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十年后我的孩子长大时,我该如何向她描述我的童年。
农村拆迁队的推土机,推到的不只是我家那幢斑驳破旧的三层小楼。二楼阳台上金光闪闪的马赛克,早在我高中毕业前就掉落的差不多了,就像爷爷那口老牙,剩下几个钉子户,凄凉地显示曾经的繁荣和生机。拆迁队所到之处,满目疮痍。家门前的浜头,也被填成了平地。那一片芦苇地,那一洼小池塘,那一片蛙鸣声,在记忆里越来越遥远而模糊。它们的躯体早已安葬,衣冠冢连个痕迹也留不下。
“吃饭啦”隔着二婶、三娘家的两亩地,奶奶的声音传到玲珑家的三间平房里。我把头探出那个木窗,远远望见奶奶的身影闪进了二婶家的西墙。“我回家了,明朝再玩吧。”拍一拍身上的土,我放下刚刚和玲珑争夺半天的“泥家饭饭”家什,闻着自己身上蒸发出的汗臭味,跑回了家。只听见玲珑奶奶在身后喊:“书包!书包”我赶忙折回去。玲珑和我是一个班的,我喜欢放学后和玲珑一起回家。因为玲珑爷爷在小三轮上给玲珑搭了一个很漂亮的雨棚,还带着一扇小窗。下雨天,背靠着玲珑爷爷,看着正前方小窗里一点点倒退的雨伞,别提多么惬意了。那样的时候,我一般都会剩下当天的零花钱,买两包乡巴佬鸡爪,和玲珑一人一包在雨棚里一路啃到家。
到家的时候,爸妈还没下班回家,爷爷奶奶还在地里干农活。我都在玲珑家里写完作业,玩到奶奶喊话吃饭。玲珑的爸妈在远方做生意,老家只有爷爷一个人,地里的活早就荒了。玲珑爸妈赚的钱据说多得叠起来比一个大人还高。这当然是玲珑说的,我没见他爸妈真的叠高高过。我喜欢和玲珑玩过家家,我们甚至真的一起赚过家用。老家管过家家的游戏叫“泥家饭饭”。我们有时嫌泥家饭饭的工具少了,会去学校边上的小店里买果冻。吃剩下的盒可以拿来当锅碗瓢盆。零花钱不够的时候,我和玲珑便自力更生,捡路边的破铜烂铁卖钱。
我和玲珑的友谊就是从分钱不均起逐渐破裂的。玲珑偷偷卖掉了我们一起辛苦积攒了大半年的破铜烂铁,买了她爸妈一直不肯给她买的那个粉红大布娃娃。等我发现的时候,她的娃娃都玩得露出了里面的海绵,像个年老色衰的主妇了。而我在过去的时间里,一直在默默地捡着破烂,玲珑一直知道,却都不吭声。
还没和好,玲珑就随父母去了镇上读小学,成了城里人。每次回老家都打扮得像个洋娃娃。我再也不敢叫她一起玩“泥家饭饭”。再后来,玲珑爷爷也搬去了城里,我在她家东边的河滩上,发现了那个粉红大布娃娃。我把娃娃捡回了家,却被奶奶一把扔进了炉火。奶奶说,被人扔掉的娃娃是不详之物,要烧掉。
拆房队的推土机既抹平了二婶、三娘家的水稻田,也推到了我和玲珑的老屋。如今的玲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在工厂里当会计。拆迁之后,我更加找不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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