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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散文《黄昏上眉头》:夕光无声无息,如同无限悲欣

余秀华散文《黄昏上眉头》:夕光无声无息,如同无限悲欣

作者: 一心书屋 | 来源:发表于2023-03-15 12:58 被阅读0次

    这是余秀华散文集《无端欢喜》里的第12篇文章。作者写了关于黄昏的一切:光、动植物、亲人。也写了她的一些感受和思考。

    臧棣在评价余秀华的诗时,说:“余秀华是一位很本质的诗人。她的诗作表明她对人世间的很多事物有一种可贵而又质朴的领悟能力……最重要的,她写得很质朴,有一种粗糙的蓬勃的感性潜藏在她的词语中……”

    散文比诗更直白易懂。在她的散文中我们更容易发现她那些细腻的感受和质朴的思考

    《黄昏上眉头》这篇散文,篇幅较长。文章分为9个部分。开头,作者便写了她对黄昏的“偏爱”。在她的眼里,黄昏是“温柔微凉”的。她爱着黄昏,感觉自己也是个温柔之人似的。

    白日黑夜的变幻中,夹着一个动人的黄昏。它不是手机里显示的冷冰冰的时间。在作者的眼中,它有着潮水一般的特质,“此刻,能叫‘黄昏’的时辰又退下去了一些,如同退进大海。再涌上来的浪就是‘夜’了”。

    她想留住黄昏,如同“掰着一朵喇叭花不让它闭合一样”。不过她也明白,这不过是徒劳。夜色降临,她感受到夜晚有温柔的部分,那是“有风吹进窗棂”。她写道:“我以为有风的时辰都是温柔的时辰”。

    第二部分。作者写下这篇文章的时间是15年8月26日19时24分。时间可以记录,但是却无法抓住。作者体悟到:“一些东西也不该被抓住,它告诉我们不能够贪心。”

    接下来,她写到了她的儿子和母亲。看着儿子在她身旁,她想起曾经与他在“一个个黄昏”里嬉戏打闹的时候。儿子转眼间长大了,而母亲却在迅速地衰老。

    她听见母亲在院子里不断地咳嗽。她写,“这是黄昏里唯一的深渊”。她有过挣扎,但是在生老病死面前,她终究是无能为力的。

    那几年,她的作品里开始写到母亲的疾病。我在看她的小说《刀挑玫瑰》时,曾好奇为什么她会写到肺癌、肿瘤、化疗。也许,这些文字就来源于她陪母亲治病的经历。

    她的诗集《我们爱过又忘记》里有好几首诗,都写到了她母亲的病。她笔下的文字,从“妈妈在不远的地方和人聊天,她的头发还在,又黑又长”,变成了“母亲走在前面,剪短了的头发乱蓬蓬的”。

    后来,她甚至渴望再听到母亲的咳嗽声。而她母亲的躯体却蜷缩起来,“身子越来越薄,她的子宫也越来越小,我们都怀疑,我曾经在那里居住过”

    她的心敏感又脆弱,她可以写,但是她不说。她担惊受怕,在诗里写“她长时间不咳嗽一声,我就怀疑我自己首先离开了人世”。可是她不说,她母亲也就不知道。她在诗里写:“她病了以后,我从来没在她面前哭过,她说我的心肠比榆木还硬。”

    这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她的感情都躲到了文字里去。

    第三部分,她写了玉米。她喜欢玉米,甚至想成为一颗玉米,晒在她家乡小院的黄昏里。

    在她的家乡,人们对种玉米这件事并不十分上心,但是玉米却抓住一切机会,认真地生长着。它们珍惜每一个时辰、每一缕阳光、每一阵风、每一场雨。等到它们被收获,躺在主人家的院子里时,你会发现它们“谦卑、大气,而高傲”。

    作者感受到庄稼的特点并且发自内心地喜爱它们。“没有一个人的高傲比得过一棵玉米的高傲,没有一个人的从容能有一棵庄稼的从容”。

    第四部分,她写了一只小猫。那是一只虚弱的流浪猫,在她的家里,逐渐恢复了生气。她发现这只猫居然爱吃玉米,不管是生的还是煮熟的都爱吃。下午,她和家人在院子里剥玉米,而小猫就在旁边啃玉米。

