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又为什么说她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好妻子好爱人呢?
这是因为她对自己的丈夫全心全意的爱恋巴心巴肝的照顾。
两地分居的那五年,她几乎每一个星期都会给远方的丈夫写一封情深意切的书信。
刚开初的时候,她的字那个丑啊,象一二年级的小学生,而她的信却很让人开心,通篇的错别字,经常的词不达意,甚至令人糊涂的混乱逻辑,充分说明了这个很小就被选取文工团的小姑娘,“文化水不平,书没读伸展”。
在丈夫信中,“多读书,多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水平”的要求下,她虚心接受,落实践行,渐渐的,有了起色和变化,字越写越像样,信越写越通顺。
几年过后,她居然练得一手娟秀的行楷,写回来的家信,不仅其他人都能看懂了,而且觉得绘声绘色生动感人。
也正因为如此,丈夫才有底气把她调进机关单位去工作,虽然也是几张报纸一杯茶的混日子,但也必须有个起码的入场资格。
而她一旦得以回到丈夫身边,立马如鱼得水,如胶似漆。
除了挣工资上班的八小时,她几乎从不加班,也从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有时间就守着丈夫或在家里等着丈夫,丈夫成了她生活的中心,甚至是生活的全部。
她学习厨艺,每天不重样的给丈夫做好吃的;她留心时尚,打扮自己,是为让丈夫赏心悦目,更打扮丈夫,令其在人前神采奕奕;她包干家务,不让丈夫劳累与分心,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把房间布置得温馨宜人;她侯于枕席,让丈夫随时能感受她火热的激情,能体会她温存的蜜意,却并不贪欢适可而止,更令丈夫日日精神饱满、天天意气风发。
可以说,是她让丈夫越活越年轻,究其原因,是她自己又一颗不老的心。
时至今日,即便丈夫已逾耳顺之年,即便自己也四十好几了,但她仍旧永远像少女一般,近乎疯狂的爱着自己的丈夫,爱得忽略了身边其他所有人,爱得甚至几乎失去了自我。
从小到大,因为有“大婆婆”的爱作为参照,有了比较,郑义对自己母亲的“刻薄寡思”,很不了然,很不高兴,抱怨之余更觉愤慨。
然而随着年龄慢慢的增大,学识不断的增长,阅历逐次的增加,郑义从深以为然,到渐渐淡然,而后不以为然,到如今几乎已经完全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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