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婚姻与家庭管理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中还要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婚姻与家庭对每个人的人性成熟和人生成功虽然具有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根本意义,但她们毕竟仍属于“小家”的范畴之内,“小家”再重要也只是“大家”的一部分,并且“小家”的和美幸福与“大家”的盛衰兴亡乃是息息相关的。
因此,我们必须明白的一个道理是:那种顾“小家”而舍“大家”或舍“小家”而顾“大家”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有所偏颇的,因而也都是不足取的。从这种意义上讲,能否处理好“小家”与“大家”之间的辩证关系,亦足见一个人的人性修炼是否成熟。
另外,在现实的生活当中,之所以有“清官难断家务事”之说,常是因为在婚姻与家庭管理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所蕴含的交叉互动的固有逻辑当中,“情”是大于“理”、重于“理”、高于“理”的,这便导致在许多时候会出现因“情”生“理”、以“情”论“理”乃至视“情”为“理”的情形。
如果将某些婚姻与家庭管理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中的某些处事理念或行为方式不恰当地移植或嫁接到实际的管理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中,便极易促使以“情”谬“理”、以“情”乱“理”乃至以“情”害“理”现象的发生;而尤其应注意的是,如果将传统的婚姻与家庭文化中重情感不重规则、重整体不重个性、重和气不重是非、重主从不重平等、重权威不重民主等理念或做法不加改良和扬弃地移植到或嫁接到对群体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的管理当中,则很容易导致“家天下”和“一言堂”现象或情况的发生。
在这个活着很烦且很累的人世间,除了各种各样的“真爱”以外,似乎没有别的什么是能够真正令人感动、给人慰藉以及值得让人留恋与促人追寻的东西了。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和繁荣,都是因为有人与人之间“真爱”的付出与“真爱”的回报间持续不断的正向增益和良性循环。
正常的婚姻与家庭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不仅是人世间孕育和生长“真爱”的“沃土”,也是增进和繁衍“真爱”的“母体” 。
这实际上是在透过正常的婚姻和家庭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向我们揭示与提出了一项根本性的、终极性的、经常性的自我管理任务,即:促使自己积极地、主动地、自觉地以及切实地、能动地、有效地把“爱自己”与“爱别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上持续更新与强化这种“互爱”的意愿和技能,从而进一步地促使自己同他人一起为共同的福祉而齐心协力。
切而言之,只有“互爱”才能得到“真爱”,只有“对等”才可实现“平等”,只有“共利”才会促进“长利”。婚姻与家庭心理和行为及其关系、过程、结果的最大的功用、价值和意义,正是她可以在人类个体间、群体间、个体和群体间的交叉互动心理和行为及其过程中更为直观而明确地、更为切实而有效地、更为持续而不断地提供并教会这些生存理念与技能,并以此为指引,促发人们为携手构建“更好更久”的“命运共同体”而协同进化、持续完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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