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情 著

(一)
当一个人遇到爱情时,人的感情世界会发出不可思议的光芒,就好像有些人可以在黑暗里发光一样。我并不是说他变成了像天使般的灵异物,而是他浑身都充满“爱的火花”。恋爱中的男女,好像世上只存在彼此,忽略了其他生灵。他们心中的喜悦,早已被爱情充满。从此以后,他们就不再孤单。
这是一座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城市,一栋栋洋楼拔地而起,高耸入云。政府的办公楼前,特设了一座喷泉。整座政府大楼看起来气势宏伟。
像这样的大都市,自然少不了一座现代化图书馆。这座现代化图书馆的外观十分奇特。建筑主体被成千上万片玻璃罩住。白天靠太阳采光,馆内光耀四射。坐在图书馆阅览的人们,抬头就可以看到湛蓝的天空,这是多么令人惬意啊!
图书馆内坐满了来自不同行业的人。有的是公司白领,有的是待考研的人员,有的是老年人。当然,最大的群体是在读学生。图书馆成为这群学生的学习用地。每天图书馆还没开门时,这群学生就背着书包在大门口排队等待了。
阅览区在图书馆的二楼,这是一个很宽广的区域。那里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声响。白领在充电,考生在备考,老年人在看报,而学生则在写作业。谁也不愿被打扰,各忙各的事。如果当中有人小声说话,在座的各位就会投来冷淡的目光。这时,他只能报以歉意的微笑,人们这才回过头来继续眼下的事。
因为图书馆内装有空调冷气,所以一到夏天,图书馆来了很多人。但是,图书馆提供的座位有限,那些没有抢到座位的人干脆坐在地上。还有一处有沙发,即使不看书,躺在沙发睡也是享受,好歹不用热死。
在一排排书架内摆上了琳琅满目的书籍,过道上也坐着一些抢不到座位的人。你可别指望这些书籍有多新。这些书都是回收来的,因为你会发现某一页印有“图书馆藏书”的字样。图书馆与书店不同,图书馆是借书给读者的,而书店靠顾客买书时赚取利润。所以,在图书馆里,你站着、坐着看都可以,但是,在书店里,尤其是生意惨淡的小书店,如果你站着看,别说坐着,看着不走,自然有人过来打发你走。理由很简单,“别影响我做生意”。既然是“图书馆藏书”,诸如工具书之类的,图书馆则需向外购入,因为没有人认为它有什么收藏价值。而有收藏价值的文学著作,可能有几本,或者只有一本。
(二)
在一座排列整齐的书架上,两只手同时放在了一本名叫《简爱》的书脊上。一只是白皙纤细的女人的手,一只是强健粗壮的男人的手。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后,男人先开口说:“这本书是你先要的,你拿去吧。”说着,就把手从书脊上松下来。心想,别的书架上可能还有同样的书吧。
刚才说过,图书馆对一些书籍只是收藏,并没有买进。像《简爱》这本书,如果书架上仅剩这一本,那就别想在其他书架上找到同样的书。因为这里的书籍被整齐地分门别类,相同的书不会放在不同的书架里,只会排在一起。
女人注视着男人,发觉他长得英俊帅气,举止彬彬有礼。突然间,她好像发现了什么。男人正找着书,这时一名图书馆管理员走过来,男人问:“你好!请问这里还有没有《简爱》这本小说?”那名管理员十分冷淡地说:“没有。”男人听完后,一阵沉默。
女人看他那副表情,好像知道了什么,笑着说:“嘿!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看吧。”
这座城市的女人与别的地方的不一样。现代化赋予了城市的时尚风气,女人也是热情开朗的。所以,全国各地的男人都不远千里而来,目的倒不是挣钱,而是来谈一场浪漫的恋爱。
女人的主动,倒是让男人不好意思,半天才吐出一个“好”字。男人看着这个女人,她留着长发,并没有将它扎起来,只把它撩在耳边,露出她秀丽的侧脸,好像别人正看着她的侧脸一样。
她似乎意识到他正看着自己,突然涨红了脸,那美丽的脸孔出现了红晕,使她更为动人。她不敢直视他,低着头,身子不停地晃动。突然,她勇敢地抬起头,目光坚定地注视着他。那神情好像在说:“你再这样看着我,我真的生气了!”
