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9 07:52:56
小学四年级,我转到了另一所学校读书。
学校条件很差,教室是三间土瓦屋,西头隔着一堵一人多高的界墙,分出了一间教师办公室。两间房的教室大约坐了40多名学生。教室的窗户是那种简陋的木条拼成的方格,木门腐朽得将要倾覆。
在前一所学校度过了文明的三年,这里的孩子要淘气许多。在记忆中,也算是快乐的一个学年。
刚转来,我本是一个腼腆的孩子,很不适应这里的风气。同学们疯狂着打闹,下课后在学校大门外的一座高高的坟头上“争江山”,而将坟头踩得溜光。淘气的孩子隔几日总能翻新出许多闹人的花样来。
第一次考试,我不小心考了班级第一,第二次又是第一名。那时,我的年龄是班级最小的,个头只比另一名男生高了一点点。多数男生女生都要高出我一头,年龄大我好几岁。很不适应新学校里的生活,胆小到不敢和女生说话。而那些善于恶作剧的男孩子,总会在像我这样胆小、矮个子、学习又好的人的身上演绎故事。
班里有一名女生,作文写的特别好,个子不高,五官极端正,尤其那双眼睛水灵得好像会说话。我的作文,感觉那时写的并不怎么好,可能是老师的偏向,总会在课堂上当范文宣读。那女孩的也是。那时还不知道普通话是何物,四年级有一篇课文是《再见了,亲人》,里面有朝鲜小姑娘小金花与志愿军叔叔送别的句段。语文老师让我在讲台上当众多次朗读,说是读得很有感情。
几个淘气的孩子在放学后,互相咬着耳朵,我就被诬陷为那个女生的男朋友。我面红耳赤地辩解说什么也没有。只是曾经向人家借过半块橡皮。他们据此为证,说,这就叫与人家谈恋爱。
我浑身是口也辩不过围在我身边的十几张嘴。急得哭了起来。正好,那女生回家走过来,一群男生紧接着起哄。她红着脸走开了。而我哭得格外伤心。淘气鬼们看我大哭,一哄而散。我则沿着田野青青的麦地一路抹着眼泪回了家。
第二天,在班里上课。我偷偷仔细看了看那名女生,她穿着红格格上衣,留着短发,大眼睛,长睫毛,的确十分美丽。班级里的“桃色”新闻往往总是发生在那些学习好和长得俊的学生身上,因为他们总会得到多数人的关注。
从此再不敢和这名女生说话。
我的学习依然很优秀,只是性格稍稍被人同化得淘气。大孩子们敢和女同学说话,我也试着和比我大的女生说话。记不清为了什么,和一名高我一头的女同学发生了争执,在摔跤中,她将我重重地摔在了课桌底下,至今疼痛的感觉依稀。
四年级学年结束,到五年级,我又转回到从前的学校就读。
直到长大上了中学,恰好又和那个红衣服、大眼睛的女生同班,仍然一直不敢和她说一句话。
曾和我摔跤,将我置身于桌下的那名女同学,如今仍很高大。几十年后,一次路遇街头,我笑着说起往事,她摇着头说已经记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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