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参加了一个饭局。我是被新近认的一位朋友邀请去的。前几天,我轻松的从技术角度帮助他解决了一个难题,这个问题让他纠结、痛苦、奔波了大半年,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为了表态他的感激,多次邀请我喝酒,我都推脱了。这次也是盛情难却,想勉强参与应付一下。
由于刚从外地出差回来,耽误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到达饭店时,大家已开始了,酒也过了三巡。满桌旁围坐了十多人,除了主人,全是陌生的面孔。加上本来本人不胜酒力,今天无心喝酒。我表示今天不喝酒。大家也不勉强,其它的人都喝了白酒。通过敬酒,大家交换了联络方式。全程,我只低头夹菜吃饭喝茶,欣赏着斗酒场面,偶尔用茶回敬一下,但也认识几个响当当的人物。
宴席散后,各自要回家,酒店离家都罗远,大家都是开车来的,碍于处罚酒驾的严厉,谁也不敢越雷池半步,需要请代驾。几位级别高的都有人来接走了。剩下两位女士的车没人开,我由于没有沾酒,只好只告奋勇,助人为乐,由我帮她们代驾。路途较远,一路上聊了许多。谈话途中,提到了某个人,双方都认识的人,这个人还欠我一笔钱两年多了,一直不想还,合同凭证都在,我想等到闲一点的时侯,准备对簿公堂了。有位女士说,你明天把合同拿过来让我看一下,因为她们正在考察那个人公司的信誉,准备把一个大的项目交给他公司去实施。第二天上午我就拿着合同去了她办公室。第三天,那个人主动打我电话,说钱已到了我帐上,一查,果然如此。一件心事,就这么轻松地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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