这次对视,他们两个好像从对方的眼睛里发现了什么,各自吃了一惊。他意识到她的娇羞,连忙摸着头发笑道:“我觉得我们还是看书会比较好。”
因为他们来得早,所以阅览室有许多空座。他们找到两个相邻的空座坐下,把书放在两人的中间阅读起来。、
(三)
起初,他们很矜持,看完一页就看着对方,示意要不要翻页。男人看得很快,看完后就看着她。女人觉察到了,就翻过下一页。
这一页的内容是简爱与罗斯切特的对话。冗长的对话让人生烦,而她却十分仔细地看着。男人粗略地看过,看着她秀丽的侧脸,发觉她比之前更庄重。再看看她的神情,突然间发现了什么,他变得有些惊慌。
女人注视着那冗长的对话,过了好久,也没有看完。这让男人很是奇怪,不就是繁琐乏味的一问一答吗,至于要看得那么仔细?他再看看这些对话,觉得有些意思。他开口对她说话,刚说了“嘿”一句,就立刻被旁人投来鄙视的眼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他像以前在学校那样,给她递纸条。
他在纸上写着:
“你好!我发现你一直看着简爱和罗斯切特的对话,似乎对此很感兴趣。请允许我冒昧地说一句,假如你是简爱,你会爱上罗斯切特先生吗?”
他的字很漂亮,因为他曾经练过钢笔字。他把纸条递给她,她看了他一眼,又看那张纸条,微笑地从手提包里拿出笔,在纸条的下方写道:
“会啊,怎么不会!难道你没有发现罗斯切特先生早已爱上了简爱吗?”
她的字体娇嫩而整洁,表明她的稚气。他接过纸条,看到那充满爱意的文字,不禁笑了一下,接着他提笔再写道:
“你不是简爱,怎么知道她内心到底在想什么?”
他写完后,把纸条递过去,耐心的等待着,很期待她的答复。这时,她想了很久,仿佛是一件很重大的事。终于,她动笔了:
“假如我是简爱,我也会爱罗斯切特先生的。我爱他不是因为他的金钱,而是他的真情,他的真情感动了我。当我读到他说:“简爱,我爱你!我爱你!”这一句话的时候,也许我的内心与简爱一样高兴。唉!上帝的儿女不应该仅仅只爱上帝,而是他们在爱中发现了上帝。”
他看了一下,心里感到极大的震撼,尤其是那件往事一直困扰着他。他想,他也许找到了很好的答案。
(四)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图书馆空了很多座位。他们想正是离开的时候到了。女人默默地把书放回原来的位置,等她回身,却看到男人紧视着她没有走开。女人微笑着说:“怎么,还不走?”男人吞吞吐吐地说:“我刚来这里,有些地方不是很熟,还请麻烦你带一下路。”女人没说话,只点了头。这样,两人就一起回去。
他们一边走路,一边想着各自的心事。突然,他们同时开口道:“我……”之后便是“你先说……”最后男人先开口了。男人说:“你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女人应着,并没有说话,想听听他想说什么。男人接着说:“我从小在一个贫苦的农村长大,父母为了我能出息,辛辛苦苦供我念书,所以我一直很努力。终于我考上了城市的一所重点大学,那时候填志愿,我不知道我自己的特长,就随便填了文学系。看了几本外国的文学小说后,我真正发觉到我对外国文学几乎近于痴迷,因为它是写人性的东西,而且写的很好,很真实。”男人说着,女人点头。男人说:“因为喜欢文学的大多是感情细腻的女生,我在那里几乎成了文学系中的‘国宝’。”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
“当时我们系里有一名女生,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图书馆借书时,她身上穿着粉红毛衣,脸很干净,没有化妆,就像邻家女孩。她像你一样,留着长发,把侧脸的秀发撩到耳边。仿佛别人正好看她的秀丽的侧脸,她手里正拿着《简爱》这本书。我喜欢一个女孩静静地在一旁看书,这时,窗户外的一道阳光射来,照耀在阅览桌上,在她身上闪亮着,我顿时觉得她好像是童话里走出来的女孩,我的心深深震住了,心想一定要追到她。于是我在书架上随便拿了一本书,明明她的邻座没人,但是我却不敢直接坐上去。我徘徊了一下,终于坐下去,心里却慌得窘,还涨红了脸。我一边看书,一边偷瞥着她。她认真看书,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过了一会儿,她起身回去,因为午饭的时间到了。”说到这里,他有些得意,停了一下,继续说道:“接下来,我每天都给她写情书。”女人笑道:“那你追到她了没有?”男人这时神情伤感,含泪说道:“没有。”
“每一次我写情书给她,都生怕她收不到,或者是看完后被她不领情地撕毁,甚至是她知道是情书,没有看就直接撕毁掉。你知道,我的心是多么地复杂吗?但是我还是坚持每天写给她,然后幻想她看到后的种种情形,不禁自我陶醉。
