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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熬夜用刑,是救不活我自己了

不给熬夜用刑,是救不活我自己了

作者: fengtasy | 来源:发表于2018-08-13 19:51 被阅读86次

    熬夜,多少现代人的通病。

    我们生活在一个无法早睡的时代:我们有看不完的电影;有追不完的剧集;有永不闭市的币圈;有永不通关的游戏;有刷不完的微博和抖音;对于爱学习的人来说,我们还有读不完的书籍;有写不完的论文;有听不完的得到喜马拉雅;有学不完的网络课程。

    可以看到,熬夜晚睡,并不都是因为玩耍,还有很多获取新信息和新知识的坚持。然而,我们的身体才不管我们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这一切,都在“全知之眼”的掌控之中。

    我们的黑眼圈只是表象,浑浑噩噩,无精打采地度过着白天的日子,也许能叫活着,但时间久了跟丧尸也没什么两样 —— 因为我们的脑细胞正渐渐失去活力,记忆力、判断力、逻辑推理能力,全都直线下降 —— 这样的我们,不带着脑子行走,与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这篇文章,我没有引用任何论据,因为网上一搜太多太多。得到里面关于睡眠的文章,也几乎每周出现一次的频率出现。最近一次说的,居然是睡多了也不利于健康 —— 恐怕天天劝大家早睡,还是要适可而止。10小时就太多,但7到8小时是必须。

    自己太久没有早睡,偶尔一次睡了7.5小时,居然感觉白天都不是我自己了:中午不用午休都可以保持高效地持续工作;白天反应速度也比之前快了许多。

    于是我给自己的熬夜立下一些“刑罚”:

    - 周日到周四晚上11点睡觉

    - 周五到周六晚上11点半睡觉

    1次超过设定睡觉时间,惩罚$50,交给老婆支配;

    2次超过设定睡觉时间,惩罚$100,交给老婆支配;

    3次超过设定睡觉时间,惩罚$200,交给老婆支配;



    10次超过设定睡觉时间,惩罚$25,600,交给老婆支配;

    是的,惩罚金额(澳币)将呈指数级增长 —— 10次之后,老婆就可以买自己想要的任何包包了。。

    虽然惩罚的钱也花到老婆身上了,但长期这样下去,我深知自己的口袋是不够掏的。所以,给熬夜用刑,才能救活我自己。

    这不,又快到11点了,我得赶紧刷牙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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