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强调素养导向,注重培育学生终身发展和适应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核心素养,音乐教学内容涵盖乐谱识读、器乐演奏、聆听欣赏、演唱表演等,不再是以歌唱为主的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更丰富、教学形式多元化,有利于提升整体音乐教学质量。
不仅如此,《课程标准》中针对不同学段设置了不同的学习任务和目标。除了掌握基本音乐知识,能够感知、了解、体验音乐的感性特征和审美特质,还要能演奏会表演,增进对中国音乐文化的了解,领悟中华美育精神和民族审美特质,增强文化自信等,教学目标任务更具体更完善也更高级深入。
同时,在“双减”政策落地以后,课后服务成为了学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课程方案》中明确,学校充分利用课后服务,开展艺术活动,发展学生的特长。
在教学质量评价中,除了音乐鉴赏、参加艺术类演出以外,有一项要求被单独提了出来:要熟悉乐谱,能视唱。从学生的一年级开始,这项要求就放在了学业质量描述当中。从第一学段的“认识简单节奏谱和常用音乐符号,模唱简单旋律”,到第四学段的“熟悉常见的音乐符号和术语,识谱、记谱比较流畅和准确”,可见视唱对培养音乐素养的重要性。
在《课程方案》中还提出,把学生的课程学习与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的情况纳入学业评价。课程教材研究所所长张国华对此做出了说明:艺术课程增加了基于核心素养的、具体可操作的过程性评价,注重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过程多样化,引导学校和教师对学生作出全面的、全方位的评价。
艺术教育被高度重视,音乐教育成艺术教育主线,被多角度多形式推动开展实施,意味着音乐教育将在美育推行、素质教育发展中发挥重要的领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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