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出门,狗都仿佛有预见似的,快速地从窝里窜起,热切地张望着。那鼓鼓的,水汪汪的眼里满是渴求。但隔着玻璃门窗,它最终只会听到“咚”的关门声,然后独自在阳台呆上半天,甚至一天。
好几次,出门后,我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出它悻悻地回到窝里,耷拉着脑袋,趴在地上,一副无可奈何,又极为无聊的样子。这时我忍不住会想:这是一只孤独的狗。
养狗,于我而言,多少有些无奈。家有独子,随着自我意识的觉醒,他发现每天面对无聊的父母实在难受,吵着要养狗。这个不善与人为伍的孩子,想要以狗为伴,我同意了。带着他来到楼下的宠物店,一眼就看到了瑟缩在笼子里的小白狗。土狗的身形,贵宾犬的娇小,从品相看,这无疑是一只杂交野狗,但它那一身白毛,给人的纯洁感,那双满是无助和惊恐的黑眼睛,给人的怜悯感,打动了我。我们像收养孤儿一般,以两百块的价格将其带回了家。
初到家时,它是胆小的,颤颤巍巍地趴在地板上,不敢动,但小家伙是聪明的,不出半日,它便上窜下跳地围着我的脚跟打转,认主了。要依附别人,就得讨人欢心,这是连狗都明白的道理。
买狗时便与孩子商量好了,以后所有狗事都由他独自打理,我们只在他学习较忙时帮一些小忙。对小狗的热情,孩子持续了约半年,一日三餐喂狗,早中晚溜狗,清理阳台上的狗便,一周给狗洗一次澡。说实话,这已远超我的预期,之后的日子,就需要督促了。
大体而言,小狗在家的生活是每况愈下的。吃的呢,最初买的狗粮吃完了,它就像所有土狗那样吃残羹剩饭;住的呢,除了冬天时给它一个用旧衣服缝制的垫子外,大多数时候它都是席地而卧的。它也清楚:在这样一个为生计忙碌的家庭里,是不可能有贵妇人家的那些闲情逸事的。
孩子学习渐渐忙起来,我们也都忙于工作。爷爷在家时,养狗的事几乎都由他负责,奶奶则不停地报怨,说狗太脏,掉毛厉害。我曾与孩子商量过要放弃的,但他不同意。最终促使我将小狗留下的原因是一部电影——《一条狗的使命》。儿子幼时与同村玩伴给一条小狗洗澡,将狗摁在水里给憋死了。我想,这条狗莫不是那条被淹死的狗转世而来,上世我们有愧于它,来世给它一个安稳吧。
但它只是这个家庭的编外成员,小小的阳台就是它的领地。饿的时候,它绝不挑食,不太饿的话,有点油水会吃得多些。儿子无暇顾及它。不太累的时候,晚上我会带它出去溜溜,在小区的一块荒地里,解开狗绳,它便撒欢似的狂奔起来,释放一整天的孤寂,但只要你一唤,它立马跑到跟前趴下。白天,大多数时候,它都趴在窝里,你偶尔看他一眼,它也会抬起头,用黑黑的眸子回敬你,你一扭头,它又趴了下去,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它几乎不叫,总是默默地呆着,只有在你打开门窗时,它才会热情地拥上来,迎接可能到来的溜弯时间或者残羹剩饭。当你关上门窗时,它又很快恢复了平静,绝不作过多的纠缠。不知从何时起,它不再像小时候那般黏人了,变得从容了,你需要的时候,它抱之以热情,你想安静了,它也绝不添乱。
我想,这就是孤独的真义。《百年孤独》中,丽贝卡宁愿孤独终老,也不肯被虚假迷人的怜悯打扰到晚年。布恩迪亚上校也觉得幸福晚年的秘诀就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当生命对外依存度越大,就越容易陷入孤独。而且,在我们苦苦向外索求时,孤独是一种痛苦的体验,如若能转而向内求索,那么,孤独就是一种宁静致远,就像奥雷里亚诺在为《羊皮卷》废寝忘食时,是不知道何为孤独。
猛然想起这样一个画面:屋里炉火正旺,水壶冒着热气,大作家屠格涅夫边抽着烟,边写作,那条大猎狗静静地趴他的脚跟前,扭扭头,舔舔舌,默默地陪伴着。正在读书的我旋及将小狗唤到脚边。
人生而孤独,死亦孤独,世间最大的和谐莫过于用孤独守候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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