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卢卢
第七十六章
娟娟心里一直盘算着一件事。
这件事,她与喜旺商量过,喜旺也支持她的想法,那便是离开烧炭这个行业,回老家开一个缝纫店。
喜旺老家的那个村,是公社所在地,那时还没有设立从大服装厂进服装开店做卖买,买布要凭布票,自己选喜欢的布拿各就近的缝纫店加工。衣食住行,衣排在首位。喜旺的老家有上千户人家,几千人口,还没人开缝纫店,区里有两家,生意好得不得了。娟娟想,开这样一个店,不说致富,不说小康,至少靠手艺可保温饱,人也自由,且活计轻松。以自己与喜旺的聪明,把手艺先学好,就有不靠天不靠地的铁饭碗了。她如此考虑倒不是吃不了烧木炭这种苦头,主要是出门在外,在这样的深山老林中读书方面条件实在是太差了。喜旺接过祖上的交托写那样一部研究探讨人类的书,他知道不是件简单容易的事,哪个著书立说的人,能离开大量阅读。她自己也喜欢读书,要帮喜旺刺激灵感,产生灵气,自然在水平上也要如同走棋对得上才行。这是件吃苦很多,很难在他们这种阶层人远水渔台能得月的事。另外,女儿妍妍也到读书的年龄了。
她与喜旺还生有个男孩,三岁了,叫若水,放在老家喜旺前未婚妻母親那儿。虽未结婚,却己是定过亲了。她叫菊,是村里出名的美人儿,心灵手巧,很守妇道,且是个孝女。她母亲生了八胎,一一夭折,想起便在街角哭,便常受人嘲笑:“你这株南瓜,主要是夜肥放得太足了,中了肥毒,南瓜叶肥黑肥黑,小南瓜却生一个黄一个。”
菊是第九个“南瓜”,一直没有“黄”,十七岁年,水灵灵的象仙女下凡,成了喜旺的未婚妻。滴水岩是个流氓,地位是有点,如白道护养的那种黑道头子,其人品实不好讴歌,看上菊出落得如出水芙蓉,夜不能寐,别去提親,可菊早许配给喜旺了,滴水岩依然夜不能寐,便做了生米成熟饭的强奸事,他自己仗着势力,认为是先下手为强,大大聪明之举,那知菊很守“失节事大”的圣贤圣道,便觉到事大到无脸见人,自缢寻了短见。
喜旺出门在外,接到电报,赶回家来要杀掉滴水岩这个土匪出身的村干部。论武艺,滴水岩象西门庆也懂点拳脚功夫,而喜旺却象武松,祖传的百二十斤关公刀,能一气耍出一套祖传刀法。拿这刀拍滴水岩,滴水岩准成肉浆。是菊的遗书让他没去拍滴水岩成肉浆。菊在血遗书上要喜旺生下的第一个男儿认她做亲娘,这样,她也就不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了”。
喜旺与菊的感情也是很深的。菊进过扫盲班,她的嫁妆是一串祖传的银蝴蝶项连,与血书用红肚兜包一起由哭得快瞎了眼睛的她母親交给喜旺。这最后一个女儿活脱脱说没就没了。女儿的尸体放在厅堂里等喜旺回来见最后一面。乡亲们敢怒而不敢言,知道滴水岩姐夫打过鬼子,后编到八路军,解放后在当地县里做起副书记;有些乡亲,居然连奔丧都想来不敢来,只暗地里偷偷心痛。连议论都不敢超过二人以上,怕举报吃不掉兜着走,祸从口出。
一手遮天的故事他们听得多,明哲保身的故事他们也听的多。他们中有些文化的会想:朝庭就象一棵大树,老百姓就象这棵大树的根,树梢离天最近,阳光总是先照在树梢身上。它们叶叶相碰,有如近水漁台先得月。这种叶茂关系,百姓们似知非知。总之,根与叶的关系是隔着杆的,而根往土里伸,叶往天空展,教人一看便看到郁茐的发展前途。中国是敬天的国度,所以纵然是似一株树,也存在着上头下头这种别。这是儒家列出来的君臣父子等级关系,据说细到上百种,但儒学有说,臣视君如父,君视臣如子,但臣视百姓是否如父母对儿女呢?孔子没说。只孟子胆大以浩然之气说过“民重君轻”。他们也知道李自成的农民起义,打江山时同心同德,打进京城,义军将令便想着自己享乐了……天高皇帝远,人性的劣根不由不使百姓学会了习惯性地避害趋利。
娟娟不懂打窑。然而他相信喜望的思考分析能力,她想:这回真的似乎要大祸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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