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和他认识,是几年前的事了,算起来倒已经有五年了,真是吓人一跳,在这个快节奏的年代,五年的时间也算长的了。他是一个来自北方的南下打工仔,微薄的工钱,送一单赚一份的美团小哥。
阿珍是个自信满满的女人,她是圆圆的脸,圆中见方,也不是方,只是有轮廓就是了。蓬松的头发,很随便地披在肩上。
平日里阿珍总是从门缝里瞧人,把人看得扁扁的,怎么在那个外来工面前,竟恣态低落一点也不顾忌他低微的身份,把个不知底细的人带进家来走走。她与他是在文化宫广场上认识的。
第一次来她家,倒也是彬彬有礼,一个谦谦君子模样,一点看不出打工仔邋遢与贼相,他走后,阿珍却发现她闲置的一白手机不见了,星期天,她一个人在屋里纳着头到处找那手机,房间的角角落落都找遍,沙发也掀起来底朝上了,还是没有。那个手机虽然没在用,不是品牌不好,外形不够美观,那也是值一千多块的有质量有牌子的联想手机,白白的长方形,镶嵌着一快长方形的黑脸,纤巧玲珑的提携方便,女生用用是再合适不过了。那是她去年在她们公司一次歌舞比赛得奖品发来的。她因为还有一只比这更好的价值四千元的华为手机,?所以用不着。
第一次来她家,就少了东西,这太岂有此理了,真没头没脑,一定是他偷的,豪无疑问,因为除他之外,再没有人来过,盘算来盘算去,阿珍还是捞起电话给他打了过去,问他看见过没有,弦外之音就是他顺手牵羊了,兼于他太会说话,这么严重的事没几句就搪塞过去,电话里把她要大声怒骂的口声一下被辨析的无影无踪,他还说过会马上来帮你找,如果找不到了,他赔偿,想想这个人还算合情合理讲道理的吧,这样也还好。
结果他一来,不知什么时候用了迷眼法,趁她不注意,把手机悄悄塞到那件不太穿的,一直高高挂白墙上旧大衣的衣兜里了,他摸了摸大衣袋子,故意大声嚷嚷:“这里哽绑绑的,可不会是在里面吧”又说了一声:“快来看看”,果然是在里面,找到了,真的在衣服口袋里,明明那个口袋她也是摸过好几次的,他一来竟这样快被找来了,实在是疑问重重,明眼人一看就穿,即然找到了也就算了,阿珍也不作声了。但是他的形象在阿珍心里大打折扣了。
再看到他,阿珍对他冷淡了许多!
对于这样的人,照理说阿珍应该离他远一点了,这种偷鸡摸狗的小人招数,旁边的最热心撮合的人也会说“我看不大好”。但不知为什么?他有这样大的魅力,使阿珍鬼迷心窍,情不自禁的爱上他,原宥他的劣根性,他所有坏脾气,从这点看来,他这种怪僻不是载祸是载福了。
他还毫不忌讳地说他像他妈妈,也是坏脾气,他妈妈已经是八十多了,是一个非常疙瘩糊涂脾气暴躁的老太太,成天吃饱了没事老佛爷似的当镇坐堂着,当着不着,世事一概不懂,耳根子又软,听到一点闲言碎语,就找岔子与人呕气,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怀疑是不是她亲生的,一家人联合设计着阴谋要算计她,媳妇们更不用说了,只好远远的躲开她,连影子也不让她看到,她没法,只好一个人闲闲的闷坐。
他妈妈还离过婚,距今六七十年前的中国农村,再说在她们这种封建意识浓重的旮旯冷岙,离婚案例是罕见的,几乎九牛一毛,他妈妈做到边上,对一个没有文化的平常妇人来说,也是拍案叫绝了。
但是阿珍已经陷在云里雾里了,便在当时已经恍惚得很。觉得这有什么要紧呢?不管他是做什么的,她只是爱着眼前这样的一个男人。她把他从低矮的出租屋接到自己家的三室一厅里,让他住进高楼大房子,还借钱给他做本钱,也不顾浊掉了没钱规还。
就这样,虽然品味不大高尚,也还是可以看看的,经过几年下来,吃辛吃苦,努力打拼,他由一个跑腿做下手的打工人,一跃成一个烧酒店的小老板了。
阿珍于是也踌躇满志,计划要创业开店,还爱屋及乌,满心的想着到他旁边开一个水饺店,到处打听有没有转让的店面房,也不嫌那地方僻静冷落,有他在,那里的空气就有些异样。再怎么冷僻,也会生出一种蓬勃的生机。
但是可悲的是他不是真心的,玩女人是他的惯技,一段时间以后就腻了,嫌厌她了。若隐若现,开始打游击了,寻找各种借口,虽然近在咫尺,却是像隔了高山…通往他的路是满地的荆棘,近不了身,此时的阿珍已是越陷越深了,有点不能自拔,但女人的矜持使她又没勇气去主动讨好。就这样想着的时候写着他,在纸上画一个他,以这种方法排遣相思的苦恼。
后来她想明白了,不怒不怨不诅咒,因为生气首当其冲所害的是自己的心肝宝贝,这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自己已经够受委屈了,再给自己增加伤害,何苦呢?她也是一个半吊子文化人了,不是那种野蛮的乡村妇女,撒波哭闹,遍地打滚,即使再荤腥醃酢的场面,她也能忍。都是命不好,大概是前世烧过断头香,今生就这样磨难不断。
就这样对持着,有点僵僵,你望望我,我看看你。
不料,在一个冬天的夜晚,突然老婆从老家赶来,要把他接走,在她家住了五,六年的人,就这样一声告别都没有,赚饱了钞票,就走了,不知去那里发财了,谁也不告诉,惟空人家会黏缠他。
阿珍眼睁睁望着,欲哭无泪了。忍不住,还是大声哭,尽管竭力地用大手帕掩着,她那高声宏大的哽咽还是震动了整个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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