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阿超时,是在大学实习期间。那时候,他是带实习生的老师,而我,是一名普通的实习生。
那时候,我刚刚二十出头,而阿超,也才二十五六的年岁。而那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同在一个科室。
一开始,并不明白自己是喜欢他的。只是觉得他比其他的老师长得好看些了,笑起来,那两颗虎牙格外的让人心情愉悦。
不知不觉间,喜欢看他笑,喜欢去亲近他,喜欢和他打闹。后来,在他让我偶尔去帮他女朋友时,心里忽然有些酸涩。
在换科室后,心情有些不舍。有同学提出交换时,没有犹豫的就答应了。再次回到他身边,忽然觉得好开心。
后来,室友问我:“你是不是喜欢他?”
我那时才恍然,原来,这便是喜欢,这便是爱情。
可惜,遇见他时,他身边已经有了知心人,我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
青春年少时,第一次真正的动心,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落下帷幕。刚刚萌芽的爱情,也停止不前,慢慢的凋零。
这是一大遗憾,因为,在那个青春无敌的年纪,却没有将喜欢给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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