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富裕的犹太人家。家庭生活方式很正派,如用餐时仍保持传统的欧洲方式,不管大人、小孩都穿正装。男人着西装,女士着及地的裙装。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长成“乖得令人害怕的小男孩”。虽说被父母宠爱,在奢华中长大,但他没被宠坏。
小时的他迷恋矿石,房子内堆满采集来的矿石。父亲支持他,鼓励他独特的兴趣爱好,还给他买了许多相关的书籍。
他在纽约道德文化学校上学。他继承父亲的口才,把对有关矿物的奥秘滔滔不绝讲给同学听,名气甚至传到校外。
在哈佛读书时,他全心全力投入读书,很少参加课外活动。
每天早晨8点就比别人更早地进入实验室,只有在午餐时才稍停片刻,啃一“黑黄饼”,也就是平时我们常见的涂上花生酱和巧克力的夹心面包作为午餐。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到图书馆进行一些科目的自学,因为课堂上老师讲课的速度他认为太慢了。
他爱好广泛,喜欢诗歌,文学,对物理研究很有天赋。他称得上是富于教养而又博学多才的儒雅之士。他的工资加上父亲的补助,让他的爱好都可变成现实。
他的人际关系不十分好。他喜欢智力上与自己相当或高于自己的人中间选择挚友。
他的学生很喜欢他。大家模仿他的手势、动作和声调,在伯克利校园成了一种时尚。
从哈佛毕业两年,他就已经是理论物理研究领域里的“新星”了。许多大学向他抛来橄榄枝,他却选择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当助理教授。
他说“那儿还是一张白纸。伯克利没有理论物理的基础,我可以从头开始一番事业。”
在哥廷根,他认识夏洛蒂。两人相处时,女孩认为他不够成熟。他过于自我保护,不向她谈论过去。他非常尊重和爱他的母亲,不允许别人对她有任何的不敬,哪怕纯粹是无意的冒犯。夏洛蒂与他分了手。
后来,他遇到美丽动人的简.塔特洛克。两人订婚后,性格有些怪异的简时常不辞而别,过了一阵子又出现在他面前,像似折磨他。这事重复上演后,他俩分手。
基蒂的出现,他俩彼此一见钟情。基蒂结过三次婚,他不在乎。当基蒂与医生丈夫离婚后,他们马上结婚。
他为自己及基蒂购置一间房子,命名为“鹰丘”。尽管众人都讨厌基蒂,可他喜欢。他减少与学生聚会,变成一个标准丈夫。后来当孩子与妻子争执时,他也站在妻子这边。
在洛斯阿拉莫斯实验室,他充分发挥自己的领导才能,把不同的科学家聚集在一起,根据每个人的脾气喜好,重新将他们组合。
大家共同努力,终于造出第一颗原子弹。他是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
故事来自《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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