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苏州中风险地区清零,预示着进入常态化防疫阶段,跟老百姓有直接关系的是,行程码上的那颗小星星可以摘掉了。
所以昨日朋友圈里是铺天盖地的摘星。
其实,这跟绝大部分人没有太大的关系。你近阶段没有多少机会出苏州,外面也不安稳,人家也不欢迎,还是呆在家里的好。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因为长久出不去了,就让他们在朋友圈狂欢一下吧。
春光那么好呢。
近期在开两会,秋歌约稿两会快评,其实也没有多少话可讲,但秋歌的约稿也不能不响应。前天写了一个,是关于家暴的,附在下面,算是凑日更吧。
反家暴,先要强化“家暴不是家务事”的共识
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意见》从贯彻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各部门具体职责、协助执行义务等作出了规定,其中信息强制报告、证据搜集和固定的程序前移、细化执行体系等成为亮点。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201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的一项新制度,受害人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有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保护。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以来,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数量逐年上升,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设立了一道“隔离墙”,有力地保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不够及时、证据难以收集、执法合力不足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也影响了反家庭暴力的成效。
反家暴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重点议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3月5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的日子,七部门在这一时刻共同出台《意见》,更有着特别的意义。
全国妇联的一份统计表明,在我国约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过家暴,而孩子被父母打骂、体罚等现象更是普遍,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同形式的家暴发生率不降反升,令人忧心。这表明,预防和制止家暴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反家暴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让受害者告状有门,职能部门介入有力。
在传统的观念中,家暴一直被认为是“家务事”,既然是家务事,外人就不该多管、不必介入,甚至在受害者求助时,相关部门也以此为由不予重视,这也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因此,要预防和制止家暴,当务之急就是要让“家暴不是家务事”成为常识性的社会观念。
因为,只有不把家暴当作家务事,才能及时发现家暴。发现是干预和救助的前提,家暴现象一般发生在家庭内部,确实有一定的私秘性、突发性,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向外求助既有能力上的限制,又有心理上的惧怕,难度更大。教育、医疗机构以及社区等基层组织,与受害者有直接的接触,如发现有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的,都应当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的报告义务具有强制性,可以说是责无旁贷。
只有不把家暴当作家务事,才能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由于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均有特殊性,导致被害人举证能力不足,无法有效自力救济。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比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要做全做细,医疗机构要准确、客观、全面地记录受害人的主诉、检查和诊疗经过,并将相关证据以一定的方式与其他部门共享,为被害人维权提供支持。
只有不把家暴当作家务事,才能真正形成反家暴的合力。在预防和制止家暴过程中,各个部门和机构要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的同时,积极协助其他部门的工作,共同参与预防和保护,织牢织密反家庭暴力防控网。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并不是某个部门、某个机构的职责,而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讲,不把家暴当作家务事,也有相关职能部门跳出井圈,与其他部门合力联动的更高要求。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