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这个俗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前我们对这个俗语的理解都是不够正确的,以为这是说人自私是天地之间的真理,所以有很多人以此为借口,行绝对自私之能事,而且还能自己宽慰自己,达到心理的平衡。
听了国学家曾仕强的解说才明白,我们大多数人对此俗语的理解都是错误的,此俗语中的“为”字是多音字,此处应该读第二声,是“成为”的意思,而不是读第四声,作“为了”来解释。这句俗语的准确含义应该是:“人如果不能成为自己该有的样子,则会天诛地灭”,而非:“人如果不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行事,则会天诛地灭”。
从我们的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理念来看,曾仕强教授的解说才是对的。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从来就是讲究“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廉耻勇”的,这些才是我们倡导的为人处事的原则,强调人们应该“立言、立功、立德”,作为我们应该奋斗的理想和目标。由此,可以看出我们是不会去强调人的过于自私的行为作为天理的。
用现代的语言来诠释就是我们应该成为更好的自己,否则我们就是没有完成自己应该完成的使命,没有达到此生的人生目标,没有明白自己的人生意义。
我们的人生意义是什么呢?不是简单的挣多少金钱,而是在物质之外还有更高的精神目标和理想。物质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而精神的修为,以及心灵的提升,灵魂的升华,或许是可以影响到他人,还有自己来世的更高境界的所在。有许多人越来越明白21世纪是精神普遍提升的时代,人们越来越懂得精神的重要性,因果的原理,吸引力法则,爱的最高频率等等,已经是大家知晓的道理。
爱自己,更要爱他人,爱宇宙的一切生灵,对于他人的一切善良的行为,都将回报到我们自己身上,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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