死了,你们就用这把锄头把我埋了吧。”

      刘伶喝酒,而且还喝高,喝高了也没事儿,而且还脱衣服,衣服少脱一点也没事儿,关键是他一脱就脱的一丝不挂,然后一个人呆在房间里面,有个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走进去问,“你怎么不穿衣服呢?”刘伶看了他一眼,然后理直气壮的问道,“我说兄弟,我以天作为我的衣服,地作为我的裤子,你小子钻进我衣裳里来,干嘛来了。”

      大概也是因为他闹得实在不像话,所以他的妻子,让他别喝了,他说:“好,我知道我的酒量很大,酒瘾很大,因此必须在神仙面前发誓才能戒掉,这样吧,你去做一桌好菜,我祭祀一下神,然后在神面前发誓,戒酒。”他妻子听了这话,于是便做好了菜,刘伶拿了菜,来到了神的面前祷告,“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然后依旧喝酒吃肉如故。

      刘伶这个人爱酒,但是他却不是中国的酒神,也不是中国的酒仙,但是却与中国的酒仙是有点关系的,因为他是中国酒仙,杜康的朋友。杜康我想大家都知道,据说是皇帝时候的人,因为擅长造酒,后来上天做了酒仙,而刘伶呢,其实是王母身边的一个书童。

      据说刘伶有一天到过了洛阳,到了龙门,因为他听说杜康仙庄的酒是最好的,于是就去想喝一次好久,而这里造酒的就是杜康。刘伶去喝了一次,夸下海口,以为能够喝很多,最后只喝了三杯,醉了三年。三年之后,杜康下凡将刘伶召回到了王母的身边。而且还留下了一首七言诗:“刘伶本非凡夫子,原是王母一书童。因酒遭贬归下界,今已醉满回天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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