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识愁滋味,偏爱红妆。偏爱红妆,最恨人间轻薄凉。如今识尽愁滋味,不诉离殇。不诉离殇,征衣未锈人断肠。
在我编的这几句打油词(任何不懂格律,不谙平仄的人写出来的都叫打油诗,而我这是剽窃了人家辛弃疾的。)就是在我看过老马打完的这两场比赛有感而发写的。是啊,在我们年轻的时候总是讨厌人情淡薄,总是期待着每一个故事的结局都是王子与公主幸福得生活在了一起。
可当我们的年龄越来越大,却发现完美其实和鬼一样,都是人们的臆想。只不过,一个出于爱,一个出于愤怒与绝望。
随着表针继续旋转,老马在篮球场的日子,又少了两场。
战胜来访的山东队之后,老马在北京少有的晴朗月色下欣赏起了月光。或许,他的内心会无比波动,也可能无比平静。他可能不知道在遥远的宋朝,一位中国女子也在这样一个晴朗清冷的夜里写下了: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而老马的锦书来自哪里呢?除了大洋彼岸的至亲挚爱,或许,还来自十年前,二十年前的自己。当他看着丁彦雨航的纵横狂放,他笑了,因为他看到的正是自己十五年前的模样。
十五年,有些人用来变老,有些人用来成长,有些人用来遗忘。而老马,从年少轻狂到平静安详。
过往的时光,早已改变了他的模样,可留给他的,是同十五年前一样坚毅的目光。
当老马改换门庭,不再身着蓝色的球衣,有很多人总是愤怒地批评,无奈的沮丧。当然,也有很多长者或自以为长者的人来告诉你:啊,这就是社会的现实啊。啊,这就是生意啊。啊,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啊。
这些都没错,可我觉得它们脱离一个纯粹球迷的审视范围。纯粹,是一个虚无缥缈的词。那就换一个词吧,单纯。只有当老马离开了北京首钢,我们才发现了原来喜欢的底色是什么,喜欢的原因是什么,喜欢的价值是什么。
在这个星球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让北京人快速地接纳这个漂泊而来的北控。如果有,那也只可能是老马了。老马在最后一个赛季,依旧为北京篮球做出了如此的贡献,这是何种功德,何种器量。
在几天之前,我还在赌咒再也不看首钢。但赛季开始,一切便毫无意义了。就在这一刻,我明白了喜欢的底色,喜欢的重量。我只能说:老马,好样的。
如果说老马看到丁彦雨航是看到了自己的过去,那么看到朱芳雨便是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他的球衣会在首钢的主场伴随着总冠军旗帜一起挂在球场上空吗?我不知道,但我希望如此。这不仅是对老马的褒奖,更是对那个伟大蓝色军团的褒奖,是那个伟大时代的见证。当朱芳雨的球衣,在广东退役。这个见证了广东辉煌的功勋站在球场当中演说着他的感谢的时候。老马,在电视机前若有所思,他笑了,他希望这也是他的归宿,他的荣光。
当老马不再注视天上的明月,他知道,是时候回家了。鼓角响正酣,西楼月正圆。这云中锦书,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如果各位看官感兴趣,可以看看之前还有一篇写老马的叫老马1#
老马2 | 云中谁寄锦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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