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同事那里得知,去年有笔费用近期发放,具体发放的过程十分曲折。
因为原本属于A和同区域同事B以及我的费用全部被一个女人侵占据为己有。昨天闹得很欢实,闹到公司省区经理被约谈。
最后商定的结果是,在职人员该发的费用吐出来,离职人员的费用作为省区活动经费使用。
我当然不同意,我现在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我离职了,闹多大动静吧,日后对他的影响远比对我个人的影响大的多。找到关键人,那个说把属于我的费用征为活动经费的人,直接沟通。
奶奶的各种扯皮,先说要商讨结果。我说,行啊,那我等着。
又说,离职三个月以上不发。我说,那公司早该发放的,因为疫情公司困难拖欠着,可以理解。现在缓过来劲儿了吧?!好像跟我离职多久不应该有关系吧?
又说,五月不是发了一部分?其他的作为后续服务人员的补贴差旅费。我说,那不该!我辛辛苦苦拼来的,谁服务也不该占用属于我的这份,他可以靠自己去努力付出。
五月份公司不管合格不合格都给了30%。如果按公司政策一分没有。我说,现在钱已经发了,不是合格不合格的问题啊。公司没有政策说,离职的员工高频的费用可以被某个人或某群人据为己有吧?
对方半天无语,我问“怎么讲?!”
来了句:去年下半年政策自己看看。
我说,政策也没哪条规定说不给发,所以现在也已经发了。请问费用下发到谁那里了?五月份我已经收到了一部分,现在就把余下该发的给我就行了。
感谢自己的坚持!最终的最终,我的费用还是要回来了,虽然扣了几百块的税钱。
不属于自己的就别想着往口袋里装,就说某人这事儿办的恶心不恶心吧。传出去,恁大的公司恁多人呢。不嫌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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