    第五部分,是关于作者的父亲。太阳落山,她的父亲拿着扫帚,在院子里收白天晒的玉米。“竹子做成的扫帚扫出温柔的‘哗哗’声,如微风里的波澜漫上沙滩的声音。水的声音证明海还在,而扫帚扫着玉米的声音证明父亲和生活都还在”。

    因为作者母亲的病,地里的农活就只有父亲一个人做了。她心疼父亲的辛苦,可是她又继续写她那些奇特的感受去了。晒玉米和晒花生的声音是不同的,她又从这些声音里听出了庄稼成熟后的“心情”。

    爸爸收拢它们的时候总是在黄昏:仿佛一棵庄稼不见过几个院子的黄昏就不是主人家的庄稼一样。我看着爸爸的头发,还没有白的呢,于是我对生活多了一份放心。”

    父亲、庄稼、黄昏。天地广阔,而她的世界可以很小很小。生活日复一日,到了她的笔下,在平淡中,也透露出一些温情和可爱。

    第六部分,写的是田野上的黄昏。傍晚的时候,她偶尔在田埂上走走。她看着草木上的夕光在风中摇晃然后落地。她比较着水和光消失时留下的痕迹的不同。光“来得干脆,去得猛烈”,而水总会留下一点印痕。

    看着黄昏温柔的光,她想到了一个词“回光返照”。明明是与死亡有关的一个词,却用这样的四个字排列在一起,让她感到柔肠寸断。

    不过,她喜欢田野上的夕光,“当它抚摸过我的头发的时候,我就有了一天里的幸福。这幸福仿佛是从我的身体里出来,又投影在我的身上了”。

    散文里的这个“我”是有趣的,情感丰富细腻,对外界事物的观察十分细致。这个“我”用文字构建了一个不一样的乡村:人们寡言,而植物热烈地生长着,每一缕阳光都充满了温情,大地上的事物不断地给人们以生活的启示。

    像《钟鼓楼》《繁花》这样的小说,作者往往试图用文字留住过往时代的痕迹。余秀华则用她质朴的文字,记录了乡村的事物。不是“小桥流水人家”那样恬静的感觉,而是一个农人眼中的乡村,亲切而充满生机。

    第七部分。在作者的眼里,黄昏更多的是属于横店的。横店的方言很轻,所以横店的黄昏也很轻。那年她家里的土地没有种庄稼,一到黄昏,小虫们就此起彼伏地叫着。“它们找回了失去的家园,我也在它们的身上找到了童年和故乡”。

    有庄稼的时候,我和庄稼是和谐的,没有庄稼的时候,野生的动物和虫和我也是和谐的,因为我在横店,我怎么样都是和谐的,因为我就是它的一部分。”

    她常写对家乡的眷恋,虽然年轻时她渴望离开那里,但是也许她想逃离的只是不幸的生活,而不是那片土地。不少当代作家都爱写家乡的人和事。莫言写高密东北乡,刘震云写河南延津。而横店这个小村庄,也因为余秀华而被人熟知了。

    第八部分,写了作者的一点思考。“人是无法说出自己的真相的”。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语言和思考的能力是建立在以往经历的基础上的,我们其实很难完全看透人生。

    作者写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在田埂上可以走很远,但是无法走过一棵茅草。”她想到,是土地给了茅草底气和支撑。在这一点上,她和茅草是一样的。

    最后一部分,作者再次描写了黄昏带给她的感受。她感到自己似乎是“”的。好像时间流逝如河水流动般,而她则像一个干净的潭,等待时间流过来把她填满。

    从田埂上回家的人们,他们也是“”的。他们没有辜负时间,而那些时间正在田野上闪着细微的光。

    在散文的最后,作者提醒自己,她不过是时间的一部分。这是她惯有的思维方式,有点中庸似的。所有的欣喜都变成了一种谦卑。

    我觉得,余秀华作品的意义在于,它是对现代都市人的一种提醒:保持与大自然的紧密联系,珍惜自己的感受力,呼唤真实去除伪饰,等等

    有人曾说:“我写不出诗,于是偶尔在她的诗里安放灵魂。”读她的作品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

    谢谢大家的阅读,对她的散文感兴趣的话,可以看往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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