“是因为我的羞涩,而且我父母嘱咐我上了大学,也要好好念书,不要谈什么恋爱。所以我就想毕业后再跟她表白。或者毕业那天——我等不了那么久。
“我觉得我永远无法直面她,她就像公主。当她来到图书馆的时候,我喜欢远远地躲着她,看着她。心中的暗恋,苦恋,恐怕没人知道。
“她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在我们即将毕业的那天,我觉得我该有所表示了,但最终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她做出了让所有人震惊的事。
“她跳楼自杀了。
(五)
女人顿时被吓住了,说不出话。
“后来警察在她宿舍里发现遗书,遗书里这样写:‘那个经常给我写情书的陌生人/你是我梦中的王子/可是你只能活在情书上/信封上永远只有收信人/……/那么我们总有相见的一面/就在毕业之前’,遗书上还附带我写给她的最后一首情诗‘我愿意成为你的童话般的王子/你穿着神话中的嫁衣/我们一起踏上天国的阶梯/举行那世人瞩目的婚礼。’她对于童话太过于天真了,以至于她承受不住现实的压力。后来我听说她也是来自一个贫穷的乡村,有时很自卑,所以努力读书来慰藉自己。她怕被人瞧不起,被人嫌弃。你想想,一个充满浪漫情怀,自认是公主的女孩,却只能沉溺在自己刻意制造的幻想中,是多么可怜,可悲。她以为,她可能以为,我是在可怜她。在她死之前,她从没看过我一面。假如我能早早出现在她面前,也许,也许……”说到这里,男人像孩子一样哭了。
女人默默安慰着他,想起了她的事,她说道:“我也有同样的经历。”
女人哭着说:“你很像我那时的男友,他是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而我则是个平凡害羞的女孩。遇到一点不如意的事,总爱哭哭闹闹,说他不爱我了。他总是对我倾诉衷肠,像小孩子一样解释说,别人怎么看你我一点儿也没放在心上。说到最后还跟我玩求婚。我知道那是闹着玩的,没有睬他,他不生气,只是一笑而过。也许就是因为他这么惯着我,使我不能真正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我有时把我当成简爱,毕竟他家境那么好,有豪宅豪车,可是我心里根本就不在意这些的。他也许是看我只爱他,不爱钱,所以才疯狂地追我。我们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但每次都是我故意恼他。
“直到有一天,他认真地跟我说:‘我觉得我们现在结不结婚都一样,所以我向你求婚。’这次,他拿出的是真的戒指。我还以为他又在玩求婚,不睬他。他笑着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向你求婚,你可不要后悔哦。’当时我很难为情,最终没有接受,他表情无奈地离开了。
“我至今都埋怨自己为什么当时没有接受。其实我是一个内向,不善表达的女孩。我明明想接受,却不知道为什么拒绝了。他离开时我早已后悔了。
“他离开后不久,我接到他家人的来电,说他出车祸了。我顿时大哭一场。没想到他说的到最后变成了真正的永别。
“我来到医院,看到他满身都包扎,我哭着对他说,我爱他。可是,为时已晚。他对我说要好好活着,然后好像有些遗憾的样子,向我苦笑。那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从此他的照片成了我对他的回忆。”
两个同病相怜的人,顿时哭倒了。
女人说:“假如现在上帝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不敢直面吗?”
男人急切地说:“什么,我知道时间不可能倒流……”
两人第三次对视,心里好像感悟到了什么,紧紧地抱在一起,很久才分开。
“我现在比以前更有勇气表白了,我不仅和你见面,并且抱了你。”男人说完,看着她,又狂猛地亲了她一脸。
“既然爱了,我再也不会埋在心里。”女人说道。
这时,天下起了蒙蒙细雨。在夜色笼罩下,两个人深情拥吻。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男人不好意思地问道。
“应该是我先问你才对。”女人娇嗔道。
就这样,同样的命运让两个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原来,上帝在毁灭爱情的同时,也在创造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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