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好处之一是,几乎什么都是现成的,只要你有钱结账就成。
假设你想吃鸡了,可以去超市买冷冻的,什么都弄好了,只要拎回家剁开了下锅就行。如果想吃新鲜的,上菜场买活的,摊主会替你杀好、脱毛和去除内脏,也不用你再劳心费神。
现成的,固然轻松也干净,但似乎总少了些参与的乐趣。相比之下,农村的人,把一个鸡从小喂养大,到自己宰杀处理,再到亲手烹饪,虽然过程漫长又琐碎,卫生环境也有点差强人意,但胜在吃的原汁原味,纯天然,无污染,更重要的是,总有那么些乐趣。
虽然出身农村,而且也见多了杀鸡这些事情,但亲手操刀,把一个活蹦乱跳的鸡,变成一盆菜,却也只经历过一回,绝无仅有,独此一例。
小时候,家里是常养着鸡,父亲喜欢养,一来平时下的蛋可以做菜,补充些许营养,二来老家的习俗,过年过节时需要用到整鸡来祭拜天地、祭祀祖宗,自己家里养一些,可以随时取用,不需再费心费力去集市购买。
初中时的一个周末,突然馋嘴,想吃鸡肉,但父母都去集市了,一时半会也不会回家。实在太馋,等不住了,决定自己动手,以裹口腹之欲。
老话说没杀过猪,但也总见过杀猪。自小看多了大人杀鸡的过程,知道需要经过放血、褪毛和处理内脏等环节,而且褪毛是需要烧开的热水,再多烫一会,毛才容易拔得下。
说干就干,点火烧开了一锅热水。又漫山遍野追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抓住了一只公鸡。学着大人的样子,把鸡头反拧过来,塞到翅膀下,用左手一把抓着,右手去拔掉鸡脖子上的毛,然后拿起菜刀使劲一拉,再把鸡身倒过来,把它身体里的血都放出来。
没多会,鸡脖子上的口子里,就没什么血流出来了,于是放手把鸡扔在地上,去灶上盛了一盆热水。
回到原地时,意外发现地上的鸡没了。莫不成被人拎走了,或者是被邻居家的狗叼走了?心里急的不行,这快到嘴的肉跑了,拿什么祭五脏庙?
刚要四处寻找,抬头间,发现斜手边两三米远的地上,正好有一只公鸡,摇摇晃晃走着,头重脚轻,好像喝醉了酒的样子。这不正是自己刚杀那只鸡吗?鸡神附体了?复活了?
赶紧跑过去一把抓住,拎回原地,继续在它脖子上划拉了两刀,该彻底解决了吧?扔回地上,过一会,它又摇摇摆摆的站了起来。
远房的大伯,一直在边上忙碌着,看到了我抓鸡和杀鸡的整个过程,在我愣神之际走了过来,拿过菜刀,又抓住那只可怜的鸡,在它脖子使劲划了一刀,结束了它的痛苦。
大伯说杀动物时,手要狠一点,一刀就结果它们的性命,省得它们临死前还要遭受折磨。半死不活的吊着,比死更难受。随后,又交待了一些后续处理的注意事项。
比起宰杀,拔毛和处理内脏就显得轻松多了。虽然繁琐,也耗费了不少时间,好在没有再出过什么差错。
意外的是,那天的鸡肉吃得味同嚼蜡,既不是鸡肉本身的原因,也和厨艺无关。只是总想起来,那只鸡挨刀后还摇摇摆摆站起来的样子。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那只鸡更不幸,在我的刀下深受折磨。
从那以后,再没亲手操刀杀过鸡,也很少再吃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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