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敌,不应该说是过去的情敌。昨日故地重游,我竟想起了她。
她皮肤白皙,面容姣好,秀发如瀑,处事精明老练。我最羡慕的是她写得一手蝇头小楷。
因为我老了,精力有限,对于注定没有结果的事情,人,物已经早早放开,也不是怕输。
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见过她一两次大致可以洞悉她对前男友的想法。优秀的人,谁不喜欢呢。
我是个小心眼的人,不想知道他会和谁在一起,所以彼此只是躺在通讯录里的陌生人。
有情敌是件好事,一说明你的对象很优秀,二是时刻提醒自己不能颓废。
客观的说,如果我是男生我估计也会喜欢我的情敌,美丽而有才情。这条必须屏蔽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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