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叫老王,老王其实并不老,互相叫着叫着就成小王变成了老王。老王身材高大,为人豪爽,酒量顶尖,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粗犷汉子。
我和老王一见如故,我爱酒,他嗜酒,阴差阳错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损友。老王这人有个特点,喝酒必须喝醉,因此,我是跟他一起出去吃饭受了不少罪。起先,我没把老王的酒量放眼里,北方人说自己酒量好,八成是为了面子吹嘘的,真正酒量不错的是不会轻易说出来的。我心里故意和老王过不去,硬是当着一桌子朋友和老王杠上了。结果,我吐的不省人事,头昏沉沉的醒来就是中午了。据说,还是老王一手把我搀扶上了床。
老王,喝醉不犯浑,不说大话,不说废话,也不和我们这群伪文青一样扯着嗓子唱起悲伤的民谣,然后没出息的躲在角落里抹着眼泪。我和老王不打不相识,我喝成了醉狗,意外却交到了老王这个朋友。老王喝酒爽快,从不磨磨唧唧,当然出手也大方,能有这样一个酒肉朋友,我自然也是求之不得。我曾问老王,为什么爱喝酒,老王一脸深沉的说出和我那泡在酒坛子里的爹一样的话:“就爱这一口。”听完这话,我刚喝的一口酒,就卡在了喉咙里,一下子热辣的酒顺着口鼻呛的满脸都是泪水,想着,要是我妈听了,非得拧着老王的耳朵,一脚把他屁股踹出门口。
我遇着事了,每次必叫着老王出去喝酒。一碟毛肚,一碗花生碎,一盘酱牛肉,两人喝的面红耳赤。老王喝酒不耍滑头,实打实的一杯就是一杯,我喝的八分醉意,絮絮叨叨藏在心里的小孩事,老王从不嫌我烦,情到深处,拍着我的肩膀,一杯一杯的穿肠下肚。我俩都喝多了,互相搀扶着,坐在马路牙子上,滚着酒瓶看星星。我说,“老王,都喝大了,怎么回去”,“回不去,就不回去了,走咱俩开房去”,我骂一声去你丫大爷的老王,想着没办法只好遂了老王的提议,当然我是有贞操的。结果到了酒店,开好了两个房间,俩人都没带身份证,只好骂骂咧咧的一路晃晃悠悠的回去。
老王,大学四年没谈过恋爱。我戏谑着对老王说,“方丈出了家,怎能吃酒?出家人不可破了戒律。”当然,说出这话也少不了老王追着一顿毒打。老王人长得阳光,又打的一手好篮球,每年都是校队主力,自然身边少不了莺莺燕燕的追捧。可四年下来,递情书的从师姐变成了师妹,我们也从师弟熬成了老师哥。老王像是铁了心一样就是不为所动,多少懵懂的师妹就这样被他摧残了爱情的纯真。我气不过,时常和老王理论,老王面不改色一把将情书和联系方式甩到我头上,我就这样没了脾气,任由老王摆布。四年下来,老王没吃到肉,我倒是跟着喝了不少的汤。
快毕业了,我和老王珍惜着最后的自由生活,享受着夏天的烧烤和冷扎啤。四年下来,我的酒量在老王的锻炼下,有了很大的进步,渐渐的居然能和老王平分秋色。我俩推杯换盏,撸着热腾腾的串儿,老王嫌不过瘾,酒喝的太慢,于是我俩玩起了划拳。老王,那天运气不好,一直输得喝个不停,大半桶扎啤让老王一个人消灭殆尽,我咂着嘴,表示着自己的不尽兴。老王见我没出息的样子,又加了一桶,我这才又来了兴致。可我没想到,正是这些酒,我第一次把老王喝倒了。
老王喝着喝着,脸色忽然变了颜色,急切的跑到马路边吐了起来,我拍着老王的背,笑的直不起腰来。我见老王喝不下了,照例又跑到驻唱乐队前充当一回主唱,一脸正经地唱起了宋胖子的莉莉安。唱着唱着我竟然看到台下的老王低着头揉起了眼眶,我知道了老王哭了。我不敢再逞能,默默地走下台给老王递了纸巾。这次,老王给我讲起了我不知道的故事。
老王,升入高中的时候,第一天就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成绩好,老王在身后追赶了三年,盼望着和她进入同一所大学。女孩也喜欢老王,爱看老王打篮球,老王总是拼命的表现自己,不小心伤了跟腱,女孩给他带了一个月的午饭,每天中午放学后,两个人傻傻的看着对方,吃着午饭,不自然的染红了脸庞。在燥热的六月,老王兴冲冲的参加完高考,填上了约定好的志愿。第一次勇敢的牵起了女孩的手,亲吻了她的唇,老王的身子烧起了火。两个人耳鬓厮磨的度过了三个月的漫长假期。老王兴高采烈的进入了大学,女孩却偷偷的留了学,隔着一片大洋在美国。老王撕碎了女孩的信,爱上了命里融在血液里的酒。老王说他的心留在了十八岁的夏天,他毕了业也要去美国。
这次,我搀扶起了老王。老王这只善良的狗,心里藏着孤独的秘密,我以为他是天上下凡的仙,原来他和我一样也是这人间的肉胎。我和老王,喝起了最后一杯酒,相视一笑摔碎了手里的酒杯,摇摇晃晃的回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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