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又忘记更新了。
今天老太太们有了新发现。说我的做的红烧肉其实有更好的吃法,可以早餐做肉夹馍。
红烧肉需要五花肉,软滑来自肥瘦相间。肉夹馍的肉是以瘦肉为主,不合适吧。但是我的这个解释人家没认可。还专门交代太太买肉让我做红烧肉。太太也下茬,买了接近两公斤五花肉。
没辙,午饭后,做了一大锅。
今晚还就吃上了肉夹馍。还是俩老太太烙的饼。饼切开,加上稍微剁切就碎的红烧肉,怎么吃也有点腻。
这是我的感觉。老太太一人吃了三个。说这比外面八块钱一个的好吃多了。三个肉夹馍,一人就是二十四元。这五十块钱,就算省下来了。
这账是怎么算的,对我来说算是高科技。搞不清楚。
但是,俩老太太从此有了拿手绝活